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廢除王樂泉式黨治
許 行

 

● 新疆這場動亂是維族人受到雙重壓迫釀成的慘案。解決之途徑是實行民族自決,或維族人真正的自治,而不是王樂泉式的黨治。


● 新疆鐵腕人物王樂泉,人稱盛世才第二,被維吾爾人視為殖民主義者。

 

七月五日,新疆烏魯木齊維吾爾人因和平請願遭到鎮壓,演變成為民族衝突,引致嚴重傷亡的暴亂。據官方七月十二日公佈的資料,事件中死亡一百八十四人,其中一百三十七名是漢人,四十六名是維吾爾人。七月十六日官方又宣佈,死亡人數增至一百九十七人。

  這些數字是否確實?為在新聞嚴密封鎖下無法得到佐證。世界維吾爾族代表大會說死者有六百到八百人,也只能是估計。究竟死者致死原因,多少是被軍警槍殺致死,多少是在族群衝突中死亡?目前還是不解之謎。無論如何,此次事件傷亡之慘重,已是不爭的事實。

專政和錯誤民族政策造成悲劇

  事件起因是由廣東韶關旭日玩具廠內維漢兩族工人械鬥引起。六月二十五日,該廠維漢族工人發生械鬥長達八小時,從晚上十時一直打到清晨六時,血流遍地,二百多人受傷,兩名維族工人死亡。蹊蹺的是公安竟袖手旁觀,事後逮捕幾個漢人。消息傳到新疆,引起維人眾怒。七月五日下午五時,約有兩百多維族學生在烏魯木齊市中心人民廣場示威,另有維人聚集在周圍,警方強行驅散示威者,帶走七十多人,被驅散的維人向南移動,在解放南路、大巴扎、新華南路、外環路等一帶堵路,推翻車輛,開始暴動,襲擊漢人,燒毀車輛,破壞商店,火燒房舍,官方調集武警鎮壓,逮捕數千維人。次日,數十名維族婦女上街要求釋放丈夫和兒子,上萬漢人持刀棍上街尋仇報復。一場在廣東一間工廠中的械鬥,竟以更大的規模在烏魯木齊上演。

  官方宣稱這是一場由境外敵對勢力有預謀煽動的動亂,直指主謀者是流亡美國的熱比婭所領導的世界維吾爾族代表大會。這種指控並不符事實,而是自我推脫責任嫁罪於人的手法。眾所周知,熱比婭與東突暴力分子不同,她與達賴喇嘛相似,是主張以和平和非暴力的理性方法謀取維吾爾族權利的維族領袖,雖然她的號召力遠不及達賴喇嘛,但堅持非暴力抗爭的精神則是相同的。最顯著的證明就在數天前,當阿蓋達組織揚言要替維吾爾族人復仇,襲擊中國在西北非洲工程人員的時候,她深感不安,立即於七月十四日公開加以譴責,認為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只會造成更多悲劇,因而呼籲不要利用新疆事件和維吾爾族人的合法訴求,對中國外交官和平民從事恐怖襲擊。

  新疆維吾爾族人對漢人的仇恨,實際上完全是由中共的專制統治和錯誤的民族政策造成的。中共對維族人同對漢族人一樣行使專政,另外又加上民族同化和民族掠奪政策,使得維人受到雙重壓迫。

維吾爾族人受雙重壓迫和掠奪

  維吾爾族人和漢人的歷史糾葛,遠的不說,自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五日王震率軍進攻烏魯木齊,原新疆警備司令陶峙岳和平起義,新疆便和平「解放」,受中共統治。王震除了以霹靂鐵腕鎮壓當地民族反抗運動外,又仿效左宗棠「屯兵戍邊」之計,將十萬大軍就地轉業,改建新疆建設兵團,實行屯墾,再利用支邊青年擴大建設兵團規模,遍及全疆,使各少數民族盡在軍威管治之下。

  中共一向以黨治國,由黨委書記掌管各省實權,新疆雖於一九五五年改稱自治區,實權仍操在區黨委書記之手。這些區黨委書記除了「老革命」賽福鼎是維族人之外,其餘如王震、王恩茂、龍書金、汪鋒、宋漢良,以至現任的王樂泉,都是漢人。為了點綴門面,中共培養了一批維族幹部出任區政府主席,實際上他們都是共產黨員,他們在維族人眼裡乃是為虎作倀的維奸。

  中共長期實行移民入疆政策,增加漢族在疆人口,沖淡維族人口比例。一九五三年,新疆人口四百三十萬,漢人二十九點萬,僅佔百分之六,維人佔百分之七十五。二○○四年,新疆總人口升至一千八百萬,漢人增至七百五十萬,佔全疆人口百分之四十二。維族人口雖增至八百三十萬,在全疆人口中的比例反而下降為百分之四十六,(不過新疆有四十七個民族聚居,其中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與維吾爾族都是古代突厥人後裔,同屬阿爾泰突厥語系,所以彼此是民族近親,故全部突厥人約佔百分之五十四。)

