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迫害反腐記者 涉案30億
作者: 讀者提供

特別報導

更新於︰2016-11-28 Print Friendly and PDF

【新華社青島支社原社長劉海民夥同山東分社原社長張民華等人幕後交易兩宗非法用地,原本要求嶗山區政府低價出讓的「新華社辦公用地」,被秘密倒賣給兩家個體開發商,分別建成高檔海景商品房4萬平方米,涉案約6億多元。張民華等人上下勾結,抱團腐敗,曾先後在青島、濟南、棗莊等地深度開掘房地產黑金,幾大樓盤占地422畝,涉案金額30多億元。】

記者舉報的青島涉案土地之一:
原本是新華社辦公樓的土地變成了高檔海景房——碧佛林山莊

腐敗是執政黨最大的敵人,也是滋生一切罪惡的根源。習近平在今年的「七一」講話中指出:共產黨作為執政黨,面臨的最大威脅就是腐敗,深刻地闡明了腐敗是共產黨面臨的主要敵人。但黨內的腐敗勢力,卻紛紛以所謂的「境外敵對勢力」來轉移視線,殘酷迫害來自人民群眾的反腐力量,整出諸多冤案、慘案。

2016年10月,新華社《人居》雜誌女記者齊力的親友律師們陸續集聚在她的墳前,誓言深度揭露新華社腐敗勢力的罪惡,告慰因反腐被迫害致死的不屈英靈。

新華社腐敗勢力構陷反腐記者 製造冤獄錯案

十年前,齊力記者參與舉報了新華社的山東土地腐敗大案,遭到新華社原社長田聰明等人的殘酷迫害,2003年5月,國家審計署、國土資源部等「五部委」在青島嶗山等地清理違法占地,新華社青島支社原社長劉海民夥同山東分社原社長張民華(前內蒙分社社長)等人幕後交易的兩宗非法用地曝光,原本要求嶗山區政府低價出讓的「新華社辦公用地」,被秘密倒賣給兩家個體開發商,分別建成高檔海景商品房4萬平方米,涉案約6億多元。

此後獲悉,張民華等人上下勾結,抱團腐敗,曾先後在青島、濟南、棗莊等地深度開掘房地產黑金,幾大樓盤占地422畝,涉案金額30多億元。

據文宣系統的消息來源透露,記者舉報的山東分社社長張民華是從內蒙古分社調到山東的,當年的新華社社長田聰明等高官也是從內蒙古分社出來的。在文宣系統,他們是一個體系的人。

2003年,齊力參與舉報新華社的土地腐敗大案。正是舉報內部腐敗的反腐行為,引來了殺身之禍。

2005年,新華社山東分社的另一名高級記者馮杰挺身而出,實名向田聰明舉報山東分社的土地腐敗窩案,遭到殘酷打擊。據傳山東方面持續的反腐舉報,觸怒了「內蒙幫」的敏感高層,一位重量級的「大領導」在內部會議上點名批評,批示嚴查。很快,馮杰等人被新華社監察局立案審查。

新華社原社長田聰明給山東分社社長張民華的授權書,
張民華據此和劉海民在濟南、青島等地註冊了多家房地產開發公司,
大肆倒賣房地產,牟取暴利。

錄音顯示,紀檢幹部宣讀新華社監察局對馮杰的立案審查決定後,雙方針鋒相對,爭辯激烈。

馮杰:「按你的說法,殺頭都可以了,我都被判死(刑)了」

新華社紀檢幹部張彥民:「你死了,你活該!」……「領導叫你死,你就得死!」

一位內幕人士指稱:「田聰明直接指示張民華找山東省委書記,要張高麗在他的電話記錄上簽字,交省政法委和省公安廳逮捕馮杰。在中國,有這樣部門直接出面干涉司法,逮捕自己手下人的嗎?這不是明顯的打擊報復整人嗎?」

2005年5月19日,記者舉報的被舉報人張民華和張彥民,親率山東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的幹警,擁進省立醫院病房,以所謂「敲詐勒索」的罪名,強行拔掉針頭,把正在輸液的馮杰秘密抓走,用新華社的專車移交司法,投入青島監牢。

連續四天三夜80多個小時的「刑訊逼供」和兩年悲催的看守生活,讓馮杰飽嘗了凍、餓、曬、烤、疲勞審訊、群毆折磨、通宵勞工等難以名狀的痛楚。連續更換了六、七個罪名,還是無法治罪,新華社辦案官員遂通過誣陷新華社《人居》雜誌「無證記者」齊力的真實身份,將報刊記者齊力按照領導要求和文件規定為新華社「拉廣告」創收的正常代理經營活動,構陷為與馮杰合夥「詐騙」行為,並在青島公、檢、法均認定記者無罪的司法實踐中,強權干涉司法公正,導致對舉報人的強捕、強訴、強判。其中的公訴書,甚至就是新華社整人者草擬的。部分迫害黑幕,2011年的北京《財經》等新聞媒體曾給予披露。

