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的死刑經歷(下)
周七月

 

● 繼上篇入獄後,本篇回憶死刑牢房的見聞和出獄平反的經過。解釋周恩來和案情有無關係,涉及一位同案犯的描述。


● 秦城監獄位於北京昌平區小湯山鎮北9公里,專屬關押重要案犯。包括四人幫、陳希同、魏京生、劉曉慶等,這是監獄正門。(本刊資料)

  就這樣,我被批鬥了整整六十場。帶鐐的腳腕每天都淌著血,兩個手背都被手銬的關節磨出了潰瘍,至今還留著疤痕。

  群眾討論和批鬥完畢,我從三十五筒被轉移到死刑筒。不像是蘇聯人建的K字樓,除了功能,毫無美感。我原來從外面看過這個有一點建築裝飾的清末民初的建築,感覺它是一個古樸的兩層樓。這次進去一看,才知道這個死刑筒僅僅是一層。一邊十間單人牢房,中間有一道隔牆。牢房門有三層,向外開的鐵柵欄門上鑲著一層粗鋼絲網,厚厚的實木門向裡開。三層門下有一個帶小門的洞,是送水送飯用的。

  室內的暖氣被吊在高高的牆上。暖氣上面是一個小窗,更高。從窗戶可以看見外面斜著一支楊樹杈,樹杈上孕育著鼓鼓的葉苞。

K字樓死刑筒的嚴格監管

  怪不得呢,裡面的一層在外面看就是二層樓。因為窗戶高呀。

  警衛有兩種。一種是在天花板上面巡邏的,他們通過扣在天花板上的燈網觀察我們。另一種是在走廊巡邏的,他們上班就換布鞋,悄悄地通過鑲在門上的單面小鏡子監督我們。

  這種監督嚴格到什麼程度?!

  任何腳鐐的響聲,都會招來看守。如果我表現得有些異樣,比如痛苦。一會兒就會有醫生來給我看病,不用報告。我看不到外面,但能覺得就像紐倫堡的戰犯法庭監獄,每個牢房外面都站著一個戴著白色大鐵帽子的美國憲兵。

  房間的水泥坐式馬桶在牆角,那裡有一個裡大外小,像射擊孔一樣的方形觀察窗。無論什麼時候去方便,只要站著,就沒有人理你。但你只要坐下,身邊大門的底窗就會打開,有人送上手紙。方便完起身,水會自動沖下。如果有剩手紙,一定會有手伸進來向你取走。不用語言,不用命令和吩咐。

  我是習慣性便秘,在那完全不允許活動的牢房裡,便秘就更厲害了。無論我一天去坐多少次馬桶,程式都是如此。而且對方絕對耐心地伺候著,不呵斥,不抱怨,不阻止。

  我看過一些舊書,知道死刑犯一定得被處死。如果被判死刑的人在等待執行期間突然死亡,獄卒是有絕對責任的。

  進來的第一天,還沒容我定下神來,就聽見一個聲音跟看守說:上一次批鬥我參加了,但沒有槍斃我,說有重大問題要問我......但到現在也沒有人理我......現在又來了一批......什麼時候找我呀......

遇羅克和不怕跟看守搗亂的人

  有一天晚上,有一個人娓娓地說他要獻藥方,可以包治百病,普濟眾生......

  更多的是一個人專門和看守搗亂,一會兒要求放風,一會兒要報紙看......從他的說法我覺得這是一個滾頭筋一樣的人,什麼都不怕。可以聽得見有時看守摘了他的下巴,有時給他倒了背銬,讓他吃飯如狗啃,幾天無法擦大便,甚至摘過他肩膀的臼,但他還鬧下去。

  生命的欲望可以用各種辦法表現,但沒有一個人求饒。

  後來才知道,那第一個聲音就是遇羅克。總和看守搗亂的據說就是馬捷生。這是這幾個月中唯一用正面衝突表現自己不服意志的人。

  除了這些個別的聲音,平時牢房裡安靜得像大海一樣,真是一根針掉在地上都聽得到。

  到那時,我的法律狀態仍然是「群眾送進來的」,入獄已經一年半了,沒有拘留手續,沒有逮捕手續,沒有判決書,但已經在等待死刑。這離不久前被告之將被釋放,才三個多月的時間。

  怎麼等待呢?我知道,哭也沒用,笑也沒用;求也沒用,不求也沒用;愁也沒用,苦也沒用......總之,一切都沒用了。因此我也不想這些事了。監號中正好有三本《毛選》,一至三卷,於是每天看一卷,最後真是「倒背如流」了;剩下的時間就背古詩古文,一首一首地回憶,一篇一篇地拼湊;還背過課本,從「一:開學,開學了」開始,逐篇地想下去。

  死刑監號絕對不許出任何聲響,但我可以在心中唱!先從小唱到大,再一個國家一個國家地想,我會唱哪些歌?

