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與網的新鬥爭
◎ 胡 平

由於共產黨正統意識形態的崩解,中共對言論問題的處理也出現新的局面,一方面加固漁網,一方面放寬網眼,自由人士爭取鑽過網眼,也不放棄粉碎魚網的鬥爭。

  毫無疑問,中國仍然是世界上最缺少言論自由(包括出版自由、新聞自由)的國家之一。一個有力的證據是,在中國,仍然有許多人(包括作家、記者)僅僅因為言論而被定罪被監禁。不過,對於這一點,我們還必須作出補充說明。

第一、正因為中國還沒有新聞自由,外界不可能掌握到被拘禁的異議人士的完整數目,外界所能掌握到的數目多半是大大縮小的。

第二、還需指出的是,被拘禁的異議人士的數目並不像乍一看去的那麼重要。那些抓異議人士抓得少的國家不一定比那些抓得多的國家更缺少言論自由,有時倒恰恰相反。

中共禁言,事前預防嚴於事後追懲
我們知道,壓制言論自由歷來有兩種辦法,一是事前預防,一是事後追懲。事後追懲意味著媒體在發表文章或消息前不交政府檢查,這就大大增加了那些不為政府喜歡的文章或新聞得以公諸於世的機會,另外,也大大增加了政府對那些它不喜歡的文章和新聞實行懲罰的難度,因為這些言論已經公諸於世,政府要懲罰不能不找出一點說得過去的理由,顯然,政府不能為它不喜歡的每一種言論都找得出懲罰的理由,於是到頭來,政府不得不容忍很多它不喜歡的言論,不得不容忍很多它痛恨的異議人士。而在異議人士方面,他們完全可以和當局鬥智鬥勇,一方面公開發佈那些讓政府頭疼的言論,另一方面又讓政府啞巴吃黃連,找不出理由下手。再說,總有一些勇敢的人們,為讓真理昭示於天下而甘冒風險,明知要受罰也在所不惜,寧鳴而死,不默而生,前赴後繼。這就逼得那些討厭言論自由的政府抓不勝抓,關不勝關,有時甚至只好搞綁架搞暗殺。政府搞暗殺固然卑鄙,但政府墮落到不得不搞暗殺的地步,說明它沒有合法的手段直接控制異議人士和媒體,說明政府的權力受到限制,說明某種程度的言論自由確實存在。共產黨治下似乎沒有異議人士被暗殺的事例,因為它還用不著。

  相比之下,那些實行事前預防的國家就省事多了,例如共產專制下的中國。老式的專制政府對言論和新聞實行事前預防的辦法是設立專門的書報檢查機構,各媒體在發佈文章和新聞前需將文章和新聞交給它審查。共產黨政府不但設有它的書報檢查機構︵如各級宣傳部︶,而且它乾脆把一切媒體都直接抓在自己手裡,派出黨放心的人去領導去把關。這等於加了雙保險。在這種情況下,那些讓黨不高興的言論新聞壓根就沒有上媒體的機會,偶有漏網之魚也不必都去抓起來關起來,只消動用黨紀制裁和行政制裁差不多就足以解決問題了。互聯網的發明無疑增加了管制的困難,特別是網友自己上帖,事前檢查幾乎不可能。為此,中國政府建立了世界上最龐大的網路監管系統,一方面,通過設置網路篩檢程式對許多所謂﹃敏感﹄辭彙進行過濾;另一方面,只要發現了有﹃危險傾向﹄的文字便立即刪除,必要時還可對上帖的網友事後追懲。所以,在這樣一種實行嚴格事前預防的國家裡,政府不需要關押太多的異議人士。事實上,目前中國政府監禁的異議人士,有不少是在互聯網上或者在境外媒體上發佈文章或消息而被監禁的,這還是托現代高科技之福,托對外開放之福,否則,他們連這點﹃犯罪﹄的機會都沒有,那政府要抓的人很可能也就更少了。如果我們把傳統型專制對言論的事後追懲比作殺人,比作屠嬰;那麼,共產專制的做法則是在殺人和屠嬰之外,再加上墮胎和避孕。其壓制效果不但更嚴厲,更徹底,而且更不顯眼,更有欺騙性。由此可見,如果我們單單憑異議人士被抓被關的數目去評估中國言論自由受打壓的程度,那是很容易被誤導的。

法律面前不平等的多元迫害方式
  有不少人說,目前中國固然還沒有言論自由,但是官方允許的言論尺度比以前寬多了。你看,某某的言論百無禁忌,如今也還好好地待在家裡;某某的言論那麼尖銳,可是有些文章居然也能上官方媒體。

  這種觀點雖然不無根據,但仍需要加以進一步的分析。必須看到,如今當局實行的原則是「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當局在處置言論問題時,並沒有一把固定的尺子,而是因人而異,因時而異,因地而異。同樣一句話,張三說了平安無事,李四一說卻被抓到牢裡;同樣一種觀點,在北京說出來好像沒問題,但要是在陝西說出來就會惹麻煩;你在今年被逮捕,罪狀上卻列舉了你去年甚至前年發表的某一篇文章。另外,同樣是被關押,刑期的長短以及獄中的待遇,也有諸多差異。如今當局在壓制言論時,往往要考慮到多種因素,例如你在體制內有無地位,在國際上有無名氣,你有什麼樣的社會關係網,還有你的地理位置,這中間也免不了有主事者的一時心血來潮或內部的權力鬥爭,如此等等。由此可見,如果我們單單憑某些著名的異議人士的處境就得出結論,以為中國的言論空間已經比較寬鬆,那至少是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

