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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國外密帳的癥結
◎ 金�筊m ● 陳水扁國外密帳事件的爭議,在於所謂已洗之錢是否犯罪所得?查案應循法制進行,還是借此展開一場國民黨對民進黨的政治鬥爭? 馬政府傾「黨國」之力要鬥臭、鬥垮前總統陳水扁,固然藉扁家族把錢匯往國外的「醜聞」,其實目的有二。五二○之後,馬政府不只是承諾跳票、政績不彰,更嚴重的是,馬英九的民調直直落。計將安出?其次,八月三十日「台灣社」籌劃「百日怒吼」嗆馬大示威,主軸放在「主權」上,抗議馬的「傾中」政策,同時打出「民生」議題,批馬「無能」。上任僅僅三個多月,就出現大規模抗議隊伍,絕對是馬政權「壞的開始」。計將安出?馬政府適時「抖出」扁的「密帳」,不只在重挫民進黨/綠營,從而可以轉移所有媒體視聽,甚而也能救馬的焦枯。這就是為什麼非要祭出「洗錢」的大帽子安在扁頭上,不然如何能奏效? 阿扁國外密帳是否洗錢?
到底扁的國外密帳,是不是「洗錢」,這是必須先釐清的問題。依〈洗錢防制法〉規定,必須是「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的利益者」,方構得上犯罪。若而事實確如陳水扁所說,當然不符合「洗錢」的定義,最多違反〈政治獻金法〉,罰錢了事。政治獻金在台灣基本上沒有人依法誠實申報。○八年大選,馬英九、蕭萬長向監院申報的政治獻金只有六億七千七百四十萬餘元,當然是胡亂報。台大教授陳師孟公開中研院院長李遠哲告訴他的秘辛,大選前李與幾位科技界大老闆餐敘,當場有兩位與會者表示他們各自拿了五億元給國民黨。試問馬蕭配的申報為什麼如此縮水?更不必說二○○○年大選,連戰與蕭萬長申報的是三億一千萬元了;時任黨主席的李登輝總統事後說「失血慘重,黨產幾乎去掉半邊天」;國民黨富可敵國,「半邊天」是多少?擔任中國國民黨「投管會」主委的「大掌櫃」劉泰英為「新瑞都案」出庭,透過律師表示國民黨是年大選花費一百二十億之鉅。劉泰英接受《非凡新聞e週刊》專訪,透露二○○○年與二○○四年兩次大選,國民黨花費高達五、六百億元,那麼,剩下的錢到哪裡去?更且,還有選舉補助款,一票三十元,數目之大,大家可以自己計算。 馬政府對扁案不顧法治的反應
那麼如何看扁的七億?從常識層面來看,九八年選市長到○四年蟬連總統,四次選舉賸下六、七億,老實說並不多;真說「犯罪所得」,未免太小兒科了。隨手舉例。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接受媒體訪問說,二次金改後,有企業給扁家二十七億元。先不必問有沒有證據,真說貪瀆所得,如何可能只有區區六、七億。重點是,一個金改動輒二十七億,是六、七億的四倍多!再看行政院長劉兆玄公開向企業界喊話,鼓勵他們挺身當「污點證人」;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更露骨表示,希望和本案有關的相關企業家能夠發揮道德勇氣,向檢調自首,政府會給予減免刑責和相關保護。行政院長與法務部次長的話透露的訊息很清楚,就是馬政府完全缺乏入扁於罪的證據,更何況不到幾天,金管會主委陳樹奉閣揆之命調查後表示,四大金改合併,行政程式完備,沒有任何瑕疵;不啻打了劉兆玄巴掌,也暴露有意攀援、羅織的政治操作。這與過去黨國「白色恐怖」有何不同? 藍綠雙方藉扁案政治角力
問題是,台灣已然民主化,以破國之力的大陣仗進行違反以法治國的抄家滅族手法,反而激發了台灣人之怒;更何況,陳水扁的「一人」敵「一國」,鹿死誰手還未可知。這可說台灣「第三波」民主化的一場戰役。值得關注的是,陳水扁敗了,不影響綠營,相反的,馬政府如果無法證明陳水扁「洗錢」,天崩地裂最後庭園靜好,社會的反彈不說,一定引發國民黨內的另一波鬥爭。其實,陳水扁事件不只是藍綠外部角力,同時也牽引出不同政治力與政治矛盾的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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