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憲政逆流不會長久
作者: 嚴家祺

專題

更新於︰2013-07-04 Print Friendly and PDF

憲法不是綱領,不是規定奮鬥目標,憲法每一條,都必須實行,這就是憲政。今天中國憲法,仍有許多不民主、不完備之處,有許多「非法律用語」,而且不予實施。


●2009 年8 月6 日嚴家祺在日內瓦
漢藏對話會議上與一位藏人朋友。

習近平講「中國夢」以來,人們從中國經常聽到的就是「說夢」。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院長喻中,在《「中國夢」與民主政治道路的選擇》一文中,說「中國夢」是由若干層次疊加起來的,提出了「中國夢」的「最高層次」、「技術層次」、「最隱秘的內核」,把「說夢」複雜化。習近平的講話,「夢想」不過是「目標」的換一種說法:中國的復興、強大,是中華民族近代以來最偉大的目標,但中國官方宣傳部門,不在如何「實現目標」上集思廣益,竟在「夢想」上大做文章,還企圖壟斷「中國夢」的解釋權。這樣,才出現了批判、圍剿「憲政夢」的現象。

八十年前的「說夢年」紀實

八十年前的一九三三年,是中國知識分子的「說夢年」。當年,胡愈之主編的《東方雜誌》向全國各界知名人士發了四百餘份「徵夢信」,要求回答兩個問題,一是「夢想中的未來中國」,二是「夢想中的個人生活」。當年《東方雜誌》發表了一百四十二個「說夢人」的答案。「說夢人」有柳亞子、巴金、林語堂、茅盾、陶孟和、周予同、老舍、謝冰瑩、鄭振鐸、郁達夫、葉聖陶、胡秋原、張申府、嚴靈峰、何思敬、樓適夷、楊杏佛、徐悲鴻、周谷城、俞平伯、馬相伯等人。            

八十年前的魯迅別具一格,他看了《東方雜誌》「說夢」後,寫了一篇《聽說「夢」》的雜文。魯迅說,他見過一位「說夢」的應徵人,他說的「夢」被刪改了。魯迅寫道;「做夢是自由的,說夢,就不自由。做夢,是做真夢的,說夢,就難免說謊。」

八十年後的今天,魯迅說的「刪夢改夢」成了中國的現實。今年《南方周末》原來的新年獻詞是《中國夢,憲政夢》,廣東省的共產黨宣傳部長,就刪改《南方周末》起草的「憲政夢」,引起了一場風波。

八十年前的一九三三年,是在國民黨清黨、剿共的第七個年頭。國民黨實行一黨專政,但對報刊言論的控制遠沒有今天厲害。大部分「說夢人」的夢想是社會主義或三民主義的大同世界,但也有各種奇談怪夢,暨南大學教授的周谷城說,他的「夢」是「人人能有機會坐在抽水馬桶上大便」,清華大學教授的俞平伯認為,「絕對的開明專制階段是必需的」。八十年前,各說各夢,也有像俞平伯那樣為國民黨專制統治辯護的「夢」。

當時,茅盾說;「對於中國的將來,我從來不作夢,我只是努力認識現實。夢想是危險的。」夢有「美夢」,也有「噩夢」。巴金說:「在現在這種環境中⋯⋯我只感到冷,覺得餓,我只聽見許許多多人的哭聲,這些只能夠使我做噩夢。」林語堂說的好:「我不做夢,希望民治實現,人民可以執行選舉、複決、罷免之權,只希望人民之財產生命不致隨時被剝奪」,「我不做夢,希望內地軍閥不殺人頭,只希望在殺頭之後,不要以二十五元代價將頭賣與死者的家屬」,「我不做夢,希望檢察院行使職權,彈劾大吏,只希望人民可以如封建時代在縣衙門擊鼓,或是攔輿喊冤」,「我不做夢,希望人民有集會結社權,只希望臨時開會抗日不被軍警干涉」,「我不做夢,希望貪官污吏斷絕,做官的人不染指,不中飽,只希望染指中飽之餘,仍做出一點事情」,「我不做夢,希望政府保護百姓,只希望不亂拆民房,及向農民加息勒還賬款」。

對比一下今天的中國,居然面臨的還是八十年前林語堂說的老問題,不過「軍閥」、「 檢察院」換成了公安局、政法委。

當前反憲政逆流早被批判過

本來有「目標」,就要有道路、有方法、有步驟。實現中華民族的復興,作為「目標」,現在面臨最重要的步驟是,一要厲行法治、保障人權、維護社會公正;二要建設民主政治,同時建立市場經濟的法治秩序。 現在,中國一些媒體上,出現了一股不大不小的「反憲政」逆流,這是「天天說夢」後形成的危險信號,是阻礙中國進步的障礙。

一個化名「鄭志學」的人,寫了篇文章《認清「憲政」的本質》,說甚麼「『憲政』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是特指資產階級憲法的實施」「『憲政』主張指向非常明確,就是要在中國取消共產黨的領導,顛覆社會主義政權」。

這位「鄭志學」,用的是「政治學」諧音,看來對一九八二年新憲法以來中國法學界、政治學界的情況完全不熟悉,企圖用「顛覆政權」這樣的「帽子」來否定三十年來中國法學界、政治學界對憲政研究的成果。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也是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許崇德在《憲政是法治國家應有之義》一文中說:

「憲政即民主的政治。」 許崇德在批判「自由化思潮」後說,第二種思潮是「以極其革命的面目出現、打著反『西化』的旗幟的極『左』思潮。」這種思潮的推動者們「並不單刀直入地否定我國憲法,而是采用釜底抽薪的辦法,先悄然殲滅『憲政』這個提法,以便架空我國憲法,否定憲法的運用和實施,使憲法邊緣化。較之第一種思潮,這第二種思潮對我國憲法危害更烈。⋯⋯這種片面地把『憲政』定義為資本主義,然後編造出『憲政』提法會招致西化的神話,誤導輿論,欺蒙領導,其意欲揮舞大棒重啟反右派運動的作派很不合時宜。」這是 「危害我國憲法的尊嚴及其實施的思潮」。

連舉著「反自由化」旗幟的的許崇德都認為,「否定憲政」的思潮「對我國憲法危害更烈」。如果「否定憲政」的思潮泛濫成災,中國的下一步,就會有人公開地、高聲地要求「恢復帝制」。

八二憲法有進步但並未落實

中國今天的憲法,即一九八二年通過的憲法,規定了「國家主席」和「國務院總理」最多連任一次的限制,應當說,得到了很好的實行。與清王朝滅亡後袁世凱稱帝、蔣介石在一九四六年「行憲」後連續擔任第一至五任總統長達二十七年、毛澤東終身獨攬大權相比,已經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但一九八二年憲法的許多條文並沒有得到實施,如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實施憲政,首先要把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嚴格遵守並實行。為此有必要按照憲法第三十五條和四十條,制定《言論和網路自由法》、《政黨法》、《集會游行示威法》,根據第三十六條,制定《宗教信仰自由法》。根據第三十三條、三十七條,制定《人權保障法》或《公民人身自由保護法》,根據第十條、十二條、十三條,修改或制定《公共財產法》、《私有財產法》、《城鄉土地法》。一些已有法律,如《全國人大組織法》、有關人民代表的選舉法,也有必要按照實行憲政的精神,取消實際上存在的「官方候選人制度」,作出必要的修改,使實施憲法有具體法律的基礎。

中國憲法還有許多不民主之處

憲法不是綱領,不是規定未來的奮鬥目標,憲法的每一個條文,都必須實行,這就是憲政。嚴格來說,「憲政」與「憲政民主」還有區別。有的憲法,雖然限制了當權者的權力,但與民主政治之間還有距離。許崇德說「憲政即民主的政治」,是他在認為今天中國憲法已是民主憲法前提下說的話。

事實上,今天中國憲法,仍然有許多不民主、不完備的地方,現行憲法中有許多「非法律用語」,如「人剝削人的制度已經消滅」,用「鼓勵」、「提倡」、「將要」的語句——「鼓勵自學成才」、提倡五愛、「將繼續在共產黨領導下」「將來時」語句,以及「軍委主席」與「國家主席」職位的分離等等文字和條款,都需要修改。實施憲政,還包括按照憲法規定的程序修改憲法。

可以說,有了憲法,不予實施,或者,憲法的許多條文不實施,這就沒有憲政。「憲政」不是甚麼「夢」,而是有了憲法後,實施憲法、確立憲法和法律統治地位的政治。

在閉關自守的農業經濟時代,沒有憲政、沒有法治,國家依靠帝王的權威,可以維持社會生活中的某種道德秩序。在工業經濟時代,當經濟發展時,人們中瀰漫著「一切向錢看」的風氣時,沒有憲政、沒有法治,必將使全社會的道德風尚愈來愈低下。中國現在貪官污吏、假冒偽劣層出不窮,其根源就是沒有憲政、沒有法治。就是現在對貪官污吏的「雙規」,也是違反憲法第三十七條的。

二十年的新憲政運動必將成功

一九九四年,我在《新憲政運動》一文中說:「二十世紀和二十一世紀之交,中國正在發生一場深刻的經濟變革和社會變革。在這變革中,有一個運動正在中國大陸靜悄悄地興起,現在還只是輕聲細語,它將逐漸提高自己的聲音,當它通過各種大眾媒介傳遍中國時,這個運動將以不可阻擋之勢在中國大地上展開起來,從城市到農村,從沿海到內地,從台灣、香港、澳門到西藏,它不需要依靠暴力和強制,而僅僅借助於人的信念和理性,就足以實現它的目標。這個運動,就是『新憲政運動』。」

「新憲政運動的基本信念是,一個國家,不論地域多麼廣闊,不論人口多麼眾多,不論已經出現多麼嚴重的社會混亂,通過理性的探索和分析,通過廣泛的討論和辯論,人們總能找到一種適合於這個國家的憲政體制,在這種體制下,國家可以創造出一種充分保障人民自由和權利並長期穩定的、持久的社會秩序。新憲政運動相信,社會的進步除了要依靠科技和經濟的發展,還要依靠政治變革來實現。」

「新憲政運動不是革命運動,它不贊成借助於暴力來實現變革,而主張有秩序、有步驟的漸進變革。中國和世界歷史表明,依靠暴力和暴力革命創造人類新生活的做法,無一不把人民引向災難。憲政運動不相信『全面的社會變革』能在短期內實現,而主張依靠合乎憲法的步驟、依靠政府的更迭或政府政策的改變來逐步地實現社會變革。」

事實表明,近二十年來,「新憲政運動」確實已經成了中國的一股政治潮流,「反憲政」不過是一股暫時的「逆流」。展望中國的未來,「新憲政運動」的潮流將更加洶湧澎湃,這是一股不可阻擋的推動中國民主化的潮流。

(寫於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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