  我最後的判決書裡有唱外國「反動」歌曲一項罪名,居然。這可能是中國空前絕後的判決呢,可以證明我是多麼喜歡音樂了!

  還有,就是反思,反思自己做過的缺德事。我那時就暗下決心:如果能活,絕不再做自己事後會臉紅的事。

  窗外是幾月幾號?我幾乎不關心了。一天,從第一間監號開始,鐵門嘩啦嘩啦地響起來。在安靜的死刑筒中這可是很少有的事。我是第四間,一會兒就輪到了我。小小的監號中忽然進來五六個陌生人,每個人都拿著一個夾子,詢問我的姓名、年齡到案情......這些每次審訊開始都要問的問題。我機械地一一作答,心裡想,原來這就叫驗明正身呀。

  第二天天不亮,我們就被轟了起來。這天沒有發洗臉和刷牙的水。被子還沒有來得及疊,門底下已經送進來了兩個冷窩頭和一小塊蘿蔔鹹菜。都說臨刑前給一頓好吃的,原來也是小說。這頓飯比平時的熱窩頭和熱菜湯還要差。

  我來不及考慮這些了,因為身上還有一件比較新的毛衣,我捨不得一會兒它被子彈穿一個眼。我悄悄地褪下了手銬,脫下毛衣,疊好,放在枕頭上。又帶上手銬,坐在炕箱上,等著他們來提我了。

  其實我早發現我的手銬有點大,找到一個角度就可以褪下來。我每天晚上都會在被子裡褪下來,舒服一會兒。但睡著前我會帶上,以防萬一手露出被子被看守發現。

行刑隊提人,我被提審,驗明正身

  天剛亮,外面傳來了車隊的轟鳴。我想起了去年九月看到的行刑車隊,想起了那些年輕的戰士們,嶄新的軍裝,白手套和斜挎的衝鋒槍......「他們是改造好的」。

  一個門被打開,聽得見腳鐐的聲音從勻速變成越來越快,越來越遠......一會兒,嘩啦一聲,我知道那人是在小夾道中被放倒了。這邊第二個門被打開......

  一切都是規律的,從容不迫的,就像我在看著那個空空的死刑小夾道。

  意外發生了。第三個人出去後,他們並沒有開我的門,而開了第五扇門......

  我站在那裡,聽著,直到整個死刑筒又回歸死一樣的寂靜。

  一會兒,一個軍人看守樂呵呵地走了進來,問:「你剛才在鬧什麼事?」「我沒有鬧呀!」「你還不老實,我都看見了。」「我真沒鬧。」「出來吧,給你換個銬兒。」

  我還能說什麼?

  毫無心理準備的是,他沒有斥責我,也沒有揍我,始終樂呵呵的。換完銬子,這事也就過去了。

  下午居然提審我。我趟著鐐,呼吸著有些濕潤的空氣,走到死刑筒的院子裡。太陽真耀眼呀。小院中堆放著剛剛清理出來的行李,一卷一卷的,上面用紙條寫著人名,真像一堆棺材碼放在一起。

  提審的內容非常簡單,就是問我怎麼想。我說我很理解,要和蘇修(那時興稱蘇聯為蘇修)打仗了,為喚起人民的鬥志,殺人祭旗是必要的,這種做法古來有之。我年齡太小,沒有來得及為國家做過任何貢獻,這次如果能起到激勵人民鬥志的作用,冤枉死也值了。

  我的態度他們很熟悉,我一直認為自己無罪。在被批鬥期間,每天晚上回到監號,腳腕的傷口都要上紫藥水。上完藥,棉花棒是要收回的。有一天看守忘了收回,我就用紫藥水棉花棒在一塊布上寫了沒有罪和想念親人的「遺書」,塞到了被子中。後來抄號(獄中不定期的搜查)時這封「遺書」被翻了出來,存到了我的審訊檔案中。

  審訊員沒有為難我,只是讓我好好想想,還有什麼沒有交代的罪行,黨的政策大門還是敞開著的,讓我爭取寬大處理。

  為那封遺書,幾個看守們的領導專門審訊過我,追問是誰給的棉花棒。我堅持說忘了。我怎麼能忘呢?我給他起的外號叫吳胖子,是個少數被留用的老公安。我們挨鬥的那些天,無論多晚回來,他都會烤窩頭片給我們吃。他有情,我不能無義啊!

