馮煒光退黨的警示
作者: 桑 普

台灣舞台

更新於︰2012-07-09 Print Friendly and PDF

民主黨區議員馮煒光私下應徵梁振英政府當副局長,引起爭議,被黨友指責「賣黨求榮」,要求革除馮的黨籍,馮為自己辯護,最後選擇退黨。事件的教訓值得泛民警惕。


●中共總書記胡錦濤71 訪港三天,據說出動8000 警力,讓香港人開開眼界。傳媒不勝調侃。蘋果日報的漫畫。

香港民主黨中常委兼現任南區區議員馮煒光,最近成為本地傳媒焦點。事緣他在五月二十一日擅自申請角逐新一屆梁振英政府的副局長,有違民主黨目前禁止黨員出任政府問責官員的既定方針,激起民主黨領導成員李永達嚴詞斥責,批評馮煒光既不確認自己應聘,也不否認,更直斥他為了高薪厚祿「賣黨求榮」。黨主席何俊仁更直指,民主黨會員行為守則早有明確規定,除獲中委會批准外,黨員不得參加副局長、政治助理等公職任命,因此馮煒光的理念和做法已與該黨南轅北轍。六月十四日,馮煒光終於自行宣佈退黨,終於承認已申請副局長,但堅稱自己沒錯,只是民主黨食古不化,自己唯有「留取丹心照汗青」。

馮自稱是民主黨的異見改革者

綜合馮煒光最近的公開言論、文章和留言來看,他是這樣為自己辯白的:一、「全世界沒有反對黨會禁止黨員加入合法政府」。二、聘請副局長跟遴選校長一樣,也應「全面保密」,所以他才會先避而不答,及後只是為勢所逼公開確認。三、身為香港市民,他有基本法所保障的選擇職業自由。四、民主黨領導階層所謂「不准黨員加入梁振英管治團隊」的原則,根本未經全黨諮詢及大會投票通過。五、他希望通過自己退黨來刺激民主黨思考路線問題,亦即民主黨應該「走近政府」,有「預備執政」的思維,「而非站在道德高地走監察路線」,「在不涉及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可與政府有合作餘地,亦應多瞭解中國情況」。

六、「你(民主黨)什麼原因不走近他(梁振英)?如果是個人的問題,便是很人治。我覺得梁振英的質素好過唐英年,你要舉證據他怎樣狼,我則看不到。」七、梁振英如能以一個完整團隊在七月一日上任,立即動手謀劃香港未來,「對推動香港進步,解民生於倒懸,是重要的一步」,否則就會「造成未來至少九個月的行政混亂,令中高級公務員都不知他們的局長是誰」,況且「在英美的政黨輪替國家,哪有政黨不尊重新任領袖的組閣權利?」八、「至於愛國家,我十分堅定。問題是:民主黨不是中國,不是我的國,只是中國境內的一個政黨。」我只不過是民主黨的「異見者和改革者」。

為端正視聽,澄清事實,筆者反駁如下:

一、事實上,全世界的確有許多反對黨曾經禁止黨員加入極權政府、威權政府、專制政府或非民主政府。這是一個很簡單的事實問題,甚至是常識問題,且看看台灣的歷史吧,中外例子更多不勝數,在此不贅。況且,用「合法政府」一詞來形容當今缺乏民意授權的「專制政權」,更是偷換概念的詭辯。

更重要的是,馮煒光在九十年代從匯點加入民主黨那一刻起,他已知道該黨一直反對黨員加入政府擔任決策高官,從無例外。難道他時至今日才發現自己的黨是個「絕世怪黨」?為何當年他不因此而拒絕加入民主黨,反而欣然加入這個所謂「絕世怪黨」?為何十多年來一直不抨擊自己的黨是個「絕世怪黨」?十多年來,難道他一直硬著頭皮頂住,現在才來個總爆發?太說不過去了吧!

