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法幫法取代國法黨法
作者: 許 行

專題

更新於︰2012-05-03 Print Friendly and PDF

剖析薄案處理程序
大凡黨治社會,一定是專制社會,不僅社會沒有民主,不守國法,連黨內也沒有民主,不守黨法。鄧小平胡錦濤僅有大巫小巫之分而已。


薄熙來谷開來夫婦一對紅二代,內幕揭開,卻是黑不見底,無所不為。給太子黨大大抹黑。

薄熙來已經被免去重慶市委書記職位,被停止政治局委員和中央委員資格,被中央警衛局扣押,接受中央專責小組調查;他的夫人谷開來因涉嫌謀殺英人海伍德,已交由司法機關辦理。基本上中共處理薄熙來案已成定局。

對於薄熙來的一切作為,特別是他在重慶唱紅打黑,爭取入常委,企圖建立個人勢力以謀大位等等,完全是獨裁專制體系內篡權者野心的表現,其終極目的是要將中國推向毛朝或近似毛期的復辟道路。因此,他的下台對人民是有好處的。但這並不表示以胡錦濤為首的所謂黨中央在處理薄熙來問題上的合法性。在中共一黨獨裁體制的結構中,任何路線分歧,都會演變成為陰險的權力內鬥,奪權者固然會使用各種匪夷所思的陰謀手段,反奪權者也會採取各種非正常程序的方法應對,彼此都將國法黨法置之度外,成了一場惡性的權力鬥爭。這種內鬥方式,從井崗山開始,一直衍續到毛澤東執政之後,然後被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等所繼承。

現在就從薄案中剖析這次權鬥的過程。

野心勃勃的薄熙來陰謀奪大位

綜合各種傳媒報導,薄熙來為了爭取入常然後奪取大位,在重慶施小惠建立民望基礎,拉攏「烏有之鄉」等毛派組織建立基本擁躉隊伍,利誘一批文人和傳媒在國內外替自己營造輿論,著重宣揚重慶模式,與軍中高級將領拉攏關係獲取支持,特意邀請一批現任中常委赴重慶訪問以示捧場,與執掌公檢法大權的中常委周永康沆瀣一氣,建立親密合作關係,在中紀委和中央辦公廳裡安插內線人物,並對訪渝常委和在京常委進行竊聽,甚至據說從德國購入高科技竊聽器安裝在某些常委辦公廳,且設專人搜集他們的黑材料以備篡位之需。如此大規模的篡權陰謀計劃,不下於當年林立果的「小艦隊」和「五一七工程紀要」計劃,是中共黨內近年來少見的。它是中共今天失去最高權威人物之後出現的特有現象。

這個陰謀計劃,如果沒有發生王立軍叛逃成都美國領事館事件,其後續發展的規模將會更大,且不會在十八大之前爆破。但王立軍事件卻過早地破壞了薄熙來整套陰謀計劃。究竟王立軍因何叛逃,現在新的說法是他向薄熙來匯報谷開來涉嫌謀殺海伍德,激怒薄熙來,導致薄王關係破裂,此說是否屬實尚成懸疑。不過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薄王關係的破裂一定己達到使王立軍深感生命危在旦夕,他才會叛逃。正因為王立軍叛逃將海伍德死因以及薄熙來篡權的陰謀計劃等向美國全盤托出,使得糗事遠播海外,成為國際大新聞,尤其是伍海德之死引起英國向中國提出外交交涉,形勢逼得胡錦濤不能不在交班之前加以處理。

中常會裡對薄案處理的分歧

但薄熙來問題與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和前上海市書記陳良宇的問題不同,主要不是貪污問題,而是篡權問題。正因為是篡權,而且所篡的是由江澤民和曾慶紅扶植的習近平的大位,當然引起江澤民的不滿,同意對薄熙來加以處理,由此影響到賈慶林、賀國強和李長春的態度,使他們在這個問題上與胡、溫站在一起。況且賀國強原本與薄熙來有齟齬,他是薄熙來、汪洋之前的重慶市委書記,其親密僚屬如王鴻舉和凌月明等,在他離渝赴京後仍留在重慶分別出任市長和區委書記,卻受到薄熙來冷遇,王鴻舉甚至被指是文強後台,引咎辭職。因此,在中常委九人之中,只有周永康是薄熙來篡位計劃的同謀,故堅決反對對薄熙來的處理。吳邦國因思想保守,有毛左傾向,也同情薄熙來,但在全體常委之中,周、吳居於少數,使得胡溫聯手以多數作出對薄的處置。

黨內沒有民主,易產生家法幫法

中常會對簿熙來問題的處理曾發表過一個文件,稱為《中共中央決定對薄熙來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這個文件非常籠統而且簡短,總共只有八十八個字,說「鑒於薄熙來同志嚴重違紀,依據黨章和黨紀檢查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停止其中央政治局委員和中央委員職位,由中紀委立案調查。」究竟薄熙來怎樣違紀?在哪一方面違紀?違紀的程度怎樣叫做嚴重?全都沒有一點交代。

