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應該有下流的權利
作者: 網絡文摘

文化走廊

更新於︰2018-05-30 Print Friendly and PDF

14歲那年,有個小伙伴偷偷的對我說:放學後,到小樹林去,我給你看個好東西!我還記得,那一天的陽光很耀眼,透過葉子在樹林裡投下點點光斑。小伙伴從書包裡小心翼翼的掏出一本花花綠綠的雜誌。雖然我是一個學渣,但也能認識封面上簡單的英文:《PLAYBOY》。

今天,雖然我已經不記得那本雜誌的內容,但卻能清楚記得當時的感受:腦袋一片空白,心跳加速…那是我讀任何一本經典名著都未曾有過的感受。

這是一個真實故事:拉里弗林,是一個精明的小流氓,經營著一間很齷齪的脫衣舞酒吧。由於位置偏僻,經營不善,生意一直很差。

為了給自己的酒吧打小廣告,他辦了一本色情雜誌:《皮條客》

1978  6 月出版的《皮條客》

被稱為史上爭議最大的雜誌封面

沒曾想到,誤打誤撞之下,這本粗俗不堪的雜誌竟然一炮而紅,發行量超過200萬本,成為了藍領階層的最愛,風行整個美國。

並且引起了“衛道士”們的注意,衛道士說:這本雜誌羞辱了所有高尚的人士!

成為百萬富翁的拉里弗林,正在傾力打造自己的色情帝國。

但很快,警察就找上了門。拉里弗林因“散播淫穢信息,涉嫌有組織犯罪”的罪名被逮捕。一個小流氓與一群高尚人士的戰爭,拉開了序幕…

剛開始,拉里弗林對這些指控還有些不以為是。但事態的發展,卻讓他開始感到了害怕:法庭外聚集了很多向他示威的群眾,法庭上的指控越來越尖銳…

檢察官聲色俱厲的譴責道:《皮條客》雜誌,讓男人和女人擺出各種下流無恥的姿勢,也讓女人和女人一起擺出各種下流無恥的姿勢,甚至讓聖誕老人也擺出各種下流無恥的姿勢…

如果罪名成立,拉里弗林將會被判入獄25年。

真實原型[拉里弗林]在電影中客串出演了辛辛那提法院法官

檢察官說:美國的立國先賢們在討論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時候,滿腦子都是這些淫穢圖片嗎?

拉里弗林說:這個國家是你們的,也是我的。你不喜歡《皮條客》,那你就別看。

檢察官說:我是不會看,但那些天真的孩子們呢?

拉里弗林說:即使你在酒吧逮到了偷偷喝酒的孩子,國家也不能就因此禁止銷售百威啤酒吧!

拉里弗林甚至因此遭到了極端衛道士的刺殺,導致下半身癱瘓,並永遠的失去了性能力。一代色情大亨,成了一個沒有性功能的人。

而官司也從地方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成為整個美國社會的焦點。

拉里弗林說:如果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像我這樣的人,我相信它能保護所有人。因為我是最下賤最人渣的垃圾,當一個社會,願意去保護一個人渣,證明它能夠保護大多數人的權益。

[拉里弗林]在法庭上穿著印有藐視法庭字樣的T卹

正如拉里弗林所說,他是一個流氓,是一個人渣。他唯利是圖,他滿嘴髒話,性生活混亂,沒有道德底線,還用國旗做內褲穿…

拉里弗林的辯護律師就說:儘管我絲毫不認同我當事人的價值觀,也從不看他主辦的色情刊物。但我尊重允許不同價值和道德共存的自由。

簡單的說就是:人民應該有下流的權利。

[拉里弗林]的辯護律師由[愛德華諾頓]飾演

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國家,總有一些人,認為自己的道德標準高於大多數人。

他們熱衷於製定各種制度來反對他們眼中的“低俗”:玩遊戲低俗,聽音樂會高雅;情色電影低俗,主旋律電影高雅;娛樂八卦低俗,政治新聞高雅;微信公眾號低俗,報紙雜誌高雅;玩魔獸低俗,玩模特高雅…

但是,高雅的標準是什麼?由誰來判定?領導就一定比人民高雅?連岳寫過一段話:有時候,人人顯得不食煙火,個個都是聖公聖母。別擔心,那一定不是你出了問題,而是他們在演戲。

人有走向高尚的權利,也應該有走向低俗的權利。不違法的前提下,人民擁有低俗的權利。

拉里弗林在法庭上有這樣一段抗辯:如果我們對某些人認為淫穢的東西豎起一堵牆,那麼各種各樣的牆就可能被豎起,到那時,我們就什麼也看不到,什麼也做不了了。

因為,今天他們能抵制低俗,保不准明天就會抵制醜陋,抵制窮人,抵制矮子,抵制殘障…

有趣的是,在電影結尾處有這樣一個真實的細節:片中那位揪著拉里弗林不放的衛道士,原來是一起金融詐騙案的主謀,詐騙金額高達20億美金。

這種“高雅之士”,我們中國老百姓早已經司空見慣了。






更多文章

關於我們 聯絡我們 開放舊網頁 每期文選 封面彩頁
版權所有,轉載文章請知會本網站 email: open@open.com.hk 告知貴網站名,何時轉載及文章題名,請說明出處(原載開放雜誌網站某年某月號)請尊重原作,請勿刪改。
Copyright © 2011 Open Magazin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