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新聞立法的流產
作者: 朱曉明

中國崛起透視

更新於︰2012-05-05 Print Friendly and PDF

爭取新聞自由的一次演習
編者按:在胡趙當政時期,中共曾啟動由胡績偉領導的新聞法起草工作,為期四年,被扼殺在反自由化運動中。作者作為社科院研究生參與全過程。本文為中國新聞史這段插曲留下見證。


胡績偉(1916—):前人民日報總編輯。胡耀邦時代新聞法起草的帶頭人。

中國出版制度落後英國三百年

最近,中共對媒體探求報導薄熙來事件真相的嚴密封鎖表明,中國大陸仍然是全球為數不多的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家。新聞自由的程度是衡量社會自由度的溫度計,在網絡時代更是如此。在當今世界,任何獨裁制度的改變進程都少不了民眾對新聞自由的訴求。阿拉伯之春的迅速蔓延就是力爭網絡新聞自由的民眾與竭力封網鉗制言論的獨裁者雙方博弈的結果。

在中國大陸,當權者對言論控制的鬆緊程度是政治改革成敗的一個試金石,而呼籲新聞立法則是文革後全民反思的必然之舉。今年二月,李銳、胡績偉、杜導正等近一千五百名退休黨政高官及新聞界人士等聯名致信全國人大,呼籲重開新聞立法,結束新聞出版的預先審查制。近年來,中國大陸一直被關注全球新聞自由狀況的「無國界記者」組織列為世界網絡之敵。在全球一百七十九個國家和地區中,中國的新聞自由度排名第一百七十四位(2011—2012),世界倒數第六,與伊朗,利亞和北朝鮮等為伍,不僅遠遠落後名列第四十五位的台灣和第五十四位的香港,也不如越南(172位)和古巴(167位)。中國二○一一年被監禁記者達二十七人,僅次於伊朗和非洲厄立特里亞。胡績偉他們的呼籲書也認為,中國「目前實行的書報審查制度,比英國落後三百一十五年,比法國落後一百二十九年。」

痛定思痛動八十年代新聞立法

一九八○年代初是中國大陸人剛剛睜開眼睛看世界的時期,也是政治改革舉步維艱的歲月。國人以為,號召階級鬥爭動輒整人挨整的文革一去不復返了,卻未曾想,鄧小平再次出山就強調,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並扼殺民主牆為自己立威(1979)。八三年他發動「清除精神污染」運動,在胡耀邦和趙紫陽阻止下,運動僅持續不到一個月。八七年鄧又發起「反資產階級自由化」運動,親自點名開除三名知識分子黨籍,新聞自由成禁忌,改革停滯,民怨沸騰,直至八九年各地發生大規模街頭抗議,當局以鎮壓維穩取代政治改革直到今日。

「四人幫」倒台,國人就開始反思文革:清污運動再起,警示世人:法制若不彰,文革必重演。在胡耀邦主持下新聞立法工作隨之啟動,反映中國新聞界痛定思痛,希望藉立法爭取采訪報道自由,以免文革悲劇重演。

一九八四年,經中共中央書記處及全國人大委員長萬里批准,因不滿清污運動而辭職的《人民日報》社長胡績偉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副主任委員,組班子開始新聞法起草工作。起草小組與社科院新聞所共同組建了新聞法研究室,新聞所新任所長孫旭培兼任新聞法研究室主任,發行機構刊物《新聞法通訊》。當年,我與另一位社科院研究生是在胡績偉指導下的首批新聞法專業碩士生,我們的專業課由新聞法研究室安排,參與研究室工作是我們學業的組成部分。

中國新聞界對自由的追求

中國社科院的新聞研究所和研究生院新聞系同在《人民日報》社院內九號樓內,據說是胡績偉任社長時支持新聞理論研究的仁政之一。我們入學時儘管清污陰雲未散盡,新聞系仍很開放,辭職的胡績偉和被解職的副總編王若水都受邀為研究生導師,並公開授課。因負面報道挨批的劉賓雁也講授報告文學課。研究社會主義新聞自由的孫旭培,主張法律社會性反對階級性的張宗厚,專攻馬列主義新聞理論的陳力丹等都是我們新聞法專業課的教師。

