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夢與托克維爾熱
作者: 鄭恩寵

中國崛起透視

更新於︰2013-02-06 Print Friendly and PDF

編者按:百多年前一位法國思想家寫的書在中國熱傳,真正了解其人其書者有誰?本文是一篇上乘的導讀。介紹托氏研究為何法國革命失敗,而美國憲政成功?法律、政治與宗教信仰的關係。對於脫胎於革命的現代法國與中國極具啟示。


●法國大革命1789-1799,負面的暴民政治和非法制的專政,
影響中共至深。托克維爾指出美國憲政革命是成功之道。

習近平再次說起他的「中國夢」,待下月全國「兩會」人事框架組建後,方能看出誰來助他這個夢?去年十一月三十日,王岐山在中紀委會上,推薦法國托克維爾(A.Tocqueville 1805-1859)著的《舊制度與大革命》,試圖挽救已失去人心的體制。無神論的王岐山只粗讀了托著中的一部,無法理解作者的洞見,本在情理中。遺憾的是中國大陸的知識界、中產階層及各路反對派的精英,很少有人讀過托的書,知其思想精髓。可見中國的憲政夢,還未走上正路。

宗教自由是民主成功之母

托克維爾一生的主要著作有三部,最重要的一部是《論美國的民主》(上下卷,1835和1840出版)、《回憶錄:(一八四八年法國革命)》(死後三十四年的1893年出版)和《舊制度與大革命》(1856年出版)。三部書出版一百年後的一九九二年才在北京出漢譯版。

三部書的核心是論述美國憲政為何成功?法國大革命為何失敗?其關鍵是法國的大革命打倒上帝,取締宗教。宗教自由與民主憲政本是密不可分,視為民主憲政的精神與支柱,離開宗教去談民主,就成了無根之本,無源之水。西方思想家認為「一個合格的公民首先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基督教是西方文明的動力。

法國大革命的失敗和美國民主的成功說明,沒有(宗教)信仰是偶然的現象,有信仰才是人類的常態。法國大革命時期,宗教精神與自由背道而馳,但在美國宗教精神與民主自由卻始終緊密地結合。因此,法國的失敗與美國的成功是不可避免的。

法國大革命時期也曾高舉過自由、平等和博愛的大旗,但在旗下,實行的卻是革命的暴政。以自由的名義走向專政,以平等的方式產生新的「恐懼和嫉妒」,以博愛的方式使人頭落地。在法國人的心中,宗教已失去意義,用所謂崇高的革命理念替代了上帝的位置,將人重新拉進了屠宰場。

沒有宗教,傳統道德在法國大革命過程中統統變為廢物。然而,精神變態、人格分裂、價值分離、口是心非卻充斥著社會各階層,人人說假話,生活在假話與謊話中不可自拔。一個失去宗教信仰而高喊民主的法國社會失去了基本的判斷力,正義觀、道德觀、價值觀都蕩然無存。這與中共建政六十多年的中國大陸社會是多麼的雷同。周恩來、鄧小平等中共革命者,早年到法國勤工儉學究竟學到了什麼?紅色高棉的領導人到法國留學後,將幾乎全民信佛的柬埔寨,變革成無神論統治之國,學到了法國大革命後的極權、獨裁和暴政。

批判法國大革命多數人的暴政

《舊制度與大革命》出版於一八五六年,迄今已有一百四十六年,而漢譯本問世才二十年。托氏寫完這本書,法國大革命已過去了很多年,距他寫的《論美國的民主》已有二十一年。然而,革命與舊制度的復辟仍輪番上演,法國仍在苦難中輪迴。這讓托氏開始深入反思這場革命的原因,以及侷限和教訓,進一步論述了美國民主成功的原因。證明法國大革命是破壞有餘,成事不足。

托氏看到了法國和英國同樣有貴族階級,但英國搞成了「光榮革命」,完成了君主立憲。法國卻無力制衡國王的專制,最終大革命發生。路易十六本是個開明的君主,同情美國的民主革命,致力於改革,而那個時代的法國農民生活已大為改善,經濟繁榮遠勝過歐洲大多數國家。但生活越改善,人們的被壓迫感和被剝奪感就越強,對君主的改良越來越失去耐心,開始動手改造一切,甚至不惜為這場改革而拋棄宗教精神。托氏認為「沒有充分準備的人民自行動手從事全面改革,不可能不毀掉一切。專制君主本是最低危險的改革家」。

