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精神與三權分立
劉曉波(哲學論文)

 

● 編按:本文是被稱為「簡明西方哲學史」的《形而上學的迷霧》第三章的兩節。著重評論歐洲啟蒙運動的精神領袖盧梭。文章充分顯示劉曉波天馬行空而又清澈札實的論述風格,毫無為注釋束縛的學究味,一切出自於融會貫通的個人心得。


● 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家,作家。出生瑞士,著作有《民約論》《愛彌兒》《懺悔錄》等。他的思想是法國大革命的先驅,對近代民主制度影響巨大。(本刊資料)

  發源於法國的啟蒙運動是文藝復興之後,世界近代史上的又一次翻天覆地的思想革命。但是,以浪漫激情為主要特徵的啟蒙運動對歷史進程所產生的影響在方式上又有別於從培根、笛卡爾到休謨的哲學。啟蒙運動之前的哲學對人類精神的影響更側重於理智,是從觀念上、理論上反對形而上學,而啟蒙運動的影響更偏向於情感,從生活方式上、從行動上反對形而上學。在近代哲學中,幾乎沒有藝術的插足之地,但是啟蒙運動從一開始就與藝術血肉相聯,這種聯繫在其開端、高潮衰落之中都有藝術相伴而行,其影響直入人的整個生命。這種差別,也可以從啟蒙運動中的哲學成就和藝術成就的對比中看出。

  從純哲學思想上看,伏爾泰、狄德羅、孔狄亞、愛爾維修、霍爾巴赫、盧梭等人的哲學,無論從哪個角度講,都既未超過他們的法國同胞笛卡爾的理性主義。而且牛頓的自然觀對啟蒙哲學的影響使之普遍地帶有濃重的「機械論」色彩,他們的自然主義,已遠遠不如洛克、貝克萊、休謨等人的自然主義有哲學深度了。在倫理思想上,洛克的思想通過伏爾泰的介紹在法國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啟蒙運動的思想家們所提出的倫理原則一點也未超過經驗主義和斯賓諾莎。

  但是,在藝術領域,德國、英國、法國的藝術家們的成就要遠遠超過十七世紀,走向極端浪漫激情和同樣極端的對不規則的美的追求,使啟蒙運動之中、之後的藝術構成了世界藝術中史上最為光輝燦爛的高峰之一。文學、繪畫、雕塑、音樂......每個領域都有第一流的藝術家,第一流的藝術品。在德國,有歌德、席勒、莫扎特、貝多芬;在英國,有華滋華斯、柯勒律治、濟慈、雪萊、拜倫;而法國人的生命深度也許生來便與理性、實證無緣,而全在情感行動之中。因此,啟蒙時期的法國文學堪稱第一流的審美珍品,其繪畫也是走在世界前列的。夏多布、里昂、盧梭、雨果、喬治.桑、梅里美、德拉克、瓦羅,這些名字所象徵的生命活力是其他民族難以企及的。

  加之啟蒙運動的直接政治後果法國大革命,最徹底地推翻了封建專制,建立了共和政體,其影響要超過英國的君立憲制,還有那位被黑格爾稱為「馬背上的絕對精神」的拿破崙,把第一部民主憲法同法國人的生命熱情傳向了世界。曾幾何時,法國被稱為世界的自由之都。這種地位直到二次大戰後才被美國平分秋色。我個人認為,在純思辨上,法國人是膚淺的,但在生命活力上,法國人是第一流的。

  因此,歐洲啟蒙運動的精神領袖盧梭對人類的影響,與其說是思想上的,不如說是那種隨激情而動,走向情感的極端的生活方式上的。在談盧梭之前,先介紹一下孟德斯鳩的政治思想是非常必要的。因為,法國的乃至全世界的民主政治在嚴格的意義上講,不是盧梭式的,而是洛克、孟德斯鳩式的。

孟德斯鳩「三權分立」學說的依據

  提起「三權分立」,人們首先想到的是不是英國人洛克,而是法國人查理.路易、孟德斯鳩。他的政治思想的高明之處在於,他是從對人的權力欲的人性入手來建立「三權分立」之說的。他在《論法的精神》中說:「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移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們使用權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正像人的其他欲望一樣,如果不加以限制,都將毫無止境。區別在於,像財產、性等欲望波及的範圍有限,而權力欲的惡性膨脹則及全社會。因此,政治的根本任務或首要原則就是對權力加以限制。使社會上的一切力量都有對最高權力的牽制作用。限制權力絕不能寄希望於人性的改善、道德的培養,而只能訴諸於制度。沒有健全的政治制度,任何掌權者最終都將走向獨裁、專制。

