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瑞麟炮製替補方案之橫衝直撞,顯示中共幕後干預的力度加強,有黨的指示,打入港府的管治幹部,可以不顧一切程序行事。
●民主派議員在立法會舉牌反對通過剝奪港人選舉權的替補方案。(互聯網)
香港政府聲稱,為堵塞因去年社民連及公民黨發起「五區總辭,變相公投」運動而產生的補選漏洞而提出的替補方案,在二十二萬憤怒香港市民的七一大遊行之後,被迫押後二讀立法程序,並重新諮詢兩個月。中央派出中聯辦主任彭清華親自出馬,在深圳密會全體親共議員,希望穩住大局。有說這是泛民主派的小勝,但我卻驚人地看到了完整的第二隻管治隊伍的示範,赤裸裸地直接插手,發出指示。
林瑞麟是第二管治隊伍人物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炮制出的替補方案,實際就是廣東話「斬腳趾避沙蟲」方案。把香港市民的補選權和未來仍要爭取的公投權利一股腦兒殺掉以防後患,這未免是欺人太甚了。其實去年大多數市民反對的只不過是「變相」的公投而不是公投本身,要處理簡單的變相何需用牛刀?這裡有不可告人的陰謀,因而要快刀斬亂麻速戰速決不要諮詢,抹煞程序正義。這不是香港政府一向的行事手法而是中共自建國以來的操作慣例,可知是中共中央下達的命令。這個命令由中央經過各層幹部到達香港中聯辦,最後落實到林瑞麟這個自己人身上,這就是曹二寶所講的,正在執行中央指令,干預香港事務的第二隻管治隊伍。
香港所有評論界把第一隻管治隊伍「港府官員」與第二隻管治隊伍「幹部隊伍」統稱為建制派,是對香港現實視而不見的概念混淆,落後於形勢了。事實上林瑞麟是屬於鑽進第一隻管治隊伍裡的第二隻管治隊伍人物。類似的人物也包括曾鈺成,曾德成,梁振英等,我們必須把他們與港府官員區別開來,以便看清香港的政治形勢,明確打擊的對象。由於曾蔭權政府沒有設防保護,中共對港府這第一隻管治隊伍的入侵行動正有增無減,形成威脅。
打進港府的中共幹部奉命行事
事件也讓我們經驗了一次中共地下自己人打入港府後的驚奇表演。林瑞麟作為一個局長,一向是規規矩矩的人肉錄音機,謹謹慎慎依照政府定下的程序來工作,沒有太大的突然出位行動。但是這次推銷替補方案,卻像是一個機械人突然被一種幕後的力量在他的身上按下了按鈕發號施令似的。他於是立刻出動,越出軌道,橫衝直撞去推銷死令,不但自己必需執行,也要全港市民去執行。誰按下這個按鈕?當然是黨中央及中聯辦了。
打進港府的第二隻幹部,所聽命的不是曾蔭權政府而是他自己的幕後領導人──上級黨組織。他的任務是為黨工作而不是為曾蔭權政府,更不是為香港市民。當黨有命令,交下特殊任務時,他就管不了港府的所有規矩程序,自行拼力去完成任務。這是一件非常鮮明的例子,令我非常憂心。
從整件事看,曾蔭權政府的表現也很奇突。雖說是集體同意,但特首和律政司長黃仁龍不緊不慢,遲遲回應,公事公辦的言詞,並沒有鼎力支持林瑞麟的氣勢。可看到他們的態度是:「是你們自己一定要推行這個方案,那就等著看看你們是怎樣的死法吧。」「你們」當然就是指林瑞麟,那第二隻幹部隊伍了。可見曾蔭權政府已經分得清清楚楚,你是你,我是我。不過,曾蔭權能做的也只能是這樣,聽從那些第二隻隊伍為所欲為,沒有勇氣說「不」,特顯他們的懦弱膽怯,這樣下去將會成為香港的罪人。香港市民要清醒地看清楚,準確分辨反擊的對象,被拉下台的應是林瑞麟,這個進佔港府的中共幹部。
要警惕中共利用暴動武力鎮壓
由於香港民怨沸騰,七一大遊行後出現幾千人留守而與警方發生衝突的局面。警方處理遊行人士的手法,粗暴惡劣的情況也正不斷升級。同期又有報導駐港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七一大遊行前夕,進行了一次陸海空三軍部隊聯合跨營區機動支援反恐和海空巡邏協同演練。首次高調在香港中環及維港兩岸等地展示實力,載有手持步槍解放軍的裝甲車巡經中環鬧區,開上彌敦道,共三小時的軍事行動,意圖震懾港人,是初試牛刀了。
我突然發現解放軍就在香港市民身邊,這一切的現象加重了筆者的擔心。
如果民憤持續升溫,只要有人(可能是中共派來的大陸人,也可能是自稱民主派的中共臥底)在遊行示威中煽動暴力,翻車點火形成騷亂暴動的話,中共就有理由派出解放軍平暴,做成難以收拾的局面。遊行示威的市民要有冷靜的頭腦去制止這樣的事情發生,或是事情發生時立刻離開,盡量暴露這少數搗亂分子,以免中共落下的藉口。
有人批評香港的遊行示威太溫和,行完便算,很悶,這是錯誤的想法,是不知道我們的鬥爭對象是武裝到牙齒的中共,我們不能依靠暴力,要依靠人數,人數越多勝利越近。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則非常重要,是戰勝中共的鬥爭策略,激烈的行動要有底線,因為解放軍就在身邊,他們再也用不著鄧小平那樣地從外省調兵遣將了。第二隻管治隊伍包括武裝部隊真的完整地出台了!
【資料】替補方案緣由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5月17日召開記者會,局長林瑞麟宣布建議修改《立法會條例》,由下屆立法會開始,在地方選區及新增「超級區議員」界別,一旦有議員因病、死亡或辭職,將安排有最大餘額名單的候選人補上,不會舉行補選。換言之,落選者竟然有自動當選的機會。林瑞麟一直以去年底「五區公投」投票率低、浪費公帑等為理由強行推銷修訂立法條例,甚至連諮詢程序也免除,要求審議小組一周完成審議,以便法案7月13日大會表決。
開始時,輿論和公眾並未完全站在修改方案對立面。但是大律師公會的專業引導改變了局勢。公會6月17日先發聲明,強調林瑞麟提出的方案違憲,直指其議員出缺安排,違反《基本法》第68條「立法會議席須由選舉產生」的規定。大律師公會一再重申立場。指修訂機制違反《基本法》及選民意願。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孟達重申,機制是「三違反」,違反《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人權法》,終於在市民中激起如八年前反對二十三條的憤慨。七一大遊行超過2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