  一批新的死刑犯馬上進來了。死刑筒的生活又那樣單調而安靜地開始了。我想起了遇羅克當初的話,也許我是下一批?

  四月十七號,我又經歷了一次驗明正身。四月十八號,我又經歷了一次凌晨的死刑的等待。但我又被空過去了。

  那枝斜掛在窗外的楊樹杈吐芽了,長穗了,有了嫩綠的葉子。

  棉衣已經穿不住的時候,我被調到了K字樓的大號中。一百多天的死刑筒經歷終於結束了。但我不敢相信這就是最終結果,因為這是人數文化大革命,任何事情隨時都可能發生。

謝富治到處督促增加死刑人數

  關於這次死刑,還有一些事情需要補充。

  從時間上看,六九年十月的這次北京犯人大轉移,與林彪的一號通令有直接關係。在有關文革的研究中,似乎一號通令只是涉及到了高幹的轉移,鮮有注意北京犯人大轉移的。

  七零年春的「一打三反」運動是一次大規模的屠殺。據說當時公安部長謝富治乘直升機一個城市一個城市地視察,督促加大死刑的力度,增加死刑的人數。這一段歷史值得研究。

  三月五號北京死刑人數據說是四十二個。二月十一日公佈的討論死刑名單上涉及四十七個案件六十餘人。在這個名單上我認識的人有:

  1、田樹雲、孫秀珍:以他們的職務和社會地位,不可能接觸到「大量重要情報」,也不可能有膽量和必要索要手槍、照相機和特務活動經費。據田樹雲說,他們投遞到某些社會主義國家駐華使館汽車裡的僅僅是社會上公開賣的紅衛兵報和首長講話之類。司機都是中國人。可見他們之幼稚。這是一個典型的「逼供信」的案件。

  我出獄後恰巧與田樹雲的夫人一個單位。我本想與她聊聊田樹雲,但每次她都很冷淡地迴避了。對田樹雲和孫秀珍來說,同年同月同日死,也許是最好的歸宿了吧?

  2、 傅曉平:我們曾同監號的時間不短。我向他學針灸、日文。這是一個文質彬彬的人,很謹慎。他的案情我完全不瞭解。

  他有一個同案犯,小孩子,叫王亨利,與我們在學習班一塊「學習」。他的名字沒有進入這個名單。幸哉!

  3、段鼎:他肯定沒有死,現在澳大利亞。我和段鐸曾同監號。他是一個很聰明的人,文革結束後一直在旅遊部門工作。

  4、薛新平:也活了下來。我曾經聯繫上他,但他似乎不太願意接觸這段歷史和獄友。恐怕和他曾經在國際關係學院學習有關。

  同一時間,但不知道哪批被槍斃的認識人還有王濤和索家林。他們六七個人是習武孩子,看了電影《獨立大隊》後按電影中的台詞說過要「天地人三不管」的話,文革中被說成了反共救國軍(這也是當時舞台上的詞),還有司令、參謀長之類的官。就這樣,他們倆被槍斃了。活下來的人中有的在我的工廠裡工作過。有一個人神經病了。估計是他將一群孩子的遊戲說成的反共救國軍,官稱也是他說的。小時候的同伴屈死了,他良心的壓力總會有的。

  我回大號後,恰巧與剛抓進來的遇羅克手下的一個陳姓「幹將」同號。他說討論遇羅克死刑時,要求他們必須參加,交代問題。二月那次遇羅克沒有執行,又召集他們說遇羅克有重要交待,所以沒有死,讓他們抓緊機會坦白。隨後他就被抓了進來。我問他是否與遇羅克交待有關。他說他也不知道,他也不信。

