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古不屬中國
陳破空

 

● 西藏與中國歷史上的關係,複雜多變,但西藏獨立存在的事實沒有變過,從未有自古屬中國的證據。


● 09年3月10日西藏抗暴起義五十周年,全球聲援西藏人民。

達賴喇嘛放棄爭取西藏獨立的路線,由來已久。他面對現實,承認目前西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然而,中共不依不饒,偏要維持達賴喇嘛等同「藏獨」這個定論;又非要達賴喇嘛承認「西藏自古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前一條,是強貼標籤;後一條,是強人所難。


「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共白皮書語,未加論述),這個結論,究竟能否成立?需要從頭盤點歷史。


松贊至元明,西藏主權高於中國


西藏與中國的複雜歷史關係,概括而言,分四階段:
第一階段,西元七世紀,西藏國王松贊干布時期,西藏空前強大,尼泊爾國王和中國(唐朝)皇帝分別獻公主與松贊干布為妃(西元六四一年),以和親政策遏制西藏擴張。如果以這種姻親關係,來認定西藏從那時起就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是否也可以說,從那時起,中國就是西藏的一部分?況且,彼時,在西藏王宮裡,尼泊爾尺尊公主的地位高於中國文成公主,那麼,西藏、尼泊爾、中國,究竟誰是誰的一部分?實際情況是:那時,三國都是獨立主權國家,各自為政。


西藏國王赤松德贊年代,進一步對外擴張,一度佔領中國首都長安(西元七六三年),為了換取西藏撤軍,中國被迫向西藏納貢。後來,兩國立碑為界(西元七八三年),約定「彼此不為寇、不舉兵、不相侵。」


如果以歷史上中國與西藏曾有聯姻關係,來證明「西藏自古就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能否說,匈奴、突厥等許多與中國有過姻親關係的西域或北地國家,「自古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或者,在歐洲歷史上,英國、法國、德國、奧地利、荷蘭等國,都曾互嫁公主與對方王子(其中,有的公主甚至登上他國王后之位),能否說,其中某國「自古以來」就是另一國的一部分?


第二階段,西元十一世紀,蒙古滅亡包括中國在內的眾多亞歐國家時,也進兵西藏,因蒙古汗王忽必烈虔信佛教,拜西藏法王八思巴為上師喇嘛(帝師),尊佛教為國教,藏蒙形成供施關係,即西藏法王為蒙古汗王的精神導師,蒙古汗王則為西藏法王及其疆域的保護者(編按:供施關係屬佛學詞語,指僧俗之間互為施主,俗家以財物供養寺僧,『福田』,僧侶則施教義予俗民的一種作法緣關係)。


顯而易見,那時,在蒙古帝國版圖上,西藏地位高於中國,西藏尚有自主權,中國則已淪亡。如果硬要說蒙古帝國(元朝)是中國人的一個朝代,那麼,從那時起,東起朝鮮半島,西達多瑙河,北至北冰洋(包括俄羅斯),南達太平洋和波斯灣(包括眾多東南亞、中亞和中東國家),都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是否應該去收回這些「自古就屬於中國」的廣大歐亞地區?


西元十四世紀,中國人推翻蒙古統治,恢復中國(建立明朝)。蒙古國退縮漠北後,蒙古與西藏供施關係依舊。而中國與西藏之間,既無互屬關係,也無供施關係。至於明王朝曾對西藏各派高師贈以封號,就如今日某國政府或議會對其他國家領導人授勳一樣,屬於友好往來或籠絡外交。實際情況是,那時,中、藏、蒙都是獨立主權國家,各自為政。
達賴喇嘛的尊號,來自於蒙古汗王的贈予。一五七八年,蒙古俺答汗首贈此尊號於西藏最大教派──格魯派大師索南嘉措。那時,蒙古與中國無關,中國已經進入明朝後期的萬曆年間。


藏滿之間是供施關係非隸屬關係


第三階段,西元十七世紀,滿清崛起,應滿清皇帝請求,西藏從五世達賴喇嘛開始,與滿清皇帝結成供施關係(一六三九年),那時,中國(明朝)尚未淪亡。藏滿供施關係的形成,主要出於滿清抵消蒙古影響力的考慮。藏滿供施關係,類似藏蒙供施關係,但藏滿關係弱於藏蒙關係。滿清駐藏大臣地位,等同於其他國家住西藏使節。滿清皇帝和西藏達賴喇嘛互贈尊號。一六四四年起,滿清滅亡包括中國在內的周邊國家,藏滿供施關係依舊。


十八世紀,西藏為抵抗外寇(廊爾喀,即尼泊爾)或平息內亂,依藏滿供施關係,請求滿清皇帝支援,滿清軍隊因而先後三次進入西藏,完成使命後即撤出。


滿清乾隆年間,曾有關於西藏的「善後章程」,即滿清皇帝對其上師達賴喇嘛的改良建議,其中有一條:建議對達賴喇嘛、班禪喇嘛等西藏轉世活佛的繼任,以金瓶抽籤來認定。但認定職責,仍屬西藏政府和西藏各大喇嘛。西藏當局參考了滿清皇帝的建議,但實際做法卻是:有時用金瓶抽籤,有時不用。比如,第十、第十一、第十二世達賴喇嘛以金瓶抽籤方式認定;但第九、第十三、第十四達賴喇嘛則沒有以金瓶抽籤方式認定。


近代史上,滿清、尼泊爾和英國都試圖介入西藏內政,或入侵,或以保護國姿態出現,分別帶給西藏一定程度影響,與西藏形成特殊關係,但始終沒有在實質上改變西藏的獨立主權地位。


