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號治國無助於社會和諧
◎ 陳奉孝

伊拉克獨裁者薩達姆當權時,社會和諧,以百分之百的票當選總統,但他的銅像倒下後,伊拉克人群起砸像吐口水,以前的和諧有多少真實!


  
建國後毛澤東執政二十七年號召為人民服務」,如今這個口號還寫在新華門的迎壁牆上。但那二十七年當中,絕大多數人民都是在貧困線上掙扎,尤其是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農民,基本上是靠糠菜半年糧度日。

三講到三為花樣不斷翻新
  近十年來,口號也沒少過。先是「三講」,講來講去最後講不下去了。人們甚至嬉說「三講」是「你不講我,我不講你;你若講我,我必講你;你再講我,我講死你!」不久就出現了「三個代表」,寫進了憲法裡。憲法本來是全民意志的體現,而「三個代表」僅是對中共黨員的要求,怎麼寫進憲法呢?既然寫進去了,只好隨它去罷,反正老百姓都知道憲法就是那麼回事,「三個代表」只不過是會場上的官腔。

  胡總書記掌權以來,口號比賽也不甘落後,先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接著是「三為」(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現在又提出共產黨員要「保先」,要「構建和諧社會」。花樣翻新之快,讓人目不暇接,真不知明年、後年又有什新口號出台。

薩達姆百分之百選票是諧嗎?
  口號內涵如何?我們不妨先談談「構建和諧社會」。要「構建和諧社會」,當然是因為社會並不和諧,否則就用不著重新構建了。那麼社會不和諧的根源在哪裡?媒體和官方當然不必說。鄙人認為在執政黨!共產黨現在面臨兩大危機:一是絕大多數共產黨員恐怕已經失去了對共產主義的信仰,二是共產黨自己管不了自己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誰相信「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現在是貪官多如牛毛,請看中紀委書記吳官正的報告:僅二○○三年十二月到二○○四年十一月一年之內,受到黨紀、政紀、司法查處的黨政官員就有十六萬四千餘人!(至於被保護下來的究竟還有多少,那只有天知道)貪官們先把妻子兒女送出國外,然後每年再把上千億的贓髒款通過各種渠道匯出去再說宏觀調控。地方諸侯照樣在那裡盲目開發投資,搞重復建設,因為這關係到他的「政績」和官位的升遷,而且只有這樣他才有更多貪污斂財的機會。三令五申要查封安全標準不達標的小煤礦嗎?他照開不誤,因此煤礦事故接連不斷,視人命如兒戲。因為這裡面不僅有地方保護主義,而且不少小煤礦都有縣、鄉鎮幹部的股份哩!因此說,要想構建和諧社會,首先你把共產黨自己構建的和諧了再說,構建和諧社會只能是一句空話。

  朱鎔基總理剛上台時發下宏願:不管前面是地雷陣還是萬丈深淵,我將義無返顧地走下去。又說:預備下一百口棺材,九十九口給貪官,一口留給自己。結果怎樣?還不是帶著滿腔的遺憾下了台。鄧小平過去倒是說過一句實在話:在好的制度下,壞人做不了壞事,在壞的制度下,好人也可能變壞。這就是說,要社會和諧就必須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靠高壓政策和對媒體的壟斷構建起來的社會「和諧」那只不過是一種假象。

  伊拉克在薩達姆獨裁統治時期,社會是夠「和諧」的了,他不是以百分之百的選票當選總統的嗎?一個世界奇蹟。但是你沒當他的銅像被拉倒時,人們脫下鞋子敲打他人們將他的畫像撕下來踩在腳下,向他吐口水。那些被他屠殺的上百萬伊拉克人的親屬願意心甘情地選他當總統嗎?那百分之百的選票是在死亡的威脅下得出的!

  一個和諧社會最起碼的標準應當是人人有工作,生活有保障,人們能夠暢所欲言。當受到不公平對待時,理有處講,冤有處訴,並能得到合理的解決。在兩會期間,上萬名因失去土地的農民和因強制拆遷失去住房的市民進京上訪,當局出動幾十萬武警和便衣警察進行堵截,甚至將他們逮捕關押,送去勞動教養,這是在構建和諧社會嗎?那些因多次上訪問題得不到解決,被逼得跳樓、投河、自焚的人真的沒有冤情,是什麼「上訪專業戶」,是「刁民」嗎?誰也不相信。國家政策向強者傾斜,有人說西方民主國家不是經常有人上街遊行示威嗎,這算社會和諧,這是習慣了被制自由的人的看法,在一個多元的開放的社會裡,不同社會階層的利益訴求總是有矛盾公開表達出來,按法制和公義加以政府協調平衡,除非示威變成暴亂,那才是諧的被破壞,一般和平合法的示威遊行,完全正常,無損社會和諧(編按:如果不讓上街,民怨不能發洩,社會穩定也危險,即如防洪堵塞不如疏導)。這就是改革開放二十多年後的今天,我國已進入了一個多元社會。從總體上分析,目前中國社會已形成了兩大群體:一個是由高官、高官子女親屬、政治精英、經濟精英、科技精英構成的強勢群體,一個是由下崗失業工人和大多數農民構成的弱勢群體。十多年來,我國社會的分配不公,收入差距的拉大、城鄉人民收入差距的拉大,其根本原因是由於黨和政府執行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偏向於強勢群體造成的。打開報紙、電視、收音機,看到聽到的全是一片歌舞升平,看不到失去土地的農民的悲慘處境,聽不到被強迫拆遷失去住房變為無家可歸的市民的哭訴聲。靠高壓政策和媒體壟斷下的社會和諧是真正的社會和諧嗎?這樣的和諧能長久嗎?靠提出幾個漂亮的口號就能構建和諧社會嗎?靠口號治國是達不到構建和諧社會的目的的。

  (陳奉孝:一九五七年北京大學著名右派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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