  我覺得有人死,有人不死,有人不死之後又死,與當時當權者的謀略有關。而內幕是什麼?遠沒有真相大白呢。

周恩來並沒有出手救我

  為什麼我沒有被槍斃?許多人自然而然地就會想到周恩來出手相救。以我們家和周恩來的關係,這是自然而然的邏輯。

  但我父母事後說,他們沒有,也不可能找到周恩來。文革後,鄧穎超見過我父母多次,也沒有講過有此事。有人這些年來一直在文章中說是周恩來出面干涉的,所以他和我得救了。這是一廂情願,想借此抬高自己的說法。

  最近還有文章說:「後來『老七』的叔公王鶴壽(曾當選為中央委員、中紀委常務書記、第二書記。參加領導審查林彪、江青兩個集團案件,及平反劉少奇、瞿秋白、潘漢年等重大冤假錯案的工作。十三大上當選為中顧委委員。)說,其實我們的槍斃決議已經通過了兩次,幸虧周恩來說要留下活口,才沒有槍斃。所以,我總懷疑我做那些噩夢時,中央正在開會決議。」

  我不知道他說的「老七」是不是我,但王鶴壽是我的三姥爺。我不知道我三姥爺什麼時候認識的這個作者,在什麼場合和作者說的這番話。我三姥爺六七年即由於鞍山事件早於我成為死不改悔黑幫走資派分子,當時街上有毛澤東親批的「很好,照辦」大佈告為證。我還給他往監禁處送過東西。他平反也比我晚。他從遼寧朝陽地區監禁地被放回北京時,是我去車站接的。他不可能參加七○年的中央會議,也不可能說得出這樣的「內幕」。

  我多麼希望這位作者寫的是真的,因為我也想攀這個高。能兩次被中央討論,又兩次被周恩來親自救下,多榮耀!可惜在文革中我們都太渺小了。

  我之所以長期不相信「貴人相救」說,是因為通過我的觀察,逃過那次「死刑運動」的絕不是我和我的同案兩個人。除非周恩來都認識他們。這次王銳先生發現的文件也表明訂名單時,事先對槍斃誰不槍斃誰就已經有所區別了。

  我確實曾經寄希望於周總理。因為那時熟悉我們家的中央領導人,只有他在位了。

  我出死刑筒後不久被送回河北省饒陽縣看守所。但我申訴的願望一直沒有停息過。七三年,經過周密的考量,我寫信給家裡和給周總理,力陳自己被冤枉的過程和根據。當地「犯人」換季的衣服是允許家屬取回拆洗的。這厚厚的信被縫在一個當地「犯人」的棉襖中被其家屬取走。我鬆了一口氣,靜等事態變化。

關押六年後,判刑十三年

  兩個多月後的一天,我被叫出監號。剛出院門,就被絆倒,帶上銬子,暴揍!我以為又是死刑前的準備。但沒有想到隨後被叫進審訊室。審訊室裡有三個北京來的人,先讓我簽逮捕證。我拒絕了,原因是沒有任何手續,我已經被關押了六年,這個證簽不簽沒有意義。他們讓我回座位,馬上又命令我起立,宣佈判刑十三年。

  事情比傳奇還傳奇。我托的「犯人」是一個小學教員,當地的知識份子。他老婆大字不識一個,因此沒有共同語言。他喜歡上另外一個女教師,從眉來眼去發展到暗遞情書。她老婆有心眼,暗中偷藏了他們的情書並交給的生產隊(當時最基層的政權組織)。人證物證皆在,他作為壞分子被關進了看守所。這次他老婆拆洗衣服,又發現信。她理所當然地判斷這是他流氓丈夫寫給情人的!於是這些信從生產隊逐級上交,一直到北京。

  北京市公安局為打擊我的氣焰,決定從重判刑。

  我連累了我的同案,深感歉意。因為如果我老老實實地耐心等下去,未必會是這個下場。

  出獄後,我找到那個幫助我傳信的「犯人」。十幾年來他一直在我的公司做看門的工作,一直到現在。

  判刑後,我在衡水勞改隊服刑。一九七五年十月一日,獄中只有我們中隊沒有按慣例發報紙。三日,我正躺在炕上休息,一個「大」犯人撞了一下我的腳,扔給我一份十月一號的報紙。我看見我父親出席國慶招待會的消息。又過了幾天,能接觸到獄領導的幾個大犯人都傳言:北京來人瞭解我情況,要帶我回去釋放。

