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的風采作者蘇越詐騙判無期
作者: 本刊記者

藝術天地

更新於︰2011-11-12 Print Friendly and PDF

創作八九民運傳唱海內外的歌曲《血染的風采》,並培養十多名知名歌手的中國樂壇名人蘇越,因合同詐騙5700萬元,被北京中級法院一審判決無期徒刑。這是繼李雙江兒子醜聞後,又一宗大陸涉及演藝界的案件。

據兩岸媒體報道,今天(10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對著名音樂人蘇越合同詐騙案作出一審判决。這位創作了《血染的風采》、《黃土高坡》等著名歌曲,培養出黃格選、朱樺等十多名知名歌手的樂壇奇人,因合同詐騙5700萬將得到什麽懲罰?

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蘇越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涉案的款物繼續予以追繳。


蘇越和太太安雯曾一道努力創業。安雯曾扮演電影《紅樓夢》之晴雯。

以迎奧運巡演爲由詐騙巨款

法院認定蘇越以迎奧運巡演爲由詐騙了5746萬餘元,用于償還債務及公司經營。雖然具有酌予從輕處罰的情節,但因騙取的款項特別巨大,不足以輕判。

宣判後,蘇越稱自己願賭服輸,但量刑偏重打算上訴。他稱,自己本想在後半生做轟轟烈烈的事,結果因要面子做了蠢事,傷害了朋友和家人。

目前,經法院允許、蘇越本人同意,幾十 家媒體記者正在法庭上對蘇越進行采訪。記者第一個問題就問他,剛剛提到一審無期判决他有什麽樣的想法,蘇越表示也在他的意料之中,但是他還是覺得非常遺 憾。他在法庭最後陳述的時候表示,他的確想用款項還公司的債務。爲了自己所謂轟轟烈烈投資影視劇事業,面臨風險的時候采取了愚蠢的手段,希望能够被從輕處 罰。

但是法院認爲蘇越明知沒有歸還能力,仍然虛構事實與他人簽訂合同騙取欠款,用于還債和公司經營,給被害單位和個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他 虛構了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奧運會巡迴演出活動的資格,僞造了和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中國對外演出公司、第29届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宣傳部以及多家廣播 電視單位的虛假演出合同,騙取信怡投資公司北京分公司、包頭市新華信用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個人投資,款額共計5700多萬。


求寬大處理,自稱還有餘熱和才能

昨天上午10時,56歲的蘇越被帶進法庭,他戴著眼鏡,身著橘紅色號服,脚穿黑色布鞋。相比5個月前受審時,顯得蒼老了許多。

法庭首先進行了約15分鐘的補充質證,公訴人宣讀了蘇越的到案經過和犯罪事實方面的證據,控辯雙方進行了簡單質證。最後,審判長讓蘇越進行最後陳述。

蘇越稱,首先他還是非常抱歉,辜負了曾給予他很大幫助的朋友和領導,也給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他强調自己這麽做的目的是爲了企業,希望法院考慮他不是主觀惡意犯罪,能給予他一定的寬大處理,讓他在自己還有餘熱和才能時,有機會再爲國家、社會以及家人作出貢獻。

隨後,審判長宣布休庭20分鐘。蘇越暫時被法警帶出法庭。

以迎奧運巡演爲由詐騙巨款

蘇越再次走上被告人席,審判長宣讀了一審判决。

法 院查明,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蘇越在任無錫太湖傳媒文化投資有限公司總裁等身份期間,虛構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奧運會巡迴演出活動的資格,僞 造了與第29届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宣傳部、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等單位簽訂的多份虛假《演出合同書》等,以投資迎奧運巡演可以獲取利潤回報、籌措迎奧 運巡演資金等爲由,先後以公司的名義與兩家單位、一名個人簽訂多份《投資合作協議書》等,騙取他們共計5746萬餘元。

蘇越將上述錢款主要用于償還其所控制的公司的債務及經營使用。目前,蘇越已歸還2902萬餘元,尚有2840餘萬元未歸還。去年3月24日,蘇越被查獲歸案。在羈押期間,他主動交代了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

法院認爲,蘇越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法院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幷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聽判後,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蘇越雙腿顫抖,身旁的法警則一直用手攙扶著他。

詐騙數額太大,不足輕判

對 于蘇越辯稱自己沒有想非法占有,只是想讓企業渡過難關,法院認爲,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行爲人明知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使用欺騙手段與他 人簽訂合同,騙取財物數額較大幷造成較大損失的,應認定其行爲屬于以非法占有爲目的,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本案中,雖然蘇越騙取他人錢款的動機是爲單位 解决資金問題,但對與被害單位、被害人簽訂的合同,蘇越及其單位不可能履行,實際也未履行,從其行爲及結果看,應認定他及其單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 爲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另外,雖然蘇越具有酌予從輕處罰的情節,比如無前科劣迹,是初犯,能够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且其騙取的錢款未用于個人揮霍,但蘇越騙取的款項特別巨大,給被害單位、被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亦特別巨大,所提情節不足以對其所犯罪行從輕處罰。

曾有三個音樂理想,實現兩個

蘇 越曾經是一個才華橫溢的音樂人,他創作的歌曲曾在上世紀80年代風靡全國,其前妻安雯曾是87版《紅樓夢》晴雯一角扮演者。然而,在淡出公衆視綫多年之 後,他却以一個詐騙嫌疑人的身份再次被關注,且涉案金額之巨,令人唏噓。從音樂人到詐騙犯,蘇越稱他願賭服輸,但又抱怨刑罰過重,同時惋惜老天爺沒有給他 機會。

昨天,面對衆多記者的提問,戴著手銬的蘇越起初表情僵硬,隨後又笑著自嘲道:“這輩子接受過無數采訪,這麽接受采訪還是第一次。”