  孟德斯鳩的最重要貢獻就是在制度上提出了行之有效的限制權力的措施。他參考了英國的政治體制和洛克的分權理論,針對濫用權力,壓抑人權的政體提出了「三權分立」之說。這一理論的核心就是:通過將集中的權力分散,以權力來約束權力,使各種權力相互制約,形成權力均衡的局面,以確保民主和人權的實施。他認為,「每個政體或國家都有三種主要的權力: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這三種權力必須分開,保持各自的獨立性,否則的話就會走向集權,使民主自由喪失。」他設想,立法權和司法權的合一,會出現立法者就是執法者,這必然走向法的專斷;如果立法權與行政權合一,會出現國王、政府首腦就是立法者,他所制定的法律肯定要對行政權的專斷有利,國王就是法律,這必然走向政權的專制;如果行政權與司法權合一,法官就是有直接的行政力量,可以鎮壓民主,走向執法的專斷。孟德斯鳩指出,凡是三權集於一身的政體,都是專制暴政的國家。名稱上的共和、民主也代替不了實際的「三權分立」。相反,有的國家以共和國之名欺世盜名,而在骨子裡卻是集權的獨裁。因此,必須分權而治。

  在三權中,立法權最重要。立法權是否屬於全體公民是一個國家是否是民主政體的自由國家的標誌。孟德斯鳩認為,立法權必須為社會全體成員所享有,其行政機構是公民代議機關。國王只是為實施全體公民意志的行政權執行者。司法權是法律的執行機關。三權的分立可以保證限制任何一種權力的濫用,而沒有權力的濫用,每個人的民主和自由就有了制度上的保證。從哲學的高度看,孟德斯鳩的政治理論是建立在對人性之弱點、侷限的清醒反思的基礎上的。正因為人有天生的弱點,才不能指望通過道德手段來改變,只能用制度來限制,使其沒有泛濫的餘地。可以說,承認人有弱點是西方哲學得以大踏步地發展的主要基礎,也是西方政體的人性理論基礎。

絕境的自由──盧梭精神

  我認為,如果說浪漫主義的啟蒙運動對人類有甚麼重要的貢獻的話,那麼它的最大貢獻就是一種讓生命走向情欲之極端的生存方式,而這種生存方式的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盧梭。盧梭所以成為一個時代的精神領袖,成為最具有感召力的旗幟,決不是因為他在哲學上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廣度,而是因為他為人類提供了一種前所未有的生存方式。盧梭精神象徵著人類的冒險、極端。他的否定和批判是橫掃一切式的,他的肯定和贊美也是浪漫、詩意、理想的極致。在他那裡,人的每一種情欲都被發展到極點,所有的觀點都被推向極端。

  他似乎從不想後路,從不顧忌人們的目光。渴望強烈的刺激,追求動盪的生活對破壞性衝擊的酷愛是盧梭的人格。他喜歡噴發的熱戀、致命的接吻、迷戀原始的裸露、樸素的田園、更熱衷於不規則不平衡不穩定的美,就像那些古典主義者們對規範、穩定、均衝的喜愛一樣。是他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近代思想家們高舉雙手迎接私有制的誕生,為民主政體而高歌之時,奏起了一曲令所有人為之掃興的哀樂;是他在人們對財產、金錢享樂津津樂道之時,把原始人的粗野、裸露、狂放帶進了高雅的客廳;又是他直視著所有的人大聲地說:「誰比我強?」還是他把懺悔由對上帝轉向了人世間。也許,青少年時代的屈辱生活使他對痛苦過於敏感,對人過於不信任,於是,對自由的赤裸裸的追求便成為他生命的主題。

  不能否認,盧梭所倡導的自由是極其危險的,幾乎每次生命力的迸發都要走向某種程度上的毀滅,人生而自由,卻又無往不在枷鎖之中,盧梭就是在枷鎖中爭得自由。然而,同樣不能否認,這種自由又是非常值得體驗的。成功與失敗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自由迸發。

  走鋼絲所獲得的自由感在生命的發揮上要成倍地超過走平坦大路所獲得的自由。如果每個人都能在走鋼絲的冒險中獲得自由,那麼世界就會是人的潛在生命力的一次大爆發。盡管在盧梭的身上,存在著現實與理想之間、束縛與自由之間的二律背反,盡管他在徹底否定現實的同時還構想著浪漫的烏托邦。但是,這些都無法湮沒他作為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向社會發出的挑戰。