反對黨理應監督和批判專制政權

二、他說:「聘請」副局長應「全面保密」,的確沒錯。但現在的問題只有一條:「應聘」副局長是否也應完全保密?答案也就可以完全不同。由始至終,筆者看不出「應聘」副局長有何「全面保密」的法定義務。如有,既然他現在已經洩密,那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如果這只是道德義務,請 問這又是哪一門道德呢?說白點,就是為了怕自己「見光死」,所以他連自己所做過的事情,也不願跟黨友坦白承認,這樣一來,說得通嗎?

三、馮煒光固然有擇業自由,但從來沒有人剝奪過他這種自由。基本上,馮煒光的論點犯上了邏輯學上的稻草人謬誤。問題根本不在於馮煒光的擇業自由,而是在於在退黨前應徵副局長是否違反黨紀的問題。常言道,人可以風流,但不可下流。風流者,捨此取彼。下流者,彼此通吃。這麼簡單的道理,難道馮煒光會不明白嗎?

四、「不准黨員加入梁振英管治團隊」這麼具體的議題,當然未經民主黨大會表決通過。但問題是「在普選路線圖問題尚未被解決前,不准黨員加入任何特區政府的管治團隊」,早已是民主黨的基本黨紀,人盡皆知。正如何俊仁所說,民主黨會員行為守則早有明文規定,除獲中委會批准外,黨員均不得參加副局長、政治助理等公職任命。馮煒光違反黨紀還要轉移焦點,難道一點也不害羞嗎?

五、馮煒光的「民主黨預備執政論」相當慷慨。但眾所周知,除非香港民主黨立即公開宣佈「投共」,全面接受統戰,全面加入建制,排除地下黨和工商黨的干擾而獲得中共垂青,又或者香港已經出現真正的民主普選制度,可讓民主黨有機會通過公平選舉成為執政黨,否則馮煒光的說法未免一廂情願,完全脫離實際。馮煒光的「道德高地論」更是荒謬滑稽,反襯當年司徒華指責其他民主派成員之「佔據道德高地」說詞,可謂異曲同工。正義之事,就要堅持,無所謂高地低地等栽贓標籤。監督和批判專制政權,本是爭取民主自由的反對黨派之重要使命。反對黨派好應「走近威權政府」來監督政府,批判制度,但絕不應「走近威權政府」來同情政府,加入政府,分享俸祿,博取官威,成為專制政權的啦啦隊,甚至協助專制政權來偶施小惠,鞏固霸業,口講民主,手抓鈔票。「走近政府」和「加入政府」根本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馮煒光偷換概念的招式,還要耍多久?

混淆英美政制和香港的本質區別

六、馮煒光說他看不到任何證據證明梁振英「狼毒」。真是睜眼說瞎話,有眼無珠!光是嚴詞否認自己是中共地下黨員,來欺騙香港市民這一點,已能說明梁振英的個性。再加上他前幾年關於商台續牌、防暴隊催淚彈等可怕言論,更是狼性之至。況且,按照馮煒光的歪理,他當年為什麼不提出曾蔭權的質素好過董建華,因而公開「走近」曾蔭權?原因其實很簡單,當年沒人邀請他,現在有人向他招手嘛。更離譜的是,七一以後,中共地下黨治港時代正式開始,而馮煒光竟然聲稱自己什麼也沒看到。及至近日,六四工運領袖李旺陽冤死,梁振英曾經數度拒絕評論(後來梁振英曾出席活動默哀向李旺陽致意,但事後依然拒絕評論事件),馮煒光竟然公開表示相當體諒他的處境,以尊重多元民主為由,指出梁怎樣說也會招批評,很難為,不如不說,更稱地方官員沒有必要對其他地方官員的做法置評。這些說詞,簡直讓人寒心。中共黨國的官場規矩竟然可以蓋過沸騰民情和公義伸張,政治人物面對不公不義的沈默無聲竟然可被他完全體諒,一筆勾銷,實在讓人憤慨。究竟馮煒光是民主鬥士,抑或是梁營啦啦隊?