經過逐件庭審和庭外調查,法院查明,新華社內部移交司法的40份證人證言和單位公函中,虛假證明(即偽證)多達37份。其中,僅新華社《人居》雜誌總編輯劉廣軍出具的誣告齊力是「假記者」的偽證就達十幾份。
為了滅失陷害罪證,田聰明竟然下令撤銷了新華社所屬的《人居》雜誌社。

面對權大還是法大、人治還是法治的嚴峻案情,中國法學會刑法研究會會長趙秉志及周道鸞、陳興良、張明楷、陳衛東、田文昌等著名法學家對本案進行了聯合論證,得出記者齊力、馮杰二人無罪的權威結論。

法學專家指出,青島公、檢、法幾道司法程式,沒能阻止冤假錯案的發生,令人遺憾。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閱卷審理並明確結論記者案件是一個錯案。兩位蒙冤記者後被青島一審法院、二審法院兩次宣判無罪、無錯(沒有犯罪、沒有過錯),並予國家賠償。

一場終審宣判記者無罪、無錯的冤獄,終結了新華社腐敗勢力借用山東司法機關對反腐記者長達5年的司法審查。

新華社原社長、現中國記協主席田聰明(左1)2003年11月20日
赴山東分社和分社長張民華(左2)等人在一起商討對策。

新華社貪瀆勢力包庇內部腐敗 拒不糾正錯案

記者無罪、無錯的司法終審判決,讓新華社貪瀆腐敗勢力利用司法機關對舉報人「殺人滅口」的陰謀落空。隨後,內部貪瀆勢力和法治正義的博弈顯現。

200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下達明確的記者無罪結論後,新華社個別人不甘心齊力、馮杰二人無罪,分社社長率人大鬧山東省高院,派人多次穿梭在省、市、區三級法院,企圖推翻最高人民法院的記者無罪結論。未得逞後,他們濫權干涉司法,串謀將齊力冤案退回檢察機關,擬作不起訴決定,遭到抵制。個別人仍不甘心,繼續干涉司法公正,又濫用輿論監督權「恩威並施」,串謀在一審法院無罪判決書上故意置留記者「違紀」尾巴,以便單位據此處分,導致齊力、馮杰在一審法院宣判無罪後再一次上訴,提交大量證據,二審法院終審維持一審無罪判決,依法糾正了一審法院的記者「違紀」等不當認定。

2010年2月,國家法律終審宣判齊力、馮杰無罪、無錯,但新華社監察局拒不承認辦了錯案,更談不上依法糾錯和追責。相反,捏造罪名、出具偽證、製造冤獄的原辦案人張彥民卻被帶病提拔為雲南分社副社長,一批迫害反腐記者的腐敗關聯人被提拔重用。

出獄後,馮杰持續舉報和控告新華社的山東土地腐敗串案,引起中央高層的批示和關注。在新一屆黨組織正義力量的主導下,齊力、馮杰被判無罪的當天,新華社派出新的紀檢調查組飛抵青島,對記者舉報事實展開調查。經過一年多的深入調查,查實了記者「舉報屬實」的青島土地大案,其腐敗程度據稱比舉報材料「嚴重的多」。但隨後,貪瀆腐敗利益鏈條上結夥貪腐的「腐友」、合夥嫖娼的「嫖友」等包庇腐敗勢力四下活動,導致調查擱淺。

2010年底,新華社僅僅宣佈把查實的犯罪嫌疑人劉海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舉報的山東分社原社長張民華僅僅受到作出檢查的「內部處理」。沒有將其移交司法處理,與強行把反腐舉報人移交司法形成鮮明對照。馮杰當場抗議,指出新華社在包庇腐敗。

面對新華社公開包庇腐敗,馮杰轉而向檢察機關控告舉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受理後,指定基層檢察院進行調查,調查到一半,行將鎖定犯罪嫌疑人時,嫌犯攜妻進京求見新華社田聰明等「保護傘」。隨後,司法調查中止,成為懸案。

新華社貪瀆腐敗勢力一方面全力包庇內部腐敗,另一方面繼續誣陷和打擊反腐記者,污衊馮杰「沒有犯罪,不代表沒有違紀」。

2014年在北京解放軍某部總醫院重症監護室的被迫害重病的新華社女記者齊力。

事實上,國家法律已經查明馮杰、齊力沒有違紀的案件真相。該案的第二次無罪判決,就是司法機關被迫越權代替紀檢機關對記者所謂違紀問題的又一次司法審查。該案的終審判決是:「經查,在齊力與上述有關客戶簽訂廣告合同之前,馮杰向有關客戶進行了推介,之後的協商、簽訂、履行廣告宣傳合同等事宜均系齊力個人行為」。對那種惡意把齊力的經營活動和馮杰「綁架」在一起藉以誣其違紀的誣陷陰謀、推理猜測馮杰的違規違紀問題,國家法律依法進行了澄清和糾正。