關注政治和新聞改革成為時尚,新聞系布告欄貼滿當日《人民日報》重要版面,任師生隨意評論。在密密麻麻的批注中,不乏「避重就輕」,「馬屁文章」,「欲知此報道內幕,可與我聯繫」等。研究生人手一冊的新華社《內參》中有關蘇聯戈爾巴喬夫的公開化改革,波蘭團結工會的動向都是議論焦點。

《美國新聞史》作者邁克爾.埃默里(Michael Emery)也受邀來講課。胡績偉也參加了與艾默里的座談。我印象最深的是當時埃默里說的一句話:「我和你們不是同行,你們是搞宣傳的,我是新聞從業者。」美國學者的坦誠對我們是個不小的刺激,強化了已充斥在新聞研究生中的力圖擺脫官方喉舌惡名的心勁。有位來自復旦大學新聞系的同學說,他的願望是畢業後能用筆扳倒幾個區縣級以上的貪官。

為避開懸在頭上的「四項基本原則」這柄達摩克利斯之劍,報社編輯記者和實習研究生常用「打擦邊球」手法揭露弊端,改革派學者則奉行「以馬列之矛攻改革之堅」策略,力爭擴大言論自由空間。在課堂上,馬克思一八四二年主編《萊茵報》時,批判普魯士報刊檢查令的論辯常被引用,如「整治書報檢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辦法,就是廢除書報檢查制度」等,作為對抗管制媒體的的理論依據。

中共主管反對新聞自由

但中共主管似乎並不願追隨力爭出版自由的馬克思,中共中央主管意識形態的政治局委員胡喬木(1912—1992)認為,馬克思全集第一卷中有關出版自由的論述是馬克思(1818—1883)二十四歲時的思想,那時還沒有形成成熟的馬克思主義。大家都對這種奇談怪論極其反感,卻又無可奈何,因為話語權和真理解釋權完全依發話者在中共黨內權力的大小而定。毛澤東在世時,只有他一人可無法無天,掌生殺予奪大權。毛死後,鄧小平最有實權,即使八十年代中期他已半退休,仍手握兵權,全國上下無一人能與他論是非。鄧說的「不爭論」只是不准別人對他說三道四。如一九八○年《人民日報》刊登演員趙丹臨終前言論,批評共產黨對文藝管得太具體,文藝沒有希望。據說鄧大人讀後說,趙丹臨死還放了個屁。但胡耀邦和趙紫陽就不同,常常批示,保護過不少黨內外敢言者。

胡喬木曾任毛澤東秘書,卻沒躲過文革迫害,被打倒噤聲近十年。文革後期,鄧小平首次出山曾委他以重任。改革後,胡喬木成了最高理論權威,自以為有馬克思主義最終解釋權,但在新聞界,他一直口碑不佳。他領軍批判周揚和王若水的人道主義和社會主義異化論,又批評胡績偉的黨性應服從人民性的新聞觀。胡喬木貶低馬克思的出版自由論述,就是要將意見不同的人打成資產階級自由派。

孫旭培回顧中國新聞立法歷程的文章也引用年輕馬克思的話:「沒有新聞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會成為泡影」。「沒有關於新聞出版的立法,就是從法律領域中取消新聞出版自由……」。令我回到當年新聞法學的課堂,加上禁不住的悲戚:在二十一世紀中共執政六十多年的中國大陸,言論出版自由程度竟連十九世紀馬克思所在的普魯士都不如,落後達一百七十年之久。其實這也不足為怪,在國際共運史上,凡馬克思主義政黨,在暴力奪取他人資產而掌權後,都無例外地竭力壓制不同政見,哪怕是來自共產黨內部的。世上無論何種共產制國家,都極少有共產黨高官死在戰場上,卻有大量共產黨人為追求自由和尊嚴,死在共產黨的屠刀下。

