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蘇密約》文本真偽考
編者按﹕開放雜誌七月號專題《中共建黨真相》發表朱忠康先生《中蘇特別條約曝光》後,引起相當大的爭論。我們隨即求教於各方學者專家,希望弄清該協定的資料來源。現發表北京學者章立凡的回應文章,盼有助探討真相。 《開放雜誌》七月號刊登《中蘇特別條約曝光》一文,作者署名鐵流。稍後編輯部更正,作者是朱忠康先生。遺憾的是,朱文引用的所謂來自“前蘇聯解密檔案”的十九條密約《中蘇友好同盟特別協定》,其實是偽造的。 一、1950年有一個《中蘇秘密協定》 1950年2月14日中蘇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同時簽訂的除《關於中國長春鐵路、旅順口及大連的協定》和《關於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兩個公開協定外,還有一個秘密的《補充協定》,全文如下: 《關於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的補充協定》根據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最高蘇維埃主席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簽署的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為了保證兩國的國防,蘇聯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達成本補充協定: 無論是在蘇聯的中亞共和國和遠東地區的領土上,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滿洲和新疆境內,都不給外國人提供租讓權,並不允許有第三國的資本或這些國家的公民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參與的工業的、財政的、商業的及其他的企業、機關、公司和團體的經營活動。 這個秘密協定產生背景,是談判期間(2月6日)國軍戰機襲擊上海。中方要求蘇提供空中保護。斯大林答應給予支援,條件是簽訂一個秘密《補充協定》,意圖乘機將東北、新疆變成蘇聯勢力範圍。中方被迫接受,但要求將蘇聯中亞共和國和遠東地區列入,以示對等。當時中方要求公佈《補充協定》,但蘇方堅持不得公開。事後毛澤東曾多次表達對《補充協定》的不滿,認為「按照斯大林的提議,滿洲和新疆實際上變成了蘇聯的勢力範圍」① 上述秘密協定內容,冷戰史學者沈志華的《中蘇同盟與朝鮮戰爭研究》(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已收錄。同時可參考維琪百科的“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詞條。除上述一個條約三個協定外,迄今所謂的“十九條密約”。 二、「十九條密約」文本來自網路 我曾為此致函朱先生,指出“十九條密約”是偽造的。他也承認所引文本來自網路,但堅稱密約的存在,並出示了從博訊網下載的《中共黨刊證實:中蘇1950年確實簽訂賣國“秘密協定”》。②一文,其中所謂的中蘇“十九條密約”內容即刊於開放雜誌的《中蘇友好同盟特別協定》全文(見開放雜誌七月號)。 此全文轉載自海外大紀元網站,題為《震驚:中共毛周賣國密約曝光原文在此》③,發表日期為2010年9月17日,博訊網稱:中共黨刊《當代中國史研究》2004年第3期發表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與〈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之比較》,證實了1950年中蘇十九條秘密協定的存在。 但是,剛好這篇論文作者欒景河博士是我的前同事,文章以前就讀過,根本不存在十九條秘密協定的內容。這篇論文前後於2003年、2004年發表過兩次,分別有34、24個注釋。博訊將欒博士的論文與大紀元的“十九條原文”嫁接在一起,是不對的。 三、「密約」母本:冷戰時期宣傳品 經檢索,“十九條密約”在被大紀元、博訊發佈以前的更早版本,是2009年1月12日聚友博客的一篇博文④,此時已形成十九條文本。 這個所謂的“十九條密約”,其母本皆出自20世紀50年代的冷戰時期宣傳品。其中包括1947年5月《哈爾濱協定》十三條⑤、1948年12月《莫斯科協定》七條⑥、1949年12月26日《中蘇協定》十三條等等,收錄於靳宗岳著《史達林征服世界陰謀的解剖》。作者靳宗岳說,前兩份文件1949年8月16日中央通訊社發自東京,後一個版本為1950年7月16日中央通訊社報導「美國對華政策協會」所公佈的《中蘇協定》。 這三個文件的共同特點,即發佈者均為國民黨官方「中央通訊社」,消息來源據稱都來自國外,均無可質證的同時期證據材料,實際上只是冷戰時期常見的宣傳品而已。其中前兩份文件,曾收入臺灣學者吳相湘的《俄帝侵略中國史》和張玉法的《中國現代史》,此外再無國內外研究者引用。張玉法先生還健在,可以向他質證,我相信如果他的書再版,上述引文不會保留。 其中第三個文件,即所謂《中蘇協定》十三條,是當下流傳的中蘇“十九條密約”的直接前身,內容如下:
一、蘇軍駐防中國以應付第三次大戰。 我們再來對比一下所謂的中蘇“十九條密約”,在所謂《中蘇協定》十三條中均已存在,可以說“十九條”是《十三條》的擴展本。 四、「十九條」文本的荒謬之處 從所謂的中蘇“十九條密約”的內容看,其荒誕部分,亦可以佐證其虛偽性。第三條“將中國人民解放軍改編為國際紅軍,由紅軍最高統帥直接指揮”,對於“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的毛澤東來說,是根本不可能將軍事指揮權拱手讓人的。當時共產國際已經解散,蘇聯後來也未在華沙條約組織之外,再搞什麼國際紅軍。 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人口,因目前資源缺乏,非減少一億,決不能支持,其詳細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行定之”,毛澤東一貫以人口眾多自雄於天下,減少一億人口的方案不符合毛澤東的人口觀。1949年建政之初,中國人口政策仿效蘇聯提倡多生,毛主張「人多好辦事」,人口增長迅速;大饑荒餓死數千萬人,是國策錯誤,而不是預定的陰謀。 第十七條“內蒙,新疆,西藏,建立各民族的人民共和國,由雙方共同負責扶助其獨立”,也是完全不可能的。中共自“二大”以來的歷史文件,均主張聯邦制和民族自決。1949年秋起草《共同綱領》放棄民族自決,採用民族地方自治制度。此“十九條”在《共同綱領》通過之後四個月,居然出現“建立內蒙、新疆、西藏共和國”內容,顯係作偽。當時毛澤東還向斯大林提出,希望蘇軍航空團“繼續留在中國,為給準備進攻西藏的劉伯承部隊運送食品提供幫助”,斯大林的回復是:“你們準備進攻,這很好。必須把西藏拿到手。”⑧
“十九條”中諸如中長鐵路、貸款、口岸使用等內容,係將與《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配套的《關於中國長春鐵路、旅順口及大連的協定》和《關於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中的公開內容,當作秘密條款嵌入了“十九條”。 五、還原歷史的前提是真實性 中國人的“國民性”中有一些很極端的思想。一曰非此即彼;二曰不擇手段;三曰黨同伐異。還原歷史的前提是真實性。我曾提示朱忠康先生,既然他說“十九條”來自“前蘇聯解密檔案”,就該“誰主張,誰舉證”,結果他提供了一篇來自網上的未經證實的文件。有朋友建議他瞭解一下沈志華先生的觀點,我也在信中附上了沈先生的論文,但朱先生的回答是:沈志華先生的證據是不可信的。甚至說「共產黨員能提供不利於自己黨的證據嗎?」 文明社會的價值觀,尊重任何面對真實的人。長期以來,沈志華先生和我均為獨立學者,毫無根據的指責,是對我們的污衊。有些先生挨整多年,不知不覺被體制同化了,一副苦大仇深、捨我其誰的氣概,對不同意見搞起了誅心之論。對此,我只有表示惋惜。 2011年7月28日風雨讀書樓 【注釋】 ①沈志華:《關於中蘇條約談判研究中的幾個爭議問題》,《史學月刊》2004年第8期 ②博訊網:《中共黨刊證實:中蘇1950年確實簽訂賣國“秘密協定”》,2010年9月26日。 ③大紀元:《震驚:中共毛周賣國密約曝光原文在此》,2010年9月17日。 ④魚子:《1950年中蘇友好同盟特別協定(認真看唷)》,2009年1月12日,MySpace 聚友博客 ⑤所謂《哈爾濱協定》內容如下
一、蘇俄允諾在外交及軍事上,全面支持中共。 ⑥所謂《莫斯科協定》內容如下:
一、中國領土內的礦權,應優先給與蘇俄開採,組織中蘇共營的中華商業公司。 二、蘇俄可以在東北和新疆駐軍。 ⑦靳宗嶽:《史達林征服世界陰謀的解剖》, 轉引自:http://go.paowang.net/news/3/2005-05-18/20050518223118.html ⑧斯大林與毛澤東會談記錄(1950年1月22日),《關於1950年中蘇條約談判的分 俄國檔案文獻》,《黨史研究資料》199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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