律師堅稱,馮杰舉報貪官污吏、無私幫助他人的兩大行為,沒有過錯。

馮杰材料指稱,個別領導總以金錢和利益看待人與人的關係,恰恰印證了貪官污吏的「貪官思維」。舉凡貪官滿腦銅臭和齷齪,奉行「辦事收錢」,每一次受託辦事、每一篇輿論監督,幾乎都與既得利益相關聯。他們總以「貪官思維」推理別人的無私幫助——倘若老百姓借用「貪官思維」反證推理,在中國官場幾乎「無官不貪」的民意輿情中,隨便推理官員都是貪官,官場中人作何感想?如果沒有事實證據,能這樣隨意的猜測他人嗎?兩名記者已經承受了長達十年嚴酷的司法和紀檢審查,終無問題,而涉案貪官,能經得起哪怕十個月的法紀審查嗎?!

新華社以權壓法、推理猜測的辦案邏輯,令人悲憤。個別領導強權藐視國家法律尊嚴,無視該案無罪無錯的法律判決和法定事實,繼續採信張民華當年以山東分社組織名義簽發的已被國家法律全盤否定的虛假報案材料,繼續以「貪官思維」猜測馮杰的無私助人,冤獄前後對舉報人進行了八輪紀檢審查,拒不作出反腐受害的準確定性和公正結論,找不出記者的問題就無限期拖延,一拖十年,持續「汙名化」,實施「軟刀子殺人」。

「法律算什麼,說你違紀就違紀,沒錯也有錯」,在權大於法的語境中,被國家法律兩次宣判無罪無錯的反腐記者齊力和馮杰,儼然成為「黑五類」,多年被晾,無人問津,最終逼出慘案。

新華社腐敗勢力對抗法治正義 殘酷迫害反腐記者

2013年8月,在中央督導組、中央巡視組和新華社正義力量的主導下,新華社相關部門召開協調會,決定給馮杰、齊力恢復工作。

同年9月,冤案八年沒有結論的馮杰,重返新華社的記者崗位——被投入監牢迫害八年的反腐記者,在強大的貪瀆勢力包剿中,能夠「翻身」重返記者工作,馮杰成為中國新聞界的第一人。

意志堅強的馮杰沒有被整倒,但多年的驚恐、憤懣、壓抑、焦慮和沒有來源的生活壓力,讓齊力及其家人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整出慘案。

據悉,新華社協調會當時由公道正派的中紀委駐新華社紀檢組劉越組長主持,齊力也給劉越組長寫了長篇申訴信,當時會上分工很明確,齊力的工作問題由山東分社一併解決。但會後,山東分社卻屢屢推脫應由早被撤銷的總社《人居》雜誌來解決。此後,齊力家人找到新華社社長李從軍面呈冤情,李社長表態讓山東分社處理好,但山東分社拒不認帳。組織上定的調子怎麼突然「變了調」?誰在幕後和正派領導對著幹?儘管分社、總社推來推去,但最起碼,當時是尊重齊力是新華社的人這一基本事實。

十年的冤獄折磨導致的嚴重營養不良和極度貧血,以及新華社個別人歪曲組織決定拒不讓其恢復工作帶來的打擊和鬱悶,讓齊力不幸罹患癌症。2014年4月,被家人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的齊力,血紅蛋白僅僅剩下不足2克,生命垂危,全家人陷入幾近絕望的境地。

期間,馮杰多次呼籲新華社儘快按照總社「協調會」精神恢復齊力工作,伸以援手,齊力也多次抱病信訪,齊力的家人也多次上訪找到社領導,社長李從軍也親自過問,但製造冤獄的新華社原個別領導置若罔聞,見死不救,彼此推諉。

十年殘酷的冤獄折磨,和新華社的冷酷無情,帶給齊力和家人致命的打擊。2014年3月,備受驚嚇的齊力老母親撒手西去;2015年9月,骨瘦如柴的齊力沒有擺脫煉獄和癌病的魔爪,含冤逝去,至死不能瞑目。
律師指稱,齊力之死,與新華社的十年迫害和以權壓法、久拖不作為有著直接關聯。冤獄的時間和證據證實,齊力是被新華社腐敗勢力給逼死的,應當依法追究逼死人命者的瀆職犯罪等黨紀責任和法律責任。