中共人治不容新聞立法

一九八○年代中國新聞法起草工作的主持者胡績偉是延安時期的共產黨老報人,長期在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工作,深知黨報編輯記者的苦衷及輿論一律的禍國殃民。文革後,他積極為改革鳴道;「清污」後,他憤然辭去社長職務,決心通過立法保障新聞自由,改變媒體聽命黨領袖旨意的傳統。在新聞法研究室會議上,我曾不止一次聽胡績偉談及與胡喬木辯論新聞的人民性和黨性問題,他強調,新聞立法是要解決黨中央犯錯誤,媒體只能推波助瀾的弊端,使媒體在法律保障下,能及時發出警示,履行輿論監督職能,避免文革那樣持續久,危害深的全國性人禍重演。

在研究生院三年,我們參與的新聞法研究室工作包括:參加研討會,翻譯編輯外國新聞法規,撰寫新聞法知識講座章節在《新聞法通訊》上發表,實地調查爭議案例等。在大開眼界的同時,我也領教了新聞立法工作的艱辛,但作為研究生,我無法瞭解新聞法起草小組受到的壓力之大,但還記得,胡績偉曾很嚴肅地對我們兩個研究生說,「上面的壓力很大,要有坐牢的準備。但我不會放棄。如果怕受影響,你們可以退出,選擇別的導師完成學業。」我們當場表示,不會改變初衷。平心而論,當時我並不相信,參與新聞法研究室的工作會有牢獄之災,直到一九八九年北京發生六四悲劇,我才領悟到與中共爭自由無異於與虎謀皮。

在參加北京新聞法研討會時,我發現,幾乎所有與會老一輩新聞工作者,包括中央級大報的社長主編,都對新聞立法能否保障報社發稿自主權缺乏信心。有老報人說,在國民黨時代,辦報紙刊物還有空子可鑽,但在共產黨全面掌控後,私人辦報完全不可能,今後也不太可能。甚至有與會者表示,擔心在當前政治氣氛下,新聞立法會更有利當局制裁媒體,記者恐怕連打擦邊球的機會都沒有了。

反自由化扼殺新聞立法

有人將中國新聞立法的流產歸咎於一九八九年天安門民主運動,但那不是事實。據我看,新聞立法是一九八七年被鄧小平的反自由化運動扼殺的。此前,中國改革進入市場化及廢除終身制難點,學運此起彼伏,北大清華都有學生上街示威。一九八六年北京市頒佈遊行示威暫行規定,實為禁止遊行。有幾位北大研究生根據該條例在校園張貼布告,申請到天安門遊行,名為支持「四項基本原則」,但在黨中央及校黨委的徹夜壓力下撤回申請。

一九八七年初,胡耀邦因「處理學運不利」被迫辭職,鄧小平等元老並沒有因此罷休,一場聲勢遠超過「清污」的「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運動開始。業內傳言,運動的目的是 「自由不能化,小平不能下(退休)」。當年新聞系傳達中共中央反自由化文件的情景仍歷歷在目:會場鴉雀無聲,大家都已經知道鄧向胡趙開刀了。主持人一上來就拿著文件照本宣科,念完只一句,「傳達完畢,散會」。既無任何解釋,也無例行的分班討論安排。

不久《人民日報》所在的朝陽區進行人大代表選舉。投票前,系裡又開會傳達上級指示說,已被鄧點名開除出黨的劉賓雁不屬本選區,要求戶口在學校的師生不要投票選他。看來當局自知「反自由化」不得人心,如不使手段,劉賓雁沒准也會當選人大代表。