一九○八年,滿清首次起念,謀奪取達賴喇嘛政權,派兵入侵西藏,十三世達賴喇嘛立即宣佈終結藏滿供施關係,並流亡印度。一九一一年,中國人推翻滿清統治,恢復中國(建立中華民國)。一九一二年,西藏人打敗其境內的滿清軍隊,迫使清軍投降並將清軍全部趕走。流亡的十三世達賴喇嘛旋即歸國,重申西藏是獨立主權國家。


類比蒙古情形,如果要把滿清帝國(清朝)當作是中國人的一個朝代,那麼,朝鮮、越南,甚至泰國、緬甸、老撾、琉球等(當時均為滿清藩屬國,與滿清關係,遠比西藏更近),「自古以來」就都屬於「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尤其,以康熙年間清俄《尼布楚條約》(一六八九年)為準,其後一百多年間,俄國侵吞清朝領土一百五十萬平方公里,以中國名義,都必須索還。


蒙滿勢力伸入西藏不關主權


如果把清朝當作是中國人的一個朝代,那麼,毛澤東在蘇聯的壓力下,承認蒙古獨立(從滿清到中華民國,蒙古都是滿清或中國的一部分),就必然被定性為漢奸行為;同理,江澤民與俄羅斯簽約,劃定中俄邊界,正式追認俄國歷史上的侵吞,更必然被定性為賣國行為。畢竟,對待歷史問題,不可能持雙重標準。


如果以歷史上蒙古和滿清勢力先後伸入西藏,來證明「西藏自古就是中國的一部分」(何況蒙古、滿清未必等同於中國),那麼,尼泊爾勢力曾經伸入西藏(十八、十九世紀),能否說「西藏自古就是尼泊爾的一部分」?英國勢力曾經伸入西藏(十九世紀),能否說「西藏自古就是英國的一部分」?或者,蒙古、俄國、日本等國勢力先後伸入中國,能否說「中國自古就是蒙古的一部分」、 「中國自古就是俄國的一部分」、 「中國自古就是日本的一部分」?


話說中國人倒滿復國後,中華民國總統袁世凱曾向西藏和尼泊爾兩國政府致函,邀請它們加入中華民國,但遭到西藏政府和尼泊爾政府的一致婉拒。在兩次世界大戰和周邊戰爭中,西藏均保持中立。


傳言中華民國代表吳忠信曾於一九四○年「主持十四世達賴喇嘛登基典禮」,實際情況是:吳忠信與英印、尼泊爾、不丹、錫金等國代表地位一樣,都僅僅是受邀出席典禮儀式而已。早在上一年,即一九三九年,西藏攝政王和西藏國民大會就已經確認達賴喇嘛的轉世。


中共發兵西藏多國指為侵略


第四階段,一九五○年,中共兵發西藏,這在獨立自主的西藏看來,自然屬於「侵略」;當時,除共產黨國家外,大多數國家,如印度、尼泊爾、英國、菲律賓、泰國、尼加拉瓜、愛爾蘭、薩爾瓦多、美國等,都在不同場合(包括在聯合國)發表聲明,譴責中共「入侵西藏」。


中共本身對西藏的立場,前後不一,出爾反爾。一九三一年,中共在江西頒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蘇維埃政權承認民族自決權,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國家的權利。」一九三四,中共軍隊路經西藏境內,從藏人那裡獲得供給並借宿。對此,毛澤東說:「這是我們對外國唯一的欠債」。既然那時毛澤東承認西藏是外國,那麼,他就必須承認,十幾年後,中共軍隊「進軍西藏」,實為「侵略西藏」。對待歷史,不可能有雙重標準;對待現實,也不可能有雙重標準。


在大軍壓境之下,中共強迫西藏政府簽訂了城下之盟《十七條協定》,但幾年後,中共即自毀協議,動搖西藏自治地位,導致西藏人民起義,十四世達賴喇嘛流亡印度,隨即宣佈:《十七條協議》無效,西藏重回原有獨立自主地位。


中共佔有西藏,使西藏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隨著時間推移,逐漸變為既成事實。從上世紀七十年代開始,達賴喇嘛提出「中間道路」,不再追求西藏獨立。一九七九年,鄧小平會見達賴喇嘛特使,承諾:西藏問題,「除了獨立,什麼都可以談。」這使達賴喇嘛感到,西藏有重獲高度自治的可能,更堅定其和平對話的決心。


面對「西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這個既成事實,各國先後改變立場,予以默認或承認。同情藏人命運,關注西藏宗教保護和人權保障,呼籲中共與達賴喇嘛通過對話解決西藏問題,如今的這些立場,並不意味著各國「支持西藏獨立」。


既然歷史是如此複雜,連中國歷史學家的見解都莫衷一是,何不擱置爭端、求同存異?「擱置歷史爭端」、「面對現實」、「面向未來」、「一切向前看」,這些辭彙,原本是中共的口頭禪,何不用在西藏問題上?


自二○○二年起,達賴喇嘛立場之溫和,達到世人難以想像的程度:以中國憲法為準,落實西藏的真正自治。按理說,至此,中藏之爭,大可以塵埃落定。既然內外都無「藏獨」問題(內無主張、外無支持),只要中藏雙方都本著「向前看」的精神,牽動世界的西藏問題,就迎刃而解。中南海竟鑽歷史牛角尖,把一個完全可解的西藏問題變得無解。


北京自恃強權,至今拒絕與達賴喇嘛展開任何實質性對話,僅玩弄拖延戰術,有意堵塞中藏和平協商之路,圖謀在十四世達賴喇嘛圓寂之後,完全扭曲西藏宗教文化習俗,讓藏人完全漢化、藏區完全赤化。古人云:「天與不取,反受其咎。」中共逆天之志,能否得逞?人們可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