照理,薄熙來是中央政治局委員,他若違紀,應該由中央政治局加以討論作出決定,中常會只是政治局處理常務的機關。但中共黨的組織非常集權,政治局的權比中央委員會大,中常會的權比政治局大,總書記的權是中常會裡最大的,結果集全黨的大權於總書記一人之身;所謂黨中央,不是指政治局,而是指由九人組成的政治局常委會,中常會既決定由八千萬黨員組成的全黨命運,也決定政治局委員的命運,唯獨不能決定中常委自己的命運。

當年鄧小平要罷免胡耀邦和趙紫陽總書記職位,不是靠中常委的權力,而是靠幾個元老的勢力,憑他在黨中太上皇的地位,在家召集幾位元老和親信,就給胡、趙罷免掉總書記職位,完全是超越黨章黨法的,故被稱為家法或幫法。所謂家法,就是指封建時期大家庭中家長或族長擁有處決所有家族或家屬成員的權力。所謂幫法,就是指黑社會或幫會組織中首領的權力,他可以處死任何幫內成員。

中共的組織,因為黨內沒有民主,權力太過集中,往往會與封建大家族或幫會相似,發生家法或幫法取代黨法現象。

五人專責小組取代中紀委

胡錦濤沒有鄧小平那樣在黨內大家長的地位,當然不能一人作主,只能憑揣摩黨內元老、軍頭和各常委態度以及黨內各派系關係,處理黨務。

依照正常合理的程序,像薄熙來這樣身為中央政治局委員的人,要停止他的政治局委員資格,起碼也應該召開政治局全會,決定處理辦法。如果黨內有民主的話,更應允許薄熙來在會議上有申辯權。但中共這個黨離黨內民主太遠了。胡錦濤可以不經政治局,只要看江澤民的臉色,各主要元老的態度,以及中常會裡的力量對比,便可對薄案作出決定。

按照黨中央,也就是中常會的通告,薄案該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調查」,事實並非如此,胡錦濤竟擅自將它改由中央書記處出面組成五人專責小組負責調查。這五人之中有三位是中央書記處書記李源潮、令計劃和何勇,另兩位是政治局委員王樂泉和國務委員孟建柱,完全與中紀委無關。其中只有何勇,既是書記處書記又兼任中紀委第一副書記,算是與中紀委沾了一點邊,而真正中紀委的頭頭賀國強,在調查薄案上完全沒有地位,這怎能算是「由中紀委對其立案調查」?

查實,五人專責小組的幫派意味非常濃重。李源潮是團派幹將,任組織部部長,令計劃是胡錦濤的大內,任中辦主任,中央政治局廿五位委員中偏偏選了王樂泉,也非常蹊蹺,王樂泉原是「新疆王」,也是政治局委員,二○○九年新疆發生「七五」暴動之後下台,調回中央任政法委副書記,大概他有政法委的身份又不是周永康的人,所以選了他。孟建柱既是溫家寶國務院裡的國務委員,又是現任公安部長,雖然他受周永康管轄,但他並不迎合周永康旨意,例如在楊佳問題上他便曾與周發生齟齬,周主張殺楊他反對,因此提出過辭職。這樣組合的五人小組,主要大權操在令計劃和李源潮手裡,他們都是胡錦濤的人,聽命於胡錦濤,對胡錦濤負責。          

幫派作祟與總書記駕臨黨之上   

為甚麼胡錦濤要背離黨的常規和黨檢查違紀條例的規定,越過中紀委另組專責小組?這是一個難於理解的問題,或許他對賀國強也不信任,在王立軍叛逃美國領事館之初,據說是中紀委的人首先向薄熙來通風報信,薄才得知消息,派市長黃奇帆驅車帶領武裝部隊包圍美國領事館。但我猜,主要還是出於幫派勢力的考慮,總覺得由自己一派掌握處置權靠得住,何況團派對薄熙來鬥爭的整個計劃全由令計劃操作,現在再讓令計劃主持調查便駕輕就熟、「順理成章」了。

有消息說,薄熙來被扣押審查之後大發雷霆,拒絕交代一切,要求公審。在法治社會要求公審是完全合理合法的,但薄熙來有沒有想到他自己長期生活在黨治社會裡,一向以黨治為滿足。當他出任地方官執政的時候,還不是藉著黨權無法無天地治理同僚和老百姓,幾曾想到公審和法治。今天輪到自己吃到黨治的苦果,卻想要有法治的公審,豈不悔之已晚。

大凡黨治社會,一定是專制社會,不僅社會沒有民主,可以不守國法,連黨內也沒有民主,可以不守黨法。鄧小平行其前,胡錦濤步其後,兩者僅有大巫小巫之分而已。

最近,《北京日報》社長兼黨組書記梅寧華在該報發表文章,指責總書記不能凌駕共產黨之上,雖然文章不久被刪,而且梅寧華被指是擁薄份子,但他所指總書記凌駕於黨之上卻是事實,這正是黨內沒有民主的可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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