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製造英雄
作者: 許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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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2017-08-23 Print Friendly and PDF

——評香港三位學生領袖被判囚事件

多個政黨及團體20日下午發起遊行,聲援16名近日被判監的社運人士及前學生領袖,
遊行後又在終審法院外集會,到晚上約7時半結束。

    香港三位學生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因2014年雨傘運動前期「重奪公民廣場」,去年7月21日被以非法集會罪判處社會服務,但去年10月律政司向上訴庭申請覆核,今年8月1出如山7日上訴庭改判他們坐監 ,黃之鋒監禁6個月,周永康監禁7個月,羅冠聰監禁8個月。此一事件不僅引起香港社會震動,而且震動國際,有人倡議為他們提名諾貝爾和平獎。

「重奪公民廣場案」的來龍去脈 

    為了說明此一事件的來龍去脈,首先湏對「重奪公民廣場事件」加以說明。「公民廣場」位於香港政府總部東翼前迴旋處,這塊迥旋處當年城市規劃委員會訂明列為公共空間,供市民遊覽或聚集,一般人便稱此處為「公民廣場」(Civil Square),這是大家公認的名稱。

   2011年香港政府要在中、小學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被認為是「洗腦教育」,遭到社會普遍反對,2012年爆發「反國民教育科運動」。一批年輕的中學生組織「學民思潮」,由黃之鋒領頭,進行抗爭,得到家長組織和許多社會團體支持,產生民間反國教大聯盟,7月29日舉行大示威,由維園至香港政府總部,人數多達9萬人。9月1日,「學民思潮」3人更在公民廣場進行絕食,引起大學生和教師接力絕食,逼使政府9月8日宣布五年內不再推行國民教育科,運動取得勝利。自此之後,政府便將公民廣場封閉,築起圍欄,不譲市民進入,引起普遍批評。

   2014年香港爆發佔中運動,要求真普選。在佔中運動未正式宣佈開始之前,先爆發學界大罷課,要求與行政首長梁振英對話,不獲回應,「專上學聯」和「學民思潮」便於9月25日拉大隊學生向政府總部進發,大批市民跟着結集。梁振英仍無回應,9月26日晩,「學民思潮」和「專上學聯」便發動「重奪公民廣場」,他們攀越三公尺高的圍欄,進入廣場,成功地推開側門,譲大批學生和市民湧進。警方調派機動部隊使用胡椒噴霧器清埸,傷34人,被捕者74人,這就是「重奪公民廣場事件」,它成了雨傘運動的序幕。

   事隔兩年,2016年8月15日,三位「重奪公民廣場」的學生領袖被判刑,黃之鋒和羅冠聰分別被判社會服務80小時和120小時,周永康因已被倫敦政治經濟學院錄取,判處監禁3星期,緩刑一年。栽判官張天涯判刑時稱,考慮到三人犯案動機只為表達訴求,並非為一己私利,法庭判刑時應予以寬容及解量,故無須入獄。那時黃之鋒僅19歲, 羅冠聰23歲,周永康25歲。

    照理,此事已告結束,但香港政府策劃全面打擊民主派和本土派,在立法會藉「宣誓風波」,先後將梁頌恆、游蕙禎以及梁國雄、姚松炎、劉小麗、羅冠聰等六位議員褫奪議席,逐出立法會,使原本民主派和本土派在立法會中共有30席減為24席。但被褫奪的議席應該進行補選,官方擔心本土派「香港眾志」和「青年新政」再度在補選中勝出,重入立法會,因此由律政司袁國強提出覆核,強要判他們坐監,因為坐監超過三個月,便在未來五年內不得參選。

學聯前常委羅冠聰、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周永康,
因重奪公民廣場案件被判囚。

香港法治危機也是香港前途危機

    香港本是法治社會,司法有相當獨立性,不受行政干預,但《基本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律政司主管刑事檢控工作,將司法檢控權交給行政機闗中一位官員管轄,第一任律政司梁愛詩是香港地區人大代表,現任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現任律政司長袁國强則是廣東省政協委員,這樣的大陸政治背景,已預示出律政司司法獨立的可靠性。香港執業大律師鄧偉鈞在《真假法治》一書中說,檢控權在政府的律政司手上 ,不受任何干預,法庭的角色只能是被動的,政府檢控了,法庭才可以審理判案,他認為這是打了七折的法治社會。在西方國家,檢控罪犯都設有獨立的專門檢察機闗,不受行政機闗牽制,香港的法治就缺乏了獨立的檢察機構,這樣的法治的確該打折扣。司法獨立本是法治社會的根柢,香港的刑事檢控權和覆核權完全操在政府行政機關的律政司個人手裏,實在大成問題。