七、在英美的政黨輪替國家,政黨尊重新任領袖的組閣權利,是建立在該位領袖已獲得充分民意授權的堅實基礎上。六百八十九人的選擇,成為了七百萬香港市民的領袖,並無民主正當性可言。這位沒有民主正當性的領袖,構思了需要花費更多公帑的「五司十四局」藍圖,人選全是梁振英陣營說了算,正副司長權責不清,政治助理撒豆成兵,地下黨員大舉上位,文化局長人選備受爭議,文化局會否成為香港中宣部備受質疑,問責團隊人員和開支不斷增加,凡此種種,至今仍未見合理解釋,反被梁營和馮煒光這位勤勞的啦啦隊員呼籲立即上馬。馮先生對這些根本問題視而不見,言下之意,還意味著相較於「五司十四局」的設計,維持現有的「三司十二局」的政府架構根本無法推動香港進步,無法解民生於倒懸,甚至可能造成九個月的行政混亂,就連局長是誰,大家也不知道。您會相信他嗎?

巨大的利益誘惑從政者值得警惕

八、馮煒光當然有選擇不愛民主黨的自由,也有選擇是否充當民主黨內異見者的自由,但我們更有批評他違反黨紀還要裝腔作勢大言不慚的自由。如果馮先生不愛民主黨,退了黨,投梁營,筆者不會批評。但馮先生不退黨就去跟梁營應徵,一腳踏兩船,還要賊喊捉賊,不但有違基本的政治道德,更有違做人的誠實信用。君不見公民黨的蔡海偉先生退黨後應徵梁營,明人不做暗事,瀟灑退黨上路,筆者只能說是,道不同不相為謀。至於民主黨的四位年輕黨員故意搞局,應徵政府問責團隊,雖然幼稚,但從無任何癡心妄想真的要當高官,跟馮煒光的做法截然不同。更可議的是,馮先生聲稱他所愛的那個「國家」,究竟是什麼?畢竟語焉不詳。不論他愛的是政權,還是土地,還是人民,還是星星,還是月亮,不論他如何使勁地去愛,一位沒有基本政治道德、不顧誠實信用的政客,依然值得嚴厲譴責。大愛無疆不能成為拋誠棄信的擋箭牌。

說實在,純粹站在金錢和權位的角度來看,副局長一職對馮煒光來說,是相當吸引的。一位月薪兩三萬的區議員,頓時成為一位月薪二三十萬的副局長,已讓人眼前一亮。再加上馮煒光在一九九六年所創立的靈思公共關係亞洲有限公司所經營的公關生意,及其多年來在國內和香港政商圈子裡所經營的人脈關係,絕對可因其出任副局長而更上層樓,讓他名利雙收。面對這麼巨大的利益誘惑,絕對不是包括馮煒光在內的每位政治人物都能頂受得住的。如有債務,如有家累,如有貪欲,如求功名,誰不動心?立法會選舉前又被民主黨否決提名,誰會開心?這正是考驗民主運動人士氣節和意志的時候。顯然,馮煒光沒有通過這一系列考驗,失敗地面對港人,令人相當惋惜。

讀者可能會問:為什麼筆者要這麼認真地分析一個退黨黨員之荒謬思路?筆者的答案是:馮煒光的思維模式相當典型,而且在可見未來將會不斷複製重演。為了澄清是非,避免惡性循環,自有必要詳論。如不點破謬論,及時揭發制止,香港泛民主派政黨將會湧現更多馮煒光之流,堆砌論據,毫無邏輯,大言不慚地公然轉換到一條「錢」途光明的「跑道」上來「服務香港」。筆者的上述駁論,或可成為這些未來人物的照妖鏡,相信不中亦不遠矣。

此外,香港泛民政黨應該如何應對如同馮煒光之流的黨內荒謬言行,如何事前預防、事後應對,可謂當務之急,值得深徹思考,發揮智慧,構思對策。至於香港泛民政黨領導成員本身,也應藉此機會,好好反省自己有沒有犯上馮煒光的各種謬誤。這裡不涉及什麼溫和與激進之爭,而只不過是政治論述有無自相矛盾、爭取民主立場是否堅定不移的問題。批評別人之前,也得深徹自省。

二○一二年六月十七日 (作者:桑普,香港政治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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