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的腐敗黑幕
鄭恩寵

 

● 上海膠州路十一月十五日大火災,死亡五十八人,損失十億元。原因是違規建築、層層轉包牟利、偷工減料所致。中共當局從來不尊重專業律師的意見,災難今後也難免。


● 11月20日上海十萬市民公祭上海大火災的死者,死者家屬哭斷腸,與背景中的廣告形成很大的反差。(網上圖片)

  用舉國體制籌辦八年,耗資四千億人民幣的二○一○年上海世博會剛閉幕半月,十一月十五日下午十四時許,上海膠州路一幢二十八層公寓發生大火。官方公佈的死亡人數為五十八人。死者包括日本公民橘幸弘,當天與太太王芳給王父祝壽,遇難時夫婦相擁而去。此次大火,損失將達十億。這是中共建政六十年,特別是改革三十年來,大拆大建,「高速增長」對城市大破壞的一次暴露......

  十一月二十日,習俗的「頭七」,十萬以上市民自發到大火現場向亡靈獻花,也是向當局表示無聲的抗議。次日,上海市長韓正在市政府會議上表示,市委、市政府「負有不可推卻的責任」。十二月一日俞正聲在上海副處級以上幹部會上表示,他與韓正已就此事向中央書面檢討,並要求相關幹部「勇於承擔責任」。

大火與劉曉波得獎我被拘近百小時

  大火四小時後,本人接受海外記者採訪,而後受到上海公安兩次共計十五小時的刑事傳喚,令我閉嘴。當二○一○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在挪威頒獎給劉曉波先生之際,從十二月十日上午九時二十五分起,我們夫婦倆被「軟禁」在上海崇明島上的長江農場黃河路八號瀛都賓館二○五室和三○三室。此次「軟禁」由公安部統一指揮,上海警方動用了三輛警車,並由三女五男八名警察和三名保安人員,將我們「軟禁」了近七十八小時。

  火起之處,上海膠州路七百二十八號等三幢樓正在進行外牆節能改造,這個項目由靜安區政府主導執行。這個超過三千五百萬元政府工程的總包方、監理方、設計方均為靜安區政府所屬的國企。電光火花間,為何政府的「民心工程」變為「奪命工程」?上海世博會之前,已用三百二十億元對所有沿街建築物進行裝飾,為何到了年終又要突擊花錢?

  著火現場共有三幢二十八層大樓由東向西一字排開,分別是常德路九百九十九號、膠州路七百一十八弄二號和膠州路七百二十八號。這次葬身大火的是第三幢樓。

  三幢公寓的容積率高達六點七七,超過規劃百分之八十,「容積率」是指一個地塊內,建築總面積與佔地面積的比值。容積率越高,意味著樓層越多和大樓越多,間距越近。

  依據一九九四年實施的《上海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顯然該地塊多建了一幢樓以及原先允許建造的十八層樓違法建到二十八層。按規定,兩幢大樓間距至少二十三米,而事實上僅有十八米。而且在沿街方向造了一個消防車無法開進的圍牆。大樓只有一條狹窄通道,通道兩側堆滿易燃材料,消防車根本無法開進救援。當其中一幢大樓著火,六十輛消防車到達時,只是採取了防大火向另兩幢樓蔓延的「切割撲火戰術」,對著火大樓只能「放棄救援」,搞一些「撲火大動作」來安撫人心......

新豐住宅區居民維權爭陽光

  當年教師出身的靜安區童區長,為了留住人才,決定建造教師公寓。因為錢不夠,多建立一幢樓作為商品房對外賣,以彌補資金不足。這是鄧小平宣導以「發展是硬道理」為名,讓生命為經濟發展讓路,同時也為個人權力膨脹讓路的「發展」邏輯的結果。

  大火背後,曾有兩段附近住宅區居民長達十年的「陽光」維權史,與後來的災難有關。為了阻止教師公寓「長高」,著火公寓對面的新豐住宅區居民曾作過抗爭。十二年來居民們將三幢樓稱為「三座大山」。二十八層樓幾乎毀掉了新豐住宅區七層樓房的日照和採光。該地住戶除了睡覺,其他時間都得開燈。按規定,三幢樓必須確保新豐居民每天一小時日照。三幢樓九八年建成違規。只有部份住戶得到二至七萬元不等補償,失去的是陽光和公平。

  十年後又一起「陽光」糾紛出現,這次維權者即著火現場三幢大樓的居民們。居住的主體是上海市和靜安區教育系統的教師。當局以「節能減排」為名,為中、高級知識份子服務作籌碼,進行外牆裝修。用三千五百萬元的「民心工程」堵這些知識份子的嘴。