    三學子的「重奪公民廣場案」,初審法官講明,他們的行為並非為了一己的私利,而是為了理念的追求,所以輕判,這是比較公道的。但律政司袁國強卻一定要覆核,而且指明要判他們坐監,這顯然是配合中央打壓香港民主派和本土派消除港獨的大政方針,正如全國政協港區委員、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所透露的,這是中央對香港的「新遊

戲規則」,即「中央強硬,特區勇於起訴」。在這種「中央強硬特區勇於起訴」的大形勢下,上訴法庭法官只能依照袁國强的意旨照單全收,判三學子起碼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刑期,藉以剝奪他們出獄後五年內參選的權利。這算是什麼司法獨立?

    司法獨立在香港已經開始喪失,它給香港法治制度敲起喪鐘。這關係到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和香港人未來的命運。香港的一國兩制大受中央強硬政策的壓力而愈益變形。「港人治港」在梁振英時代已變成地下黨員治港;國務院的「6‧10」白皮書更指明香港自治權是中央賜予的,給多少就是多少;中央更宣佈《中英聯合聲明》已成歴史文件;香港是受中央管轄的特區,中央握有特區首長和主要官員的任命權,實在氣勢凌人。往後高鐵開通,港珠澳大橋建成,香港歸入粵港澳大灣區,那時候,又不知一國兩制尚剩多少?

牢獄出英雄,香港政府正在製造英雄

    可是,香港人不是百份之百的順民,香港人享受着英國殖民地時期遺留下來的自由,絕大多數人決不輕易接受大陸那套專制統治下的生活方式。更重要的是,香港之所以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之一,就是因為國際尚認可香港金融監管制度健全、透明,香港還算是一個法治社會。但實際上,香港的股市早已成為陸資的地盤,這些陸資巨鱷需要香港同大陸區隔的特殊性來維持香港國際金融地位的信譽,所以才令中央不敢將香港全盤一體化,給香港人留下抗爭的餘地。

    回歸後香港能夠保持言論、新聞、網絡、出版、罷工、遊行、集會、結社、組黨等自由,都是靠着一國兩制的允諾,使香港民主勢力持續生長,除了原有民主黨、公民黨、工黨、民協、社民連、新民主同盟、人民力量等之外,新生的組織也紛紛登場。香港眾志、青年新政、本土民前、香港民族黨等的出現,正代表年輕一代民主勢力的興起。

    在「中央強硬特區勇於起訴」的新形勢下,第一步是對「反新界東北撥款示威案」的翻案,由原判的社會服務,進而被律政司覆核改判為監禁,以致13人入獄8至13個月,包括社民連副主席和兩位成員。第二步便是「重奪公民廣場案」將三學子入獄。往後還有「佔中案」、「旺角暴亂案」、「反釋法遊行案」、「立會集結案」等等,牽涉到的人數不少,都在待審或待判,後續的局面實在令人擔憂。

    目前,「重奪公民廣場案」三位學運領袖的被囚,比「反新界東北撥欵示威案」更引起香港社會和國際的震動。8月20日,香港數萬人舉行盛大示威遊行;美聯社、路透社、英國《衛報》均以快訊報導,美國CNN更以紅色標題置於新聞快訊的首位;美國共和黨參議員魯比奧直斥對三子的監禁是可恥,他促請參議院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該法案建議對壓制自由的港官凍結其在美的資產,並禁止其入境美國,美國國會中國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更表示,中國政府若不遵守《中英聨合聲明》,美方應重新評估香港的特殊地位;《紐約時報》載文提名三人入诺貝爾和平獎;法國《世界報》指出,囚禁三青年等於中國當局把新一代港人置於自己的對立面;《世界報》更指出8月11日,香港廣播電台將播放BBC 新聞節目頻道改換為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官方節目,就是中共加強大陸意識對香港的灌輸。

    黃之鋒18歲時已登上美國《時代周刊》封面,現在再加上羅冠聰和周永康,他們三人都因被判囚而蜚聲國際,成為香港新生代的民主運動領袖。香港政府對他們越鎮壓,越增加他們在國際上的聲譽。世界上許多民主運動領袖都是經過牢獄的磨鍊,南非的曼加拉和捷克的哈維爾都是如此。牢獄出英雄,香港政府正在替香港製造時代英雄,但香港政府自己惘然不知此一後果,中共更不知此一效應重量,他們都被權力的貪婪堵塞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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