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媒體「博聞社」報道,浦志強今日在社交網站,回應北京市司法局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並表示「作了19年律師,從今天起不再是了」,但他表示自己相信未來,相信未來會改變。
香港電台引述浦志強稱,目前不能接受採訪,文件是今日早上收到,指自己做了19年的律師,「有必要跟大家說一聲」。
據司法局的決定書,局方指他去年被定罪及判刑,沒有上訴,當局根據《律師法》有關條款規定,吊銷浦志強的律師執業證書,作為行政處罰。
浦志強為八九學運絕食學生之一,1997年開始執業,約2003年開始代理有關言論自由及維權的案件,曾為譚作人、艾未未、勞改者、「上訪媽媽」唐慧等異見人士辯護,為大陸備受敬重的維權律師。
浦志強於2014年參與「六四25週年研究會」後被帶走,案件拖延近600日,最終於去年12月才開審,控浦志強「煽動民族仇恨」及「尋釁滋事」兩項罪名,罪證是七段微博發言。浦最終被判罪成,入獄三年、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