● 香港立法會議事廳。香港實行英式的三權分立,由基本法予以保障。(蘋果日報)

反抗現制度的孤獨者形象

  盧梭精神最有價值的地方:把自己置於沒有任何退路的絕境之中,然後為走向自由而拼搏。盡管他的身後常常是萬丈深淵,他的眼前是茫茫霧海,盡管他往往孤身一人對抗整個社會,在沒有任何防衛的情況下橫衝直撞,但是他寧可在困惑迷茫中摸索,也決不猶豫,不後退,決不為自己尋找一種可以心安理得地去生活的先驗模式。孤獨、幻滅、絕望以及由此而來的新生就是盧梭的一切。

  與盧梭在《懺悔錄》中所提供的生存方式相比,他的一切理論都不重要,甚麼契約啦、復歸自然啦......所有的理論僅僅烘托出一個主動的拋棄,反抗現在制度的孤獨者的形象。至今我的眼前還時時浮現出盧梭那漫步湖邊、山林的身影。伏爾泰與他決裂了,休謨與他決裂了,幾乎所有曾經幫助過他、欣賞過他的人都被他得罪了。沒人能容忍他的,他的一生注定要在孤獨中度過。是的,孤獨,那種主動抗爭超越整個社會的孤獨成就了盧梭,成就了浪漫運動也成就了現代的生命哲學以及那些深不可測的藝術家。珍視孤獨就是珍視個體生命,孤獨是天才的一種本能,它的最大特徵就是自主和反抗。

  我並不否認,盧梭的《懺悔錄》和聖.奧古斯丁的《懺悔錄》相比,缺乏一種真正的自省深度,顯得有些輕浮,自我欣賞的味道濃於自我批判的精神,像個初出茅廬的毛頭小伙兒,充滿了底蘊不足的清高和自負。但是,他也許是第一個通過懺悔向全社會宣戰的人,如果說,盧梭之前的倫理學只是在理論上公開了人的自私、人與人之間的競爭,那麼盧梭在《懺悔錄》中則第一次把一個活生生的人的自私和競爭心理公諸於世。他從不看別的臉色和目光,只是按照大自然賦予他的一切來生活,最充分地完成了自然的使命。

  換言之,做一個偉大的人並不難,靠向社會獻媚也可以得到鮮花和歡呼;做一個徹底的人極為困難,因為這種人只有在整個社會的對抗中才能完成。我認為,作為盧梭的朋友,休謨在與盧梭絕交後對盧梭的評價是頗為中肯的。休謨說,「他指盧梭在整個一生中只是有所感覺,在這方面他的敏感性達到我從未見過任何先例的高度,然而這種敏感性給予他的,還是一種痛苦甚於快樂的尖銳感覺。他好像這樣一個人,這人不但被剝掉了衣服,而且被剝掉了皮膚,在這情況下被趕出去和猛烈的狂風暴雨進行爭鬥。」唯一要補充的是,盧梭不是被別人剝光,而是他自己剝光的。他帶著自己新鮮的血肉之軀,赤身裸體,走向社會和自然,走向無情的拼搏。

自愛是人性之本,自由之源

  在倫理上,盧梭與他的前輩一樣,強調自愛是人性的根本,他認為,人類天生的唯一無二的欲念是自愛,也就是從廣義上說的自私。為了自我生存和自我發展,我們愛自己要勝過其他一切東西。道德上的正義,善良都是自愛之心的必然結果。同樣他也像培根、洛克等人一樣,在強調自愛的先天性根本性的同時,強調愛他人良心的先天性、根本性。良心也就是就是同情或憐憫,它要求人們能夠設身處地與受苦、受難者共鳴。

  盧梭認為,良心不是感覺,也不是理智,而且與任何外物無關,而是超越感覺,先於理智、純粹內在的人之天性,是上帝給予人類的共同道德原則,是超越個人,超越民族、超越歷史的永恆正義。良心是調解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唯一的道德原則。良心使人由自愛擴展為愛他人,由愛他人擴展為愛人類,由愛人類擴展為愛上帝。所以由自愛而來的愛他人、愛人類、愛上帝不僅是人類正義之本,也是人的自由之源。(一個自由的人必須既自愛、又愛他人,而盧梭本人的生活方恰恰違反了這種要求,所以他的生存方式比他的理論重要)。

