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奴、蟻族、月光族
尚德堂

 

● 編者按:目前提出的二次房改,包括三種住房制、三類供地方式,在當前官僚制度下,只會成為官商聯手與民爭利的競技場。只有民主制度打破權力的操控,才能解決住房制度中的不公和腐敗。

  自一九九八年推行住房制度改革以來,大陸住房分配不公已經走到了危險邊緣,供求關係決定價格這一傳統意義上的市場經濟鐵律,在房產市場已經異化成買得起的人決定價格。當住房成為富人唯一可資信賴的投資產品時,普通民眾就只能掏出大部分收入實現住房這一基本權利。在高房價與普遍低購買力的巨大壓力中,二次房改成為二零一零年「兩會」熱門議題。

由買得起房子的人決定房價

  目前熱議的「二次房改」的各種方案,似乎都將高房價癥結指向市場調控賦予地產商過多的裁量權,呼籲國家應該施以更多的調控。按照目前討論的房改方案:住房的性質是準公共產品,認為應該由政府主導提供住房服務,實行「三種住房制度,三類供地方式,三支隊伍參與」(三三制)。

  三種住房制度指,針對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制度、針對中等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制度和針對高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體制。而相應的三類供地方式也分別為政府劃撥方式供地、「四定兩競」招標用地和商品房的「招拍掛」方式供地。三支隊伍是指政府和民間非營利公益性建房機構及建築開發商共同參與。

  姑且不論三三制是否是一大創新,但就所謂住房是「準公共產品」這一概念而言,看似是在通過重重杠桿調控房地產市場的價格虛高,似乎是在通過國家調控糾正市場的弊端,實際上成為「準公共產品」且分配規則存在弊端的住房成為權力和既得利益上下其手、再次通過合法途徑將主要來自稅金的公共資金以及其他公共資源據為己有的途徑。住房分配不公的根源並非市場過於發達,而恰恰在於國家權力的不當越位與缺位導致的市場不足甚至畸形發展造成的。在中國經濟仍然是政治、風向經濟的大背景中,二次房改頂多是解決問題的毛毛雨,在很大程度上實際上會成為加劇分配不公的催化劑。

  一九九八年第一次房改實際上是市場為主、國家調控為輔的結構。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土地屬國有資源,權力從房產市場運作的初始就掌握了主動權。在中國目前官員非經民選產生而帶來的對上不對下負責的機制中,房產市場成了官商聯手與民爭利的競技場。土地財政的膨脹就是例證。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有些地方的土地直接稅收帶來的間接稅收佔地方預算內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全國工商聯在全國政協會上遞交了一份名為〈我國房價為何居高不下〉的大會發言,表示在房地產企業的總費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土地成本+總稅收佔百分之四十九點四。即政府得到房地產收入的一半利益。

政府利用土地在財政上巧取豪奪

  土地財政讓各級政府有了強大的利益驅動,借發展之名屢屢侵犯民權,強行拆遷成了社會矛盾的主要集結口之一。在地產大鱷成長的過程中幾乎都能夠找到權力的影子。由此首次房改的罪魁禍首不在於市場,而在於權力的不當使用,權力的介入阻礙了競爭,在地產界非常關鍵的一環是公關。轟動一時的電視劇《蝸居》中地產商陳寺福與市委秘書宋思明之間的交易就是例證。當打通官員之後,不但可以降低土地成本,拆遷帶來的後遺症都可以輕髮脫手;有了權力做依靠,在司法不獨立的政治環境中,土地侵權問題等於拿到了特許狀。

  在房改分配操作規則中,權力的影響更是隨處可見。不但有政府部門廳局以上幹部(地方上級別要更低)仍享受「福利分房」,而且迅速成長起來的改制新貴組成了一個購買力旺盛的買方市場。當住房成為富人資本保值的一種媒介時,價格調控就會受到既得利益群體的阻礙。而權力本身與這個群體密切相連,其中的顧慮可想而知。另一方面有住房需求的主力軍卻只能對高房價望而卻步,出現了「需要的買不起,買得起的不需要」。此外房改伴隨著國有企業改革,期間相當數量的國企職工被推向了市場,未能享受到房改紅利。

  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推出的「經濟適用房」,從徵地到分配都存在一系列問題,首先是中低收入家庭定位的自由裁量權為腐敗留下了空間,擁有幾套住宅或名車的富人成為房主的例子屢見不鮮。其次,以解決公共利益的名義徵地成了常態,更不用說權力監管缺位造成的豆腐渣工程對民眾生命財產的潛在威脅。

  因此,高房價實際是權力之手操控大盤的情況下市場發育不足而異化的畸形態造成的,其中包含了高額的體制成本和腐敗成本,而這些都遠非二次房改能夠解決的。目前提出的「二次房改」各種方案都沒有觸及到供地制度、規制權力的越位缺位、甚至錯位等根本性問題。而加大調控力度只會加劇原有分配不公的格局,進一步加劇貧富分化。

二次房改難免又一次忽悠

  如今,大部分地方政府都對二次房改存在顧慮,有相關部門表示不希望加重財政負擔。但短暫的咀嚼之後,他們會發現這又將會是一次增加GDP的機會。在天花板房價面前,二次房改的定價即便打了折扣也不會太低,有迫切住房需求、渴望擁有完全產權的民眾大都會痛快地掏空腰包解燃眉之急,這將空前地加大成交的額度。然而實際上土地國有和七十年產權的前提決定了住房並非私產,而且頻繁拆遷使很多住房很難挺過七十歲,這意味著普通民眾奮鬥大半生得來的住房幾十年後不得不重新成為國有資產。更不用說,對首次房改的糾偏以及分配規則的解讀,目前提出的三個階層提法(低、中、高層收入群體),對這些階層的界定預設的裁量權為施展提供了空間,所謂的保障性住房會有相當部分淪為有錢人、更多的是有權者及權勢依附者的空置房。

  在住房權力理應成為一項基本公民權利的今天,蟻族和房奴成了中國大陸大部分民眾的生活常態,這實在與口頭上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符。按照國際通行的看法,房貸按揭(抵押)數額超過月收入三分之一的人將影響到自己的生活質量,這樣的人被稱作「房奴」。而很多人連成為房奴的資格都沒有,因為他們根本拿不出首付,而是「月光族」。在高房價時代,甚至月薪七八千的白領都買不起房子的例子也比比皆是。新型白領被調侃成了「今天領了工資,交了房租水電,買了油、米、泡麵,摸摸口袋,感慨一聲,這個月工資又白領了!」

  在中國當前這種現實下,解決民眾住房,滿足住房的基本人權無異是癡人說夢,而二次房改只會是權力與國家瓜分民間財富的盛宴!時下中國,解決中國所有一切問題的前提是要建立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博弈機制。沒有這種博弈機制,中國的任何改革都是一句空話,成為強化權力和既得利益的幫兇與工具。而這種博弈機制只能是一種通過政治體制改革建立的真正意義上的民主機制,這才是中國未來的陽光大道;而沒有民主,中國的任何改革註定終將失敗,無論怎樣強權來強化統治,我們的國家與民族恐怕走上的是條不歸路!

(作者係中國大陸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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