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香港記者遇害事件
作者: 水橫舟

台灣舞台

更新於︰2014-04-06 Print Friendly and PDF

遇害的香港傳媒人,除六七暴動的林彬外,三十年代已有報人疑因得罪政敵而死於冷槍,到了中共上台還有六名香港記者在廣州被處決。


●被中共槍決的港報記者,前排右起,鄧孝平、趙非、
羅金泉、後排右起、陳廣平、葉雲笙、駱樹藩。

香港《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二月廿六日被兇徒連斬六刀重傷後不足一個月,正在籌備出版的《香港晨報》,兩名高層又於三月十九日在街頭被四名持鐵通男子毆打受傷,傳媒界再掀腥風血雨,令人憂憤。傳媒人涉及錯綜複雜的社會事務,往往因擇善固執而成為惡勢力襲擊的對象。遭兇徒殺害致死的香港傳媒人,現時較為人熟悉的是死於六七暴動期間的商業電台主持人林彬,其實早於上世紀三十年代,已有香港報人疑因得罪政敵而死於冷槍之下,到了一九五○年,還有六名香港報章記者在廣州被中共處決。

三十年代開始有暗殺記者事件

香港自一八五○年代有中文報章以來,首名因撰稿而被兇徒槍擊的新聞工作者,是《天南日報》社長羅偉疆(1895—1973),他畢業於廣東法政專門學校,曾加入孫中山領導的同盟會,向來反對割據自大的軍閥和共產黨。一九三三年四月十八日晚,羅在中環擺花街被兇徒連開多槍狙擊,兇徒因子彈用盡而持械逃走,羅僅肩部受傷。事後兇手雖被緝獲,但他也不知主謀是誰。

至於首名遭槍擊身亡的香港報人,是《工商晚報》總編輯黎工佽。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一時許,他從中環報社下班,途經利源東街一號時,一名扮成苦力的男子從他背後連開兩槍,擊中他的腿和腹,兇徒事後逃去無蹤。黎送院時仍清醒,但延至十九日傷重不治,終年四十四歲。他臨終表示:待人接物並無私怨,請報中同事繼續努力。

黎工佽是廣西寧明縣人,原名恭慈,字藕齋,筆名春冰。畢業於陸軍將校講習所兵工科,曾任龍州縣縣長,亦為著名嶺南派畫家。早年致力孫中山領導的革命事業,後移居香港,為一九一九年創辦的《香港晨報》撰寫時評,大力抨擊當時的廣東軍閥。後轉職一九二五年創辦的《工商日報》,表現出色,一九三○年《工商晚報》開辦後升任總編輯,遇刺時還兼任《工商日報》的港聞編輯、及一份有「小報王」之稱的《探海燈》督印人,以及西南中學教員。在他遇刺前的十一天,已曾在深水埗街頭遭兇徒槍擊,因槍枝失靈,只被槍柄打傷頭部,自此他便隨身帶備自衛手槍,可惜仍難逃一劫。

一九三三年他在香港參與創辦的《探海燈》(「海」字是指中國的「宦海」),每三天出版一次,以報導廣東政情內幕為主,銷路甚佳,當時廣東是陳濟棠做「南天王」的時代,曾禁止此報進口,但不少人走私此報到廣州謀利。據說原本每份在港只賣兩仙的《探海燈》竟在廣州炒至五毫。黎的親人透露,黎首次遇襲前一周,曾收到恐嚇信,不滿他在《探海燈》的評論。更離奇的是,《探海燈》另一主筆蘇守潔(又名偉明,號豹翁) 在黎死後被發現不知所終。據稱他在當年七月應朋友之約去了廣州,之後便人間蒸發!極可能也因文字惹禍。


●在中環街頭被槍
殺身亡的黎工佽。

中共鎮反處死六名香港記者

黎工佽之死,一度傳聞跟時任廣州公安局長的何犖有關。而楊國雄先生早前出版的《香港戰前報業》指出,也可能跟日本人有關,因黎主理的《工商晚報》有強烈的反日言論,由鐵筆(侯曜之筆名)撰寫的時評主張全面抗日,語多激昂,黎遇刺前一個月,更曾以題「本報誓以筆槍為抗戰救國後盾」撰文,為日人所忌,曾多次向該報提出警告。

黎死蘇失蹤,至今仍是懸案,但在一九五○年十二月一日,六名任職香港報章的粵籍記者在廣州被中共集體槍決,可說是中共明目張膽,公告天下的殺人行為。當天香港的《大公報》以頭版及大篇幅報導,並刊登了六名被處死的記者遺照,稱廣東當局偵破一批文化特務,共十七人被判刑。該報社評強調:「這是堅決鎮壓文化特務活動的第一聲」、「人民民主專政對反革命是不施仁政的」。

這十七人被中共指為蔣幫特務,潛伏在廣州搜集情報、秘設地下電台、及散播「反動」訊息。其中六人罪行特別嚴重,被判死刑,他們的資料如下:

趙非:又名趙宗鑾,三十四歲,一九四一年起任《國華報》(一九一五年在廣州創辦)及《星島日報》的採訪主任及記者。

羅金泉:又名羅棠、李沛然,三十三歲,《星島日報》記者。

陳廣平:三十三歲,《星島日報》記者。曾任《華僑日報》編輯。

鄧孝平:又名鄧青萍,廿三歲,歷任美聯社、《中央日報》、香港《現象報》、《工商日報》記者。

葉雲笙:又名葉盛、陳因,三十九歲,歷任《工商日報》、《大光報》記者。

駱樹藩:又名駱昌,三十九歲,《星島日報》人員。

星島報系走上反共之路

另外,溫其聰、余強、梁堅榮(三人為國民黨報務員)、歐陽少泉(《華僑日報》記者)各判刑十五年,駱傑興、呂偉剛(二人為攝影記者)、雷公權、賈衡曹、蘇濟清(三人為《星島日報》記者)判刑十年。王錦賢(《星島日報》記者)、宋錄蕃(王錦賢的聯絡員)判刑五年。

此案受刑者以《星島日報》記者為主,跟該報當時的老闆胡文虎有一定關係。這位在南洋發跡的華僑富商,在中共上台初期抱有幻想。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五日,他在香港創辦的《星島日報》,以「廣州天亮了」的大標題,報導廣州政權易手。同年,他在福州創辦的《星閩日報》改名為《新閩日報》繼續出版。至一九五○年初,《星島日報》一直保持「中間偏左」的立場,在廣州派駐不少記者。但同年七月,中共因胡文虎不肯認購公債而露出兇相,把胡氏在大陸的產業全部沒收,到年底還高調公佈這宗文化特務案,顯然是想發揮殺雞儆猴的震攝作用,胡氏如夢初醒,他的報業自此便走上反共之路。

這宗涉及香港新聞工作者的慘案,實情如何,外界無從得知,但即使他們是特務,中共把他們槍斃,未免過於殘酷。一九五二年,港英政府同樣揭發包括司馬文森、劉瓊等十多名中共地下黨員在香港文化圈活動,但只是把他們驅逐回大陸。到了一九六一年查出中共高級特務曾昭科潛伏香港警隊多年,官至助理警司,也沒有把他處死,亦是驅逐他回大陸了事,可見港英當局和中共的文明差距。

專制橫蠻者要對付不聽話的傳媒,會使用各色各樣的暴力手段。中國文明進化不易,新聞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不會從天而降,醒覺的公民須繼續努力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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