  由於漢人增加,當官的和做大生意的都是漢人,於是漢語佔上風,無論在職業上或社交上都對講維語和不懂漢語者不利,無形中維人被貶為次等公民,他們很難進入大企業如石油、電信、金融、地產等行業,也很難進入現代化的服務行業如律師、會計師等;原本維漢雙語教育,逐漸變為以漢語為主的單語教育,使令三十多萬維語教師受淘汰。因為維族人信奉穆斯林教,不吃豬肉,一日數度沐拜真主,生活方式與漢人不同,以致連漢人商店招聘夥計,都用漢人,使得一般維人往往淪為苦工和擺地攤。況且中共歧視宗教,對穆斯林諸多限制,禁止政府公職人員和十八歲以下少年進清真寺,甚至將按伊斯蘭傳統風俗習慣舉行的結婚儀式視為非法宗教活動,諸如此類剝奪宗教自由,更招致維族人不滿。

  維人最不滿的是中共掠奪新疆油氣資源。新疆准噶爾盆地和塔里木盆地蘊藏豐富石油和油氣資源,如果這些資源開發的收益歸維吾爾族人,他們富可敵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但這些寶貴的資源全被中共壟斷企業「中石油」無償佔有,開發成西油東輸和西氣東輸,輸往中原和華東各地,維人毫無得益。這明顯是一種資源掠奪,卻又坦然為之,比舊時帝國主義對殖民地的掠奪要「言正名順」得多,因為「新疆屬於中國領土」。

民族自決:徹底保護民族權利

  由於維族人所受的壓迫是雙重的,主要是中共專政,其次也夾雜著某些漢人有意無意的輕視,因此當他們的抗爭遭受鎮壓時,自然會在反抗專制的同時攙進民族仇恨的發洩。

  解決新疆問題,必須在反專制的同時著重解決民族問題。民族問題的徹底解決,必須尊重民族自決原則,也就是說每一個民族都有脫離外族集體國家,分立出來,組織獨立民族國家的權利;至於它要不要分立出來,其決定權屬於這個民族本身,不屬於外族集體國家。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同受美國管治的菲律賓和夏威夷,經過全民公決,前者決定獨立,後者決定留在美國,成為美國第五十州。

  民族自決原則,最初由列寧在俄國革命之前提出(見列寧一九一四年寫的《論民族自決權》,載於《列寧文選》兩卷集八百一十一至八百七十八頁)。雖然列寧在執政期間沒有真正付諸實現,但蘇聯憲法即使在斯大林時代和勃列日涅夫時代,仍保留著允許每一加盟國有權自由退出聯盟的條文,可見民族自決原則連蘇聯的獨裁者都不敢公然加以否定,以致一九九○至一九九一年的蘇聯解體,各加盟國紛紛宣佈獨立,便成了很自然的事。

  民族自決權在聯合國也是明文規定的。一九六○年十二月十四日,聯合國大會第十五屆會議以八十九票對零票通過《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正式確定民族自決權是一項法律權利。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聯大通過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就規定「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根據此種權利自由確定其政治地位,及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

  中共雖然簽署聯合國的上述國際公約,但有意拖延提交給全國人大最後批准,其目的之一就是不打算接受民族自決原則。依照中共制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只有民族地方自治一節,根本不提民族自決。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中共又頒佈《民族區域自治法》,明文規定「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藉此將民族自決原則封死。因此凡是堅持民族自決原則的個人或團體,都被視為罪大惡極的民族分裂主義,連受慣大一統觀念影響的中國人也有不少附和此一見解,將藏獨和疆獨視為民族罪犯。

民族自治應排除中共黨治

  在中共的憲法架構限制下,即使不准談民族自決,那麼光論民族自治,也該給各少數民以真正的自治權利。

  中共自己訂立的《民族區域自治法》寫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力機關是該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從未提到有黨委書記這麼一個權力機構。但事實上,在新疆,同全國各地一樣,黨委書記權力永遠是凌駕於人大和政府之上。新疆自治區區委書記王樂泉,自一九九四年九月上任至今己十五年,任期比黨中央總書記還長。他在中央有中央政治局委員身份,在地方則權及全疆,簡直像個新疆王。新疆自治區政府主席努爾.白克力絕對要聽命於他,受他指使;新疆人民代表大會更只是一種擺設,連橡皮圖章都不如。這樣的格局,分明是黨治專政,連漢人都沒奈它何,更遑論維吾爾族人,哪有半點民族自治可言。更何況王樂泉長期盤踞邊遠地區,民間網絡早有人揭露,他與山東幫廣東集團和華凌建材等勾結,撈得盤滿砵滿,私財以百億計,因為他得胡錦濤信任,無人能撼動他。

  這樣的新疆,完全是虛假的民族自治,它不僅製造民族不和,更成為官僚腐化的培養基地。真正的民族自治,起碼應該是權力歸於當地各民族;如果漢人也算是當地民族之一的話,那末就應該依照民主程序,實行地方自治。因此必須做到:

   廢除黨委制; 一切官員退出人民代表大會,因為政府官員是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的對象; 人民代表由人民直選產生; 自治區地方行政首長由直選產生,再由首長組閣處理人民政府事務,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 官定雙語制,一切政府文書和學校教育均應維語漢語並行; 宗教自由,取消一切對維族和其他民族的信仰限制; 結社自由和開放黨禁,允許各民族建立獨立的社團和政黨; 民族文化多元化,尊重各民族文化、風俗和生活習慣。

  這是民主建政的道路;唯有民主建政才能真正符合民族自治精神。全世界維吾爾族人應該和漢人一起,爭取這樣民主建政的實現。在這樣民主建政底下,才會有真正的民族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