所以,在他看來,「這場革命摧毀了那樣多與自由背道而馳的制度、思想、習慣,另一方面它也廢除了那樣多自由所賴以存在的其他東西」。托氏的三部書,自由是他思想的靈魂,平等是基調,宗教是自由平等的動力。離開自由的平等是奴役下的平等,離開平等的自由是特權者的自由。自由是平等的自由,平等是自由的平等,二者相結合才是真正的自由平等。反之是假自由、假平等,但真正的自由與平等都離不開宗教自由作土壤和基石。故自由、平等放在宗教自由的美國生成憲政民主制度,而法國革命與宗教斷裂使民主的命運多舛。

在《論美國的民主》中,托氏一方面認為民主是世界潮流,而另一方卻擔心,民主搞不好很可能是「多數人的暴政」。在美國和法國的民主革命之間,托氏認同美國,感到美國建立的制度有效地削弱了多數人的暴政,而法國在這方面卻完全失敗了。法國革命使人們很快地忘記了自由,卻甘當獨裁者拿破崙的「平等的奴隸」。法國的革命太激進,充斥著平等主義的夢幻,有一種「民族再生、崛起」的口號,要實現像中國歷史上「人盡舜堯」的夢想。同時,法國的民族在它的革命中總是訴諸專制、暴力,最終導致了其民主實驗的流產。法國大革命一貫地帶有和民主格格不入的專制主義氣質,不是搞「議會專制」,就是搞「群眾專制」,後來還滑向了拿破崙的個人獨裁。翻開中共建黨後的九十年的革命史,和當年法國大革命的歷史是多麼相似。

托氏外祖父是名律師被處死

英、美與法國相比,英國一○六一年才進入封建社會,封建貴族勢力發展並不充分。美國原本是英國的殖民地,居民都是身份平等的平民,不存在貴族勢力。而法國從中世紀起就是一個封建國家,貴族勢力浩大,封建割據嚴重。獨占一方的封建主,財大氣粗,豢養了自己的軍隊,和國王分庭抗禮。他們之間只崇尚暴力,從不屑於用理性的方式去解決分歧。法國始終沒培養出法治的傳統,沒出現像英國一二一五年《自由大憲章》那樣約束王權的法律文件。法國的統一,也不得不由國王像中國秦始皇橫掃六國那樣,用暴力征服的方式來完成。中法兩國數千年的封建專制傳統多麼的相同。

托氏出身在法國諾曼底一個貴族家庭,他的家族屬保王黨貴族,在大革命的恐懼時期,作為律師的外祖父被處死,父母被入獄並被判死刑,後來熱月政變發生,才逃過一死。外祖父馬勒舍爾伯是啟蒙時代百科全書派的贊助人,是一位貴族自由主義者,在法國大革命時期,當革命議會審判國王路易十六時,擔任國王的辯護律師,結果在雅各賓專制的恐怖中被送上斷頭台。他的名言是:「我在國王面前為人民辯護,我在人民面前為國王辯護」。

可以說,外祖父是對托的思想影響最大的人。成年後,托曾幾度從政,擔任過外交部長,曾希望從政能夠為大革命後的法國尋覓出一條長治久安的維穩路。但在一八五一年路易.波拿巴的政變,使他的政治抱負付之東流,結果被捕。此後退出政壇,終於領悟,從事研究和寫作比從政更適合自己,至一八五六去世前的三年,他完成了反思美、法兩國民主成功與失敗的三部書。

托一八五九年去世後,他的著作和思想,在法國並沒有得到重視。只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對托氏的研究,西方學界才熱起來。中法都是經革命才走向現代化的國家。在「後革命時期」所遇到的各種困境,有很大的相似性。史學家陳寅格曾說,西方社會中以法國人與中國人最為相似。閱讀托氏的三部書,可以幫助人們理解世界史上,中法兩國的歷史與當下中國社會轉型的關聯性,從而為走出這一困境提供啟迪。