  一九九九年四月由國務院計委和司法部聯合在全國十一萬名律師中選拔國家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招投標律師百裡挑一。大中型基本項目實為超過三千萬元政府出資的房地產工程。本人是上海四十五名從事招投標律師之一。九九年後規定相關工程須專業律師在合法的招投標文件上簽字。

政府工程層層發包層層貪污

  著火大樓裝飾工程由靜安區政府建設交通委員會執行,工程發包給其所屬的靜安區建設總公司,該公司又分包給所屬的佳藝裝飾公司,佳藝又轉包給其他公司,僅門窗更換就層層轉包了四家公司。

  「十一.十五」大火第二天下午,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稱,大火主因有二:一是著火建築周圍的腳手架,尼龍織網;二是兩名無證電焊工所為。第三天召開的國務院調查組新聞發佈會,調查組長、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林在會上,堅持上述大火的兩點主因。人們不得不質疑國務院調查組的公正性。

  大火四小時後,本人接受海外記者採訪時就認為,使用保溫而易燃材質作為大樓節能改造裝飾工程的材料是大火主因之一。半個月後的十二月一日,《三聯生活週刊》刊登了《一位建築師眼中的膠州路大火》證實了這點。

  建築師余泊為曾長期從事高層住宅設計。他認為:「火災發生兩小時後,在網上看到了現場網片,從職業角度,第一感覺就是保溫材料著火。這次火災和央視新樓大火非常相似。屬於典型的聚氨酯發泡保溫材料燃燒。這兩年高檔住宅用 級甚至更高屬於難燃,耐火性比較好。然而這一次使用的材料,可能連真正 級都達不到,估計是 級,也就是易燃了。」

  按目前行情,保溫材料防火性每提高一個等級,每平方米的價格就提高一百五十元許,顯然,近親繁殖的違法招投標工程就會利益最大化,置人的生命安全不顧去採購一些低質材料。朱鎔基任上海市長時,認為上海最多建造兩千幢高樓,然而至今上海建了八千幢高樓,其中百分之一的工程讓專業律師在合法文件上簽字。按以往潛規則,靜安區政府三千五百萬元工程,發包給「兒子」公司就有可能抽頭幾百萬元,「兒子」公司發包給「孫子」公司時又抽掉幾百萬元,再轉包給施工單位時只剩下兩千萬元,去搞三千五百萬元工程,只能購買最便宜材料,拿幾個農民工當「替死鬼」,這是多年來政府在應對「突發事故」的一貫「預案」。

香港嘉利大火調查的啟示

  一九九六年香港嘉利大廈也發生過一場特大火災,災後進行調查主要靠法官和律師進行。十三年過去了,報告中的每字每句,一直在經受歷史的檢驗。時任總督彭定康依據《調查委員會條例》,委任資深大法官擔任調查委員會主席,進行獨立調查。調查全過程向公眾和媒體公開,所有受難者家屬都能親臨現場,聽取各方對證據質證,調查的獨立性與公正性無人質疑。香港從這場火災中真正吸取了教訓。一九六八年至嘉利大廈大火前的二十八年裡,香港共發生過二十二起五級大火;之後至今已經十四年了,只發生一起五級大火。

  嘉利大廈火災調查九個月中,調查組詢問證人達八百多人,調查中幾乎所有相關方都聘請了律師。這些機構還可以聘請跟火災有關的專家,為火災起因作證。

  上海與香港同屬中國,但香港三權分立、法官中立,方方面面的社會事務都有律師參與,這些理念至今不為中共政府所接受。上海與香港存在多方面差距或許就在這裡。
   律師是法律上的醫生,可以為公民、公司和法人服務,也可以為政府的健康服務。一部份律師成為建設性的反對派人士,是一個民族興旺的幸事。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主席亞格蘭,在授予劉曉波諾貝爾和平獎會的演講詞中提到:「正如俄羅斯總統德米特里.梅德韋傑夫對杜馬的演講裡所說的那樣『新的資訊技術給了我們與世界相聯繫的可能,即便統治階級對此抱敵視態度,世界和社會也會變得越來越開放。』梅德韋傑夫在說這席話時,針對的無疑是前蘇聯。強迫和管制民意,阻礙了這個國家參與上世界七十和八十年代的技術革命。整個專制體系最終崩潰。如果能夠在早期就與安德列.薩哈洛夫這樣人士開展對話,前蘇聯肯定會受益匪淺」。梅德韋傑夫任俄國總統之前,曾任十年的政府法律顧問。

  在城市化進程中,中共若聽取律師及這些「建設性反對派」都稱不上的專業人士的建議,或許更多類似上海「十一.十五」大火災能夠避免。如果中國大陸的發展蛻變為吞噬生命的黑洞,發展不只對遇難者無意義,對包括執政黨在內的所有倖存者都毫無意義,或許今天的倖存者會成為明天的遇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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