  幾天後這個傳言便沒有下文了。

  一九七六年一月八日,總理逝世。那天正好是我在衡水勞改隊被單獨關押,準備轉監。聽到哀樂聲,我覺得我完了,國家也完了。

  以下兩年是國內政治鬥爭最劇烈的兩年。我知道「四人幫」垮台的消息時,端著飯碗,打顫的牙磕著碗沿,怎麼也吃不進東西。我母親作為十一大黨代會代表在主席台中間就座的大幅照片給我帶來平反的希望。不久,北京來了三個人找我談話,要求我認罪。開出的條件是:只要認罪就減餘刑釋放,馬上跟他們回北京。我考慮了一下,拒絕了。事後我才知道是當時的文化部要北京市公安局放人。跟我談話後,北京市公安局發函給文化部稱:周七月自一九六八年改造至今,已近十年,該犯拒不認罪,改造收效甚微。不認罪成為不放我的理由。

和同案犯先後釋放,八八年宣判無罪

  又過了一年,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八日,我被釋放了。據保存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電話記錄,那時還沒有任何職銜的鄧小平向北京市委書記吳德直接要人。他明白地說,如果你們認為他有罪,先放出來再審。為此,北京市有些幹部在學習鄧小平的「四個堅持」時還專門提到「鄧小平說四個堅持,為什麼還要求釋放反革命份子周七月!」並在《新華社國內動態清樣》上刊登。

  從中不難看到鄧小平當時的地位並不鞏固,吳德他們對鄧小平是不服的。我是否能最終得到平反,也不是沒有變數。

  釋放之後就是密集地過堂,我幾乎天天去正義路的中級法院。我發現法庭很不客氣,繼續拿當時還在獄中的同案的口供打壓我,逼我認罪。我不得已,只得寫信給陳雲,說我和我的同案是同一個案子,同一天,同一個判決書判的刑,為什麼這次只放我,不放他?請求立即釋放他。當時我父親的一個老戰友是陳雲的大秘書,文化部的常務副部長也是陳雲系統的人,信順利地轉了上去,順利地批了下來。十二月三十日,同案被釋放了。我也鬆了一口氣。

  我馬上約見他,商量法庭的事。我抱怨他這麼聰明一個人,怎麼會看不到形勢,一味招供呢?他說他確實沒有認清形勢,並給我道了歉。他那時還記得,在學習班時我也曾經抱怨他不該招供那麼許多,那時他就道過歉。他說他還是軟弱,所以又犯了同樣的錯誤。他說他這次出來之前,公安找他談話,要他以後繼續合作,他答應了。我說你千萬不能這樣呀。他長歎一口氣,說:沒有辦法了。

  我們兩個人最後的裁定書是七八年五月下來的,無罪!十年的青春就這樣被消逝了。

  我曾經根據當時普遍的平反原則,要求銷毀所有的材料。法院解釋說,當初肯定是冤案,現在又給你平反了。其中的原因很複雜,現在也不是沒有爭議。保留這些材料是對你最負責的做法,有了正反兩方面的材料,將來誰再想翻你這個案也是翻不了的。

  我接受了這個解釋。

結尾:十年冤獄、兩段愛情

  要談愛情嘛,我也經歷過。

  勞改期間,一個新分配來的公安女幹部對我特別好。她常常找我請教一些業務上的問題。我一出獄,她就追到北京,堅決要嫁給我。她堅稱我在獄中就像一個好人,正直,可靠,業務好,是條漢子。

  那時我前途未卜,天天過堂,哪敢想這些事!我婉絕了。

  在中級法院過堂期間,有一個女孩子突然在路上堵住我。她說她看過我所有的檔案和審訊記錄,相信我是無罪的。沒見我之前,只看那些記錄,就愛上了我。我來法院,她一直在旁邊觀察我,更相信她自己的判斷沒錯。

  我根本沒有發現有人在觀察我,我正在法院受審,更不敢接受一個法院工作人員的愛情,趕忙拒絕了。但她窮追猛打,直到幾年後才放棄。我很感激她們同情和溫暖,至今保持著對她們的尊敬和友誼。十年的親身經歷告訴我,雖然大環境險惡,但還是好人多!生活是多麼美好!

(周七月:出生延安,父親是文藝高幹周巍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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