托著和中國精英的相遇與錯位

中共十八大後,托克維爾的書成為熱銷,但托克維爾並不是第一次在中國受到重視。上世紀八十年代起他的書就成為許多知識人熱衷引用的思想資源。二○○八年,在北京舉行過兩次「托克維爾與中國」的研討會。但托氏在中國每次被熱捧之後都不會持久。因為他跟中國知識群體的無神論黨文化和國學的框架格格不入。托氏在字裡行間對宗教自由,特別是對基督教的信仰,使他很難被中國大部份無神論的文化人當成知音。美國憲政民主制度的社會基礎,是自治的基層社會,特別是作為道德、律法共同體的基督教會,這是托氏對美國憲政民主的一個極其重要的發現。這恰恰是中國各類精英的一個盲點,文革前三十年如此,文革後的三十年依然沒有掃盲。

二○一二年十一月,美國卡特中心邀請中國較開明的公共知識分子、知名博客作家、學者及官員到美國參觀總統大選,其中不乏有對托氏著作耳熟能詳者。選舉當日,看了十四個不同的投票站,可惜很少有人注意到有些投票站就設在教堂內,即便注意到了也沒意識到這其中的意義。在提皮科郡,選舉日設立的十九個投票站中有九個是在教會裡,而觀選團成員第一反應是,美國不是政教分離嗎,怎麼能這樣?但托氏在《論美國的民主》中寫道,這些基層教會是美國社會自主治理的基本單元,是美國憲政民主制度賴以生存的社會基礎。

當今中國的改革者,還在爭論是繼續自下而上、村—鄉—縣—省逐級推動選舉,還是主張先黨內後黨外等民主路徑時,托氏早就認為,法律之所以在美國得以執行,不是因為法律成為信仰,而是有信仰(基督)的群體自願使自己服從法律。法律不會也不必成為信仰,信仰也不會取代法律。

中國轉型癥結:缺乏宗教精神

中共的體制性腐敗,為何長期爛而不倒?中國社會轉型為何這麼艱難,癥結在何處?這也許與中國各路反對派至今還輕視法律和宗教精神有關。很少有人知道,美國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中,有六位是基督徒,三位是猶太教徒。中國大陸所有持的不同政見者中,至今很少有人瞭解,像美國芝加哥的基督教三一教會,那是一個黑人社區的普通教會,卻培育了大批美國黑人社區領袖和政治領袖,從這裡走出了美國民權運動最著名的領袖馬丁.路德.金和第一個黑人總統奧巴馬。

美國建國二百三十年來,百分之七十的總統是來自基督教的三個教派─聖公會、公理會和長老會。宗教自由包括教派自由,而在中國大陸只有宗教但沒有教派自由,當今全球的各種宗教就有教派二百萬個以上。深受中國儒家文化影響的韓國,脫儒入基,在短短的三十年中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人信基督,這是韓國社會成功轉型的重要因素。在信佛的大國緬甸,現雖轉型尚未成功,但又有多少中國人知道昂山素姬是虔誠的佛教徒?

中國大陸國人的法律之輕,將如何能承載起民族信仰之重?若中國沒有法律之外的共同信仰,又如何能撐起憲政、民主、法治、人權、自由的天空,其結果法律和民主政治往往被踐踏在地上成為一紙空文。中共的反對派若只有主張、口號和行動,卻遠離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和憲政民主的基石,還不儘快領悟一旦離開了憲政大廈是主要由一大批有信仰(宗教精神)的法律人來設計、營造、管理和操作的世界歷史經驗和教訓,那麼中國大陸或許也將會產生類似法國的第一共和國,第二共和國,還有第三、第四的共和國⋯⋯

中國也許會像當年法國大革命那樣,不斷處在專制輪換的恐怖中。台灣社會的轉型成功,是建立在宗教自由這個廣袤大地的基礎上,選出有信仰的法律精英來治台灣,台灣轉型的成功並不等於大陸的轉型就會立馬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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