在齊力親友團的持續上訪和馮杰的依法訴求下,新華社新任社長蔡名照對記者冤案輿情高度重視,責成新華社有關部門厘清事實真相;新任山東分社主要領導也直面冤案,提出組織上應該尊重事實,給出說法。但令人震驚和不齒的是,2016年8月,新華社有關記者冤案專題會議上,主導會議的個別領導卻繼續固執新華社腐敗勢力的誣告陷害,聲稱:齊力不是新華社的記者,齊力之死與新華社無關。

一石激起千重浪,齊力親友不能接受這種「無法無天」的「組織結論」。在記者得到的一份齊力家人上訪材料中,齊力親友寫道:「(有關)領導竟然說齊力不是新華社的人、齊力之死與新華社無關,這與法律審定的客觀事實嚴重不符,也與國家法治精神嚴重不符,是公開的撒謊、耍賴。」

2005年身戴手銬腳鐐在青島監牢中蒙冤受難的新華社反腐記者馮傑。

法律事實和法定證據證實,齊力在新華社工作了十年,1995-2005年在山東分社和總社《人居》雜誌社工作,任新華社《人居》記者時被腐敗勢力陷害入獄。

材料稱:1995年,在西北某省直事業單位工作的齊力,被新華社山東分社原領導劉德玉招聘到山東分社,後被齊力斥為「流氓」的劉德玉矇騙並發給她假的《新華社記者證》,實際上是在電視部搞經營。為了躲避劉德玉的無恥性騷擾,齊力跳槽在山東分社多個經營部門工作,長達八年。2003年,她調聘為新華社《人居》雜誌記者,繼續為總社《人居》雜誌採編稿件,並代理經營業務,直至慘遭誣陷被捕。其新華社工作經歷,鐵證如山。

上訪材料稱: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查明並認定齊力案件是一個錯案,齊力、馮杰先後兩次被一審、二審兩級人民法院宣判無罪。兩級人民法院對齊力在新華社工作十年的經歷和《人居》雜誌記者的身份予以確認,《國家賠償書》明確認定:「齊力,新華社《人居》雜誌記者」。這與新華社張民華等人提交給警方的《報案材料》中誣告其為「社會不法人員」、「無業人員」和「山東分社從沒有齊力這個人」等誣陷材料形成鮮明對照。十年冤案後,在國家法律的權威認定面前,個別領導還在堅挺貪官誣告,聲稱「齊力不是新華社的人」,是公開的挑戰法律尊嚴——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請問是誰賦予了新華社個別領導的特權?竟然以一己之言代替國家法律?公然的徇私枉法、誣陷好人!到底是權大還是法大?人治還是法治?他們,到底拿了腐敗貪官多少好處?

堅守記者良知的馮杰,持續舉報和控告新華社在山東青島、濟南等地涉案三十多億元的土地腐敗窩案。據稱,新華社的山東土地腐敗窩案,無論從涉案金額上,還是從涉案高官上,以及對舉報人製造冤獄「殺人滅口」、包庇腐敗分子逍遙法外的涉案性質上,已然成為新華社成立八十多年來最嚴重的貪瀆腐敗系列大案。

新華社土地腐敗利益集團利用掌控的權力和人事資源,連續頻出打擊報復反腐記者的迫害新招,在名譽上、政治待遇上、經濟上、業務上全面鉗制和封殺馮杰,從污蔑「與法輪功組織有聯繫」,到構陷和境外敵對勢力相呼應;從監聽、跟蹤、挖坑陷阱、製造事端和車禍,到惡意散佈馮杰痛斥腐敗和上訪維權屬「精神失常」,甚至誣陷其為「精神病」,企圖從政治上斷送舉報人、從精神意志上摧垮舉報人、進而從肉體上消滅舉報人,用心險惡。

法律人士指出,所謂敏感組織、敵對勢力是貪瀆腐敗勢力為掩蓋腐敗、打擊正義臆斷出的噱頭。事實上,內部體制中的貪官污吏,恰恰是共產黨和人民群眾的敵對勢力,中共「十八大」以來從內部揪出的大量貪官和「大老虎」,以及習近平的最新講話,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馮杰方面指稱,新華社貪瀆腐敗勢力黑幕重重,罪孽滔天,那些捏造偽證的人、製造冤獄的人、包庇腐敗打擊正義的人、整出血債的人,是人民的公敵。

齊力死後,掌握新華社大量腐敗證據的馮杰,成了新華社腐敗勢力內部剿殺的主要目標。其單打獨鬥,身處險境。從反腐記者的悲慘遭遇和險惡處境,不難見證出新華社的腐敗黑幕及其性質。人們在發問:正義在哪裡?法治在哪裡?

儘管反腐之路兇險坎坷,正義遲來,但天威浩蕩,齊力家人和馮杰方面還是對反腐前景充滿期待。相信天不佑奸,貪瀆腐敗勢力遲早會得到清算,只是時間問題。

「我們不相信新華社是一個流氓組織、無賴組織!」齊力親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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