力不從心,防守為主,又寬又嚴
  再有,我們也不可忘記,中共壓制言論的手段是多樣的,除了逮捕關押之外,還有種種其他迫害方式。譬如當年反右運動,右派份子基本上都是因言治罪,但是在五十幾萬右派中,正式逮捕判刑的是少數,有的右派是被開除公職,下放勞動;有的右派是降職降薪,強行調動工作;有的右派還被允許在官方媒體上露一露面,發表一點東西。現在的情況也是如此。那些沒被關進監獄的異議人士都受到其他方式的迫害,絕大部分人被開除公職,剝奪從事正常工作的機會,並且受到警察公開的監控和騷擾;有的則被降職降薪(或者是該提級時不提級,該加薪時不加薪),剝奪上講堂教課的權利,剝奪帶研究生的權利,以及諸如此類。「六四」之後,當局壓迫言論又多了一種新方式——放逐。一方面,當局把一些異議人士強行流放海外,另一方面,當局有一個黑名單,禁止海外的異議人士回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沒有放逐法,當局此舉,是對它標榜的「依法治國」的絕大諷刺。
  應該說,今日中國,當局對言論的控制既寬又嚴。

  從表面上看,當局控制言論的尺度確實比以前寬多了,不要說比毛時代寬,就是和八十年代比也不遑多讓,甚至還有過之。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有好幾條。

  首先一條是八九民運的衝擊。在八九民運中,數以千萬計的民眾走上街頭,高呼「要民主要自由」;「六四」屠殺更是激起普遍民憤,全國上下,不知有多少人破口大罵共產黨。無論當局使出何種手段,它也不可能把人心整個地重新裝進原來的瓶子裡,因此,它不得不對許多「出格」的言論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

  其次是國際共產陣營的解體,共產黨意識形態的破產。包括當局自己推行的經濟改革,從理論上自己顛覆了自己原先奉為金科玉律的理論,這就為形形色色的其他思想提供了登臺亮相的機會。現階段的中共當局,固然也在努力編制新的意識形態,竭力鼓吹所謂主旋律,妄圖重新統一思想,但畢竟力不從心,不得不轉到以防守為主的原則。這就是說,現階段的中共當局在控制言論時,主要不是看一種言論是否符合政治正確,而是看它對現政權是否構成直接挑戰。這就給其他思想和言論留下了較大的空間。

  再有,以「六四」屠殺為標誌,中共政權失去了傳統信仰的支援,轉變為赤裸裸的暴力統治。暴力統治意味著民眾在政治上的消極冷漠,意味著普遍的犬儒主義,在今日中國,思想、言論的號召力遠遠比不上八十年代,這就增強了當局抵禦批評的某種免疫力。暴力不那麼在乎別人的批評,因為它本來就是強加於人而不需要別人的認同。你罵你的,我幹我的,你能奈我何?簡單地說,當局的臉皮更厚了(「我是流氓我怕誰?」),所以它對異議的「容忍度」反而更大了。

  但與此同時,當局對它不能容忍的言論採取了比以前更直截了當的壓制措施。過去,主管意識形態的官員都是全黨公認的理論權威(在更多的時候則是由「偉大領袖」親自定調),因為據說只有他們才能正確地鑑別什麼言論符合主義,什麼言論不符合主義。在那時,當局要取締一種言論,總還要裝模作樣地講出一番理由,為了表明自己的取締是有道理的,常常還要把被取締的言論拿出來公諸於世,讓群眾鑒別,共同批判。現在好了,現在的意識形態主管只需要丁關根(盯關跟)的水平,說取締就取締,說封殺就封殺,說抓人就抓人,不需要再說明理由,甚至於不需要正式下達文件,打個電話就算完,其他各種手續統統免了。如此說來,今日中共當局對言論的控制,一方面是比過去更『寬』了,但另一方面又何嘗不是更「嚴」了呢?

索爾仁尼琴的魚群比喻
  索爾仁尼琴說:「魚群從不會為反對捕魚業而集體鬥爭,它們只是想怎樣從網眼裡鑽出去。」在「橫掃一切牛鬼蛇神」的文化大革命中,文網過密,網成了布,連小魚小蝦都在劫難逃,正像我在民主牆時期發表的《論言論自由》裡寫到的那樣:「普遍的迫害帶來了新的和解,普遍的軟弱形成了新的力量,普遍的悲觀產生了新的樂觀,普遍的絕望喚起了新的希望。空前的歷史倒退為真正的歷史進步提供了空前的機會」,它反倒激起了魚群共同奮鬥,爭取粉碎魚網。「六四」屠殺暫時壓下了民眾的反抗。此後的中共,一方面加固漁網,一方面放寬網眼,於是,很多自以為聰明的魚又重新以鑽過網眼為能事,放棄了粉碎漁網的鬥爭;少數異議人士繼續衝擊漁網,奈何勢單力薄,一時間形不成足夠強大的壓力。這就造成了當前的局面。

  嚴峻的問題是,如果聽任這種局面持續下去,它將把我們引向何處?這種局面到底還會持續多久?不要對我說,其實大家都還是很熱愛自由的,只不過採取了比較委婉曲折的追求方式而已。因為今日中國的問題恰恰在於,有太多的人只想和自由偷情而不敢和自由結婚,這就是自由在中國至今尚未落戶的原因。自由女神很高傲,你若不敢明媒正娶,她是不會進你的家門的。

(胡平:中國民運理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