新聞立法當然也難逃厄運,但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已列入人大立法日程的新聞法起草工作竟因兩招釜底抽薪謀算而流產。先是,上級通知,社科院新聞所是研究機構,不應參與人大的新聞法起草工作,據此拆散了胡績偉的起草班子,已經完稿的新聞法草案成為一紙空文。進而,新華社宣布,國務院新設立新聞出版總署,負責新聞出版審批以及相關法規的起草工作。三年前全國人大的由胡績偉負責起草新聞法的決定,未經任何法律程序就被兩個行政措施廢止了。

社科院新聞法研究室被撤銷

打擊接二連三。不久,連社科院新聞所的新聞法研究室也被取消,編制並入新聞理論研究室。看到我們幾乎每天都進出的那間辦公室門框上「新聞法研究室」牌子被拿下,我的絕望和無奈可想而知,只是沒料到胡績偉預言的災難來得如此之快,不到四年,新聞自由竟成又了一場深度遠超過「清污」的文革式「反自由化」運動的靶子,來勢之猛根本容不得有絲毫「據理力爭」的悲壯。中共的胡趙中央瓦解,政治改革逆轉。我沒有資格為胡績偉抱不平,卻免不了為新聞法研究室三年的努力付之東流而惋惜。

一九八七年夏季我的畢業論文答辯會,胡績偉沒有露面,不知是他無聲的抗議,還是另有原因。我的論文題目和框架早就經他認可,交初稿時偏逢反自由化運動,新聞自由成敏感論題。論文原題為《試論社會主義國家新聞立法的基本原則》,提出「人民民主」,「新聞自由」和「責權統一」三個立法原則,藉此闡明立法保障新聞自由的主旨。在所領導的善意建議下,定稿改為《試論東歐社會主義國家新聞立法的基本原則》,以避鼓吹自由化之嫌,還要加上 「執政黨對新聞事業的領導」 一節。定稿由原來七八萬字刪減為三萬多字,談及中國可借鑒的章節幾乎全數刪除。論文答辯後,在記錄上簽字時,我還被要求在備注欄補充一段「自由不是絕對的」文字。答辯委員會主席略顯歉意地對我說,「這是為保護你的導師胡績偉」。我照辦了,但已定意要離開中國新聞界這個是非之地。

我最後一次拜訪胡績偉是在一九九○年,他已因在八九年呼籲召開全國人大,通過法制途徑解決學運問題而被免除一切職務,並不准在國內媒體發表言論。儘管如此,他仍然非常樂觀,堅持自己沒有錯,六四鎮壓違法。我們送上一束鮮花表達敬意。

其實,中國大陸不乏有膽量有學識之士,共產黨中也不乏敢為民請命的勇士。然而,中共靠槍杆子筆杆子打天下坐天下的傳統,加之中國歷代相襲的人治政體,導致精於權謀的當權者視法律為兒戲,真誠的有識之士只能處處碰壁。我很珍惜那段難忘的歲月,使我得以瞭解中共宣傳機構幕後的運作以及中國特色立法工作的反覆無常。而更令我難忘的是,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北京城那短短三天的新聞自由氣氛,以及長安街百萬示威大軍中高舉「不要逼我們騙人」橫幅的首都新聞界隊伍,儘管那時我已離開中國新聞界。

諷刺的是,就在鄧小平大反「自由化」,強化共產黨一黨專制和輿論一律的一九八七年,國民黨人蔣經國在台灣頒布總統令,宣告自當年七月十五日凌晨零時起解除戒嚴令(1948),開報禁黨禁,回歸中華民國憲法及多黨制憲政民主。民進黨興起,國民黨敗選,在野八年,到二○○八年和二○一二年兩度勝選,執政至今。台灣成亞洲一顆民主之星,無論政治民主還是新聞自由都名列前茅。

可以預期,國人在中國大陸爭得言論自由和政治民主也只是時間問題,因為在人類歷史上,至今還沒有一個以馬列主義為旗幟,把軍政法大權和國有資產集於一手的國家能不潰敗於貪腐和內鬥,穩定存活七十多年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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