  良心、博愛在盧梭的倫理觀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僅次於基督教神學對良心的強調,而遠遠超出近代的其他思想家。這一方面是出於盧梭對於個體的自由人與人之間的平等的肯定,這與洛克等人的倫理觀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則是出於他在社會、政治觀上對私有制的否定,這與洛克等人的政治觀大相徑庭。但是應該指出的是,為封建專制服務的基督教神學中的「博愛」與近代倫理學中的博愛有其實質性的區別:前者是為了壓抑自愛泯滅人性,後者則是為了解放自愛張揚個人。

  基督教神學說:只有愛上帝、愛人類、愛他人才能愛自己;盧梭以及近代倫理學說:只有愛自己、才能愛他人、愛人類、愛上帝。但是從根本的意義上講,無論在任何時代,自愛和愛他人都是無法真正地、現實地協調起來的,除非你承認他人在實質上仍然是自愛,只不過是自愛的一種表現形式而已。所以我覺得眾多強調良心,博愛的思想家們,其深層心理動機頗有些「又當婊子又立牌坊」的味道。盧梭的《懺悔錄》與聖.奧古斯丁的《懺悔錄》的最大區別也許就在於盧梭的這種「當婊子立牌坊」的心理。

社會契約論是近代思想的倒退

  盧梭的社會、政治觀無論在起點上,還是在終點上都既有與前人有相同之處,又與前人有極大的差異。作為一個「社會契約論」者,他既肯定「每個人都生而自由平等」,肯定民主政體,反對亞里士多德的「人並不是天然平等」的觀點;又否定私有制,把私有財產作為人類平等的罪惡根源。因而,他的「社會契約論」帶有濃厚的空想社會主義的成份。

  他不同意格勞秀斯、霍布斯等人的「契約論」又否定克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說」。他認為「契約」是人們自由協議的產物,締結契約就是每個人必須把個人的一切權力轉讓給全體。既然每個人都向全體奉獻,也就等於沒有任何人向別人奉獻,因此,人人可以獲得平等之權利。也就是說,人們以交付出天賦的自然狀態下的平等和自由來換取共同「契約」中的平等和自由。在這個契約中,盧梭強調全體公民為主權者,國家代表主權者的最高的共同意志和共同利益,如果政府或掌權者違反了公意,公民就有權利重新尋找統治者。

  由此立法權是主權的主要形式,行政權與司法權由立法權派生而出,所以立法權歸公民所有,其他權力就自然為全民所有,根本用不著甚麼「三權分立」。盧梭還認為人民是愚昧、盲目的,國家要由道德「賢者」來統治,對於財物,盧梭還認為財產權是所有權利中最重要的,它比自由還重要,但他的財產權歸國家所有,國家在對它的成員的關係上,是他們全部財產的主人。

  而事實證明,盧梭的「契約論」更多的是空想。民主政體要保證體現全體公民的意志和權利,就必須對最高權力加以限制,而沒有權力的分離,其限制就是一句空話;民主政體要保證個人的自由平等,就必須承認私有財產神聖性,而國家一旦成為私有財產的主人,個人的自由平等就隨之消失。所謂個人權利,在社會上最基本最主要的個人權利就是私有財產權,否定了它,就等於從根本上否定了個人權利。

  盧梭的「契約論」是無視人的弱點、權力欲的幻想理論,他還是從人性善出發,寄希望於人的良心,因而他提出了「賢者執政」的理論,而事實上,沒有制度上的保證,任何人執政也能為所欲為。以道德約束代替制度約束來限制權力只能是一種空想,而且是一種「百害而無一利」的空想。所有的封建制度都是以道德之善掩蓋制度之惡。甚至可說,盧梭的「賢者政治」頗有些東方的「清官統治」的味道。因而,我認為,盧梭的社會契約理論在近代思想上是一種倒退。在當時,否定資本主義私有制就是否定民主政體。盡管盧梭的否定更多是一種情感上的否定,但是這仍然是一種倒退。

以回歸自然為最高社會理想

  作為一個自然主義者,盧梭不是像培根等人那樣從科學、從事實的角度來肯定自然,而是從審美的理想的角度來肯定自然。文藝復興之後對自然的發現在給人信心的同時又打擊了人類的自負,而盧梭的復歸自然是一種最高的社會理想人生歸宿。他接受了當時流行甚廣的自然狀態之說,進一步論證了自然的崇高和文明的墮落,公有制的幸福和私有制的罪惡。

