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學勞動價值學說邏輯證非之六:品牌
【開放網按: 徐澤榮博士是深具中西文化素養的社會學者。2000年入冤獄11年,獄中筆耕不綴,苦研馬學,心得盈筪。自稱「馬克思主義在中國廣州監獄遭遇了滑鐵盧!」作者改稱馬克思主義為馬學,而馬學之核心乃是勞動價值學說,本書即力證其說之非。以此見證馬學入中100年。系列共20章,本刊將予連載。】 【馬學勞動價值學說邏輯證非之六:品牌】
品牌、保險、環保、「亮點」以及無形文化遺產等的交換價值,是根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測算出來的嗎?電影、舞蹈、球賽等的票房價值能否與勞動時數掛鉤?文物、珠寶、化石、隕石、奇花、異樹、名犬、寶駒等等,為什麼可以拍出天價?著名的繪畫家、小說家、設計師、運動員、模特兒、魔術師、歌星、影星、拳星、舞星等等,為什麼會被人稱作是「印鈔機」? 2004年,廣東省文化及相關產業的GDP已達全省GDP的百分之七,分別超過「交通運輸和倉儲業」和「社會服務業。由此可見,精神產品交換已絕不再是經濟交換當中一個可有可無的部分。從實證科學的角度來看。馬氏勞動價值說既然不能解釋百分之七的GDP的價值形式,當然也就不能解釋百分之一百的GDP的價值形式;它於過去給出的解釋,必屬似是而非,必有致命缺陷;勞動價值說的命運,將像曾經一度盛行的燃素致燃說那般,先盛後衰。 以下重點談談「品牌」這種特殊的精神產品。品牌乃是用來識別一個或者一群賣主的商品或者勞務的名稱、術語、符號、圖案等。普通的品牌令人聯想起賣主、作者,卓越的品牌令人聯想起安全、可靠,豪華的品牌令人聯想起非凡、尊貴。顯而易見,品牌乃是一種精神產品,或游離于或附著於一種物質產品、一套勞作程式或之外或之上。當今之世流行對於卓越品牌、豪華品牌進行估價以至買賣的作法。例如,2008年《廣州日報》的品牌被估計為六十四點七五億元,再入全國報業前三。在「品牌價值」之中,毋庸置疑,人們根本無從找到個別隨機勞動時間,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蹤影。附帶說明,壟斷可以分為:業者人為達到的壟斷,和商品自為達到的壟斷。自為達到壟斷的商品可以生成高端品牌。 當今之世又有許多富豪流行購買豪華品牌商品,目的是為了炫富,而非滿足生存、發展、享受的需要。他們是在以財富交換名望,有的再用名望交換其他,如地位、女色等等。亞當·斯密早就指出,在大部分富人看來,富之順悅,「存在于富之炫耀」之中。經濟學家索·凡勃倫1899年於其《有閑階級論》一中之中指出,人們通過「炫耀性消費」來追求名望、地位,這種消費的意義就不在於商品的內在價值,而在於它能讓人們試圖以此區別於他人。試問:古今中外,曾經有誰測量通哪怕一位富豪的「索取名望努力所耗勞動時數」?他們自己也從不測量通約! 讀者不難看出,對於精神產品的價值形成和市場交易,用效用價值說會越解釋越通透,用勞動價值說會越解釋越糊塗。 順便說說通約,在同種勞動之中,也許某一複雜勞動可以折算為N倍的某一簡單勞動,反之亦反是。但是,可以肯定地說,有的複雜勞動和有的簡單勞動絕對無從通約,即使是在,同一種類之中,「屬於品牌」和「不屬品牌」亦絕對不能通約。例如,世界著名足球球星梅西的轉會費高達8,000萬歐元,而中國知名足球隊員每人的轉會費僅可能達(折合)80萬歐元。各國的足球現場觀眾或者電視觀眾,會否以觀看一百名中國知名足球隊員的踢球,來代替觀看梅西一人的踢球?顯然絕無可能。馬氏以及配、布、坎、斯、李五氏當初思考得太不周全,太過膚淺了啊!由此甚至似乎可以推出,有的效用序數同樣不能接受通約;以及:「效用集無差別曲線圖」 並非普適。此謂:簡繁折算欺鐘。 第六章的核心概念,可以濃縮成為六字:品牌乾脆無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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