談 及音樂,蘇越短暫哽咽。他說,在他認識他愛人的時候,曾說過自己一生有三個理想。“第一個理想是作曲,我寫一首歌,讓全世界的華人都會唱。差不多一年後, 我實現了。1985年,我寫了《血染的風采》和《黃土高坡》。”“第二個理想是,在我最紅的時候急流勇退,到日本去學習,希望把一套完整的培養演員的制度 帶回來。”蘇越說,1991年他回國後,帶回了三位一體的經紀人制度。“現在所有的唱片公司都有企宣和經紀人,這跟我當時的努力奔走是有關的”。蘇越的第 三個理想,則是在中國做一家像樣的文化企業,“走産業化的道路,爲中國樹立一個核心的文化價值。”但就是這個理想,讓蘇越走到了今天。

1995從商,公司虧損,房產低押,老婆離婚

蘇越說,自己1995年底開始經商,陸續開辦10家公司。2003年,無錫太湖傳媒文化投資有限公司成立後,他正式投資文化産業,先後成爲幾家公司的總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

“我 遇到了非常好的夥伴和股東。也恰恰因爲他們太信任我了,給了我巨大的空間。”蘇越說,2004年、2005年,公司在影視方面的投資每年都達到一個多億。2006年,爲了讓公司早點上市,他開始擴大投資規模,但沒想到,拍攝的電視劇被中央電視臺大量退片,被占壓的資金近一個億,公司出現巨額虧損。

蘇越說,自己愛面子、虛榮心强,沒有把實情反映給董事會,只想自己私下解决。他借過高利貸,變賣了家産,幷最終走上了詐騙的道路。他的公司是國有控股企業,正常彌補虧損的辦法有很多種,“每一條路都是光明正大的,而我偏偏選擇了一條要面子的路,讓大家都不知道,捂著。”

在看守所的一年多,蘇越也一直在總結:“雖然說成者王侯敗者寇,雖然說很多人在邊緣游走已經成功了,但我畢竟是犯罪的人,畢竟是走錯了路。”

記 者問到蘇越是否爲自己的選擇後悔,他說,後悔都是剛出事的時候,現在說後悔已經沒用了。他稱自己不是很成熟的經營人,“用句老北京話說,就是‘你有多大金剛鑽就攬多大瓷器活’吧”。他希望自己的事情能被當作一個教材,“甭管正面反面吧”,讓大家反思文化創意産業存在的一些束縛的問題,和造成這 些悲劇産生的因素。“就像原來雪萊說過的,我們這一代人都是鋪路的石子,終于被鋪在地上了,任務完成了。”

蘇越還提到,2008年有被害單位報案後,經偵隊給了他一年零八個月的時間,希望他把這些錢補上,他也一直在努力,“但遺憾的是,老天爺最終沒有給我這個機會。其實我有外國長期的居住權,但我從來沒想過要走。”

蘇越提到,他當初爲了還債,背著安雯把房子、車全部變相抵押,還把安雯的存款全部取了出來。兩人後來離異,“家裏錢全部搭進去了,我都不知道她怎麽過”。

準備上訴,減刑希望不大

今年6月開庭時,蘇越意外看到了安雯的姐姐到庭旁聽。蘇越說,自己感覺對不起安雯,曾經,他和安雯一見鍾情,如果沒發生這件事,他還希望和安雯能破鏡重圓,“但我現在這個樣子了,也不想給大家添麻煩了。”

對 于一審無期徒刑的判决,蘇越稱自己會上訴。“法律懲處是有嚴肅性的,這個我願賭服輸。但是我覺得判决確實比較重。”蘇越幾次强調自己不是以非法占有爲目的 去要錢,都是爲了幫企業渡過難關,自己清楚法律在檢驗合同詐騙罪行的大小時,是按數額來算,“像我這種數額恐怕也輕不到哪兒去了。我也沒有期望能有奇迹出 現,但上訴是我的態度和權力,我還是要把我的意願說出來。”

昨天,審判長稱,法院曾對蘇越所控制的公司及他本人的銀行賬戶進行查詢,結果 顯示多數賬戶餘額都爲零,僅5個賬戶有存款,總計4000餘元。其名下唯一房産已被6家單位查封。對此,蘇越表示,公司還有股權和一些電視劇的版權,折現 後應該有四五千萬,但審判長表示,他所稱電視劇的母帶查找不到,部分股權已被公安機關凍結。

蘇越說,在他後半生,他爲了做他認爲轟轟烈烈的大事,遇到風險時,采用了非常愚蠢的辦法,把自己帶入歧途,辜負了曾給予他很大幫助的朋友和領導,也給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對此我遺恨終生”。

提及未來,蘇越說,無期徒刑應該是服刑到一定年限,還是有回歸社會的可能,“但是我沒這個可能了,因爲我的年紀大了”。

 

網上評論

土冒發表評論于2011-11-10 17:21:31

此君雖不擅經營,但撒謊無畏,蠱惑人心的本事却是超一流,要不然怎麽會這麽多人被騙上當?還好,經營上搞欺詐最多使別人蒙受金錢上的損失,可那首《血染的風采》其蠱惑之能不知讓多少懵懂青年喪失了生命。
無獨有偶,紅歌之王李雙江那首《紅星照我去戰鬥》當年也曾蠱惑無數青少年包括我在內,可其“高尚”紅德教育出的自家公子却是人間一害。

曉金發表評論于2011-11-10 15:42:30

不懂經營,音樂人經什麽商。

nopainogain發表評論于2011-11-10 10:56:02

我們十年前在北京就是鄰居。他有太太,靚車、薩克斯風。

1st_step發表評論于2011-11-10 10:26:33

還好不是死刑,不然真的是血染的風采了

(根據央廣及大陸網站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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