  他堅決反對霍布斯關於在自然狀態下「人對人是狼」的理論,而認為自然狀態只是一種關心自我保存、卻並不侵犯他人的狀態。因而這種狀態最和平、最適合於人類。在自然狀態中,人們除了由先天的健康體力和年齡所構成的不平等外,就沒有任何不平等,沒有任何人對人的特權,人們處在無財產、無語言、無交往、無戰爭的狀態,因而也就沒有統治奴役。盡管有暴力,但那是體力上的拼搏,是平等的競爭,而不是奴役、壓迫、剝奪。

  但是私有利的出現雖然帶來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帶來了科學和藝術等人類文明,但是他使人失去了純真的本性、平等自由的生活,進入了一種奴役與被奴毅的關係之中,社會罪惡開始出現,人人懷有損人利己之心,人與人之間的利害衝突導致了殘酷的競爭和傾軋。社會的邪惡也產生了道德的墮落,陰謀、欺詐、虛偽、貪婪代替了良心、同情、憐憫。這種社會不平等和道德淪喪的高峰就是暴君專制。物極必反,不平等的極點就是新的平等的開始。於是出現了社會契約中的平等。

  人類又重新回歸到自然狀態,但這不是簡單的重復,而是更高層次的回歸,人由自然人變成非道德的自私者,再由自私者變成有道德的自然人,與這個過程相適應是人類擺脫了理性的束縛,砸碎了文明的枷鎖,進入了純自然的情感狀態。它就像「湖畔詩派」筆下的田園,恬淡、幽靜、樸素、純淨,一塵不染;也像拜倫與人類決裂,獨自一身投入大海的懷抱;更像盧梭自己筆下的戀人,拋棄高低貴賤的等級,離開雅致做作的舞會,去原始森林中,毫無顧忌地擁抱、接吻。耳邊是狂風呼嘯、野獸吼叫,頭上是星光閃耀,只有在這裡,才會為一次熾烈的情感而獻上整個生命。生時沉浸在孤獨與抗爭的痛苦中,死時安眠於青山綠水中。

獨自批判工業文明的人格活力

  這無疑是一種人格一種審美的境界,而決不是哲學和思想。不論盧梭對文明的否定多麼偏激;多麼不合時宜多麼不著邊際;甚至多麼荒謬。但他作為近代史上第一個以極端的方式敲起了近代工業文明的喪鐘的人,其現代意義是不可低估的。馬克思從經濟角度對私有制及工業文明的批判,西方現代文化對理性和科學的神話的反叛,都與盧梭的影響有關。令人驚異的是,休謨和盧梭盡管決裂了,但是作為非理性主義的先驅,他倆的名字永遠連在一起。休謨以純哲學的方式、盧梭以審美的方式共同為理性至上科學至上的近代形而上學掘墓。

  你可以懷疑盧梭的復歸自然的理想是虛幻的空想,更可以指責他在社會契約中提出的總意志是社會歷史觀的形而上學,你可以說盧梭的所謂良心、博愛是一種自我裝飾;也可以視他的懺悔錄中的真誠做作;你可以認為盧梭對人類文明的否定是一種瘋狂的舉動,甚至說他以此來出人頭地也未嘗不可;但是盧梭的活力、熱情以及他孤身一人的抗爭精神卻是任何時代都需要的。他為現代人提供的那種絕境中的自由的生存方式,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是獨一無二的。

  你得承認,盧梭敢於把自己置身於整個人類的對立面上的人格力量是具有震撼力的,以至於他的錯誤、他的荒謬、他的偏謬都因這種人格而染上了某種詩意的、浪漫、迷人的色彩,作為一個思想家,盧梭並不偉大,而作為一個人,他很徹底。

  近代的倫理學政治學在反形而上學、反專制的鬥爭中的最大功績是:公開人的自私、自利、自愛是人性的實質,公開情欲對倫理和政治的重要作用,公開人與人之間殘酷的競爭關係,公開人性的貪得無厭的致命弱點。一句話,公開了個人主義的合理性。正是在這個公開的世界中,才會有自願的社會契約,有法律高於權力,有權力互相制衡,才會有以保護個人權利,發展個人自由為宗旨的民主政體的產生。可以說西方近代的民主政體是一種人類通過限制自身而獲得自由的手段。但是必須指出,這種限制是自願的,也是自覺的。

  在近代的思想家們所高舉的,人人都能看見的旗幟上,只寫著四個鮮紅